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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谁能成为财宝的真正主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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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许娇娇七岁。

  那一年,朱岭南扮作东北客商在藏龙山脚下缠住了许长青和山寨里最剽悍的土匪。而王大爷和李大善人凭借一手好枪法,闯入只剩老弱病残的土匪巢穴中。王大爷手刃了匪首徐立三后,砍掉了他的四肢,还将残破的头颅悬挂在山门之上。他和李大善人提着盒子枪,在山寨里见人杀人,不一会儿寨子里便血流成河,到处都是死尸。

  王大爷冲入徐立三藏匿财宝的竹楼后,刚找到那箱价值连城的宝物,正准备离开时,突然听到阁楼上传来了女孩的哭声。

  循着哭声,王大爷和李大善人上了阁楼。在阁楼里,他们看到了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坐在地上痛苦地哭泣着。

  “你是谁?”王大爷故作和蔼地问道。

  小女孩止住了哭泣,答道:“我叫许娇娇,我的爸爸叫徐立三。”

  原来这女孩是匪首徐立三的女儿。

  李大善人惦了惦手中的盒子枪,说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王大爷却说了声:“造孽啊!这女孩这么可爱……”

  三天前,王大爷的妻子在回黑猫岭镇的路上染上了风寒,却因为前不着村后不挨店,耽误了治疗,死在了路途上。王大爷和妻子一直未能生养,妻子临死前,握住了王大爷的手,凄楚地说道:“我这一辈子最遗憾的事,就是没有为你留下一子半女……”说完之后,她流出了两行泪水,随即便溘然长逝。

  看到这个可爱的小女孩,王大爷忽然想到了自己的妻子,心中不由得一阵绞痛。他抱起了许娇娇,对她说:“姑娘,你记错了。你不叫许娇娇,你叫王娇娇。我才是你的爸爸!”

  小女孩一点也不明白王大爷在说什么,她只是“哇”地哭泣着。

  下山的路上,李大善人驱赶着马车,而王大爷则抱着许娇娇,抱得死死的。

  李大善人埋怨着说:“这小女孩会害死你的。”王大爷则说:“孩子年岁还小,什么都记不得。以后长大了,她就会以为是我的亲生女儿。”李大善人不由得叹了口气,他也知道王大爷想要个女儿,都快想疯了。

  的确也如王大爷所说的那样,过了几年,许娇娇真的忘记了童年的事。岁月就像一把噬骨钢刀,可以刮去所有幼时的记忆。

  许娇娇变作了王娇娇,她也一直以为自己就是王大爷的亲生女儿。

  但一切是在三年前发生改变的。那一年,黑猫岭镇的货郎许常德突然找到了王娇娇。

  当许常德第一眼看到初长成的王家小姐,便认出了她是自己的妹妹。毕竟兄妹情深,血管里流动的红色液体,是无法改变的。尽管王娇娇对于许常德的说法还心存怀疑,但在滴血认亲之后,她终于接受了这样的事实——是她认作父亲的王大爷杀死了她的亲生父亲徐立三,她一直都是被杀父仇人抚养长大的。

  这让许娇娇很是伤痛,她决心杀死王大爷。

  但许常德却劝住了她,说:“现在杀死他,我们又能有什么好处?妹妹,你听我的话,我们不仅要报仇,还要让以前许家的所有财宝重归原主。

  许娇娇和许常德一直悄悄地做着准备。终于在三年后,他们开始实施了这次行动。

  难怪当朱岭南抛出那块许常德的人皮后,雷神并没有露出一点伤心的表情,倒是许娇娇流出了眼泪。但她幸好适时做出了呕吐的模样,才瞒过了其他人。而雷神跌落在她身边时,也是她偷偷用蘸了毒液的小刀刺破了雷神的皮肤,让他变作了一具蒙在白骨上的人皮。

  许常德一直将自己的妹妹当作了最后的希望,他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妹妹着想。他情愿一死,也要成全许娇娇。

  在当货郎走街串巷的时候,因为机缘巧合,许常德在一处苗寨得到一种神奇的药粉。如果有人无意服下这种药粉,全身的肌肉与内脏就会化为乌黑的血水。只要身体有一处伤口,血水就会从伤口迸裂出来,让尸体变作一张蒙在骨架上的人皮。

  许常德为这种神奇恐怖的药粉取名叫化尸粉。

  当许常德得到真正的李家少爷会回到黑猫岭镇后,就派雷神在路上杀死了李莫展。为了不让人识出李家少爷的身份,他还让雷神用化尸粉消融了李莫展的尸体,让其变作一张满是皱褶的人皮。然后雷神冒用身份来到镇里,而许常德则与藏龙山匪帮派到黑猫岭中的奸细张秃子一唱一和,用一张调换过的字幅证明了李莫展的身份。

  为了杀人灭口,许常德又利用那条诊所里的秘道,用化尸粉杀死了张秃子和看护张秃子的乡民,还在屋里放了只黑猫故布疑阵。而之所以他会知道那条诊所里的秘道,是因为许娇娇在王家大宅里呆了那么多年,曾经在某个深夜里看到王大爷检查秘道是否通畅。

  至于那个杀死王福的神秘白衣人,既不是假冒李莫展的雷神,也不是许常德。事发的时候,他们都有不在场的证明。

  真正的白衣人是许娇娇。

  当时她穿着一身宽大的白色长袍,带着一把盒子枪从秘道出了宅子。当她看到王福出了门,便大叫了一声王福的名字。王福在王家呆了这么多年,早已听熟小姐的声音,回过头来却看到一个蒙面的白衣人,顿时吃了一惊。就在王福呆愣的片刻,许娇娇开了枪,一枪杀死了王福。

  随后许娇娇又从诊所里的秘道回到了宅子里,用最快的速度回到了自己的闺房中,却无意被自己的小使女小翠看到了。无奈之下,她只好杀人灭口,杀死了小翠。为了掩盖真相,她割去了小翠的头颅,并在陈郎中赶到前,打开闺房卧室中的秘道,走了一趟,撞破了所有蛛网。这条秘道是她过去在闺房里误打误撞找到的。

  随后,她才告诉陈郎中,说有个白衣人曾经闯入了闺房中,但却离奇消失了。随着朱岭南找到夹墙里的秘道后,众人也相信了她的说法。这也正中了许常德的意,他本来就是想让王大爷相信匪帮已经找到了秘道布局的秘密。

  只有这样,王大爷才会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许娇娇带入藏有宝物的密室中避难。

  但是令许娇娇没有想到的是,王大爷竟然将朱岭南、雷神与陈郎中一起带入了密室之中、但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顺利得到了朱岭南的最后一颗真正的绿玉扳指。否则她一直以为从圆通法师那里拿到的扳指是真的,财宝也就无法顺利取出,一切最终会成为黄粱一梦,徒叹奈何。

  许娇娇说完之后,用盒子枪指着陈郎中,说道:“我的故事已经讲完了,现在也真的轮到送你上路的时刻了。你还有什么没说的话,就赶紧说吧。你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我许娇娇一定答应帮你做到。”

  陈郎中万念俱灰,他无奈地将手插入了裤袋中,说道:“我也没什么要说的了。最后我只想告诉你,当年我在省城洋学堂学医的时候,每天都拿着手术刀在学堂的地下室里解剖尸体。可是,地下室里却一直有很多老鼠……”

  “那又怎么样?”许娇娇觉得有点奇怪,这陈郎中都死到临头了,怎么忽然提到了洋学堂的地下室里有很多老鼠呢。

  这时,许娇娇忽然看到一道白光闪过,然后握枪的手腕处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手中的盒子抢也同时落到了地上。低下头,她看到一柄锋利的月牙形刀刃正好插在了她的手腕上。那是陈郎中所用的手术刀。

  陈郎中脸上露出了笑容,讽刺地说道:“每当洋学堂里有老鼠肆虐的时候,我便会把手中的手术刀当作飞刀,向老鼠扔给去。这么多年下来,我竟无师自通练成了一手扔飞刀的绝技。真可谓是熟能生巧啊!”

  言语之间,陈郎中又扔出了两柄手术刀,分别扎在了许娇娇的两只脚上。陈郎中所用的力度恰到好处,刀刃正好透过了许娇娇的两只脚,扎入了地板中,令许娇娇再也无法动弹。

  许娇娇发出一声娇叱后,“砰”的一声,颓然跌坐在了地上,浑身不住战栗着。

  陈郎中走上前去,避开了许娇娇那藏有化尸粉的鞋,从她手里夺过了那颗绿玉扳指,然后说道:“许小姐,我也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十九年前,黑猫岭镇的李大善人喜得贵子,取名李莫展。李家少爷小时候,最喜欢在宅子里捉虫子。捉到虫子后,就用一把小刀将虫子剖肠刮肚,研究内脏。不过,李大善人却认为宝贝儿子如此做法实在是有伤伦理,于是严禁儿子在宅院里捉虫子。

  李莫展九岁的时候,也就是十年前,李大善人决定要做一件大事。当时他不知道这件事能否办得成功,要是失败了的话,只怕他连性命都留不住。所以他提前安排了后事,将宝贝儿子李莫展送到了省城的洋学堂中,交足了十年所需的学费,还留下了一大笔钱。

  幸好,那件事办成了,但李莫展在省城里读洋学堂却读出了兴趣,不肯再回到闭塞的黑猫岭镇。李大善人见此,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好由了儿子的性。

  李莫展在省城里读完了中学,就到了选择专业读大学的时刻。李大善人想让儿子读商科,毕业后就能去十里洋场的上海滩谋一份银行里的工作,白天穿西装戴领带坐在办公室里吹吊扇,晚上和时髦的女孩去外滩轧轧马路,也算是不错了。

  可这李莫展偏偏认了死理,非要去学医科,学医也不学中医,要去学那要动刀子的西医。李大善人不依了,发出话来,要是李莫展要学西医,就别想再从他那里拿到一个子,也不再认他这个儿子。

  李莫展没了办法,但他对商科一点兴趣也没有。这时,与他同住一间宿舍名叫谢飞虎的哥们对他说,何不玩一招偷梁换柱的好戏?

  谢飞虎家境贫寒,读完洋学堂办的中学后,就无力再入大学深造。他一直梦想着能够读商科,未来毕业后进入洋行工作,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改变家庭的命运。

  得知李莫展的苦恼后,谢飞虎便萌生了一个想法,让李莫展去读西医,而他用李莫展的名字去读商科大学。

  李莫展与谢飞虎一拍即合,反正黑猫岭镇离省城有够远,父亲李大善人也从不到省城来。不知不觉,他已有好多年没见过父亲的面了。所以他也不担心,只管在大学里学习着西医医学。

  几年后,李莫展学成,偷偷回到了黑猫岭。他知道纸最终包不住火,所以向父亲禀明了真相。没想到李大善人并没有责怪他,当听说谢飞虎依然冒名在商科大学里攻读时,李大善人对李莫展说道:“谢飞虎在商科大学里想读多久就读多久吧,学费我照给。不过,莫展,你得帮我做点事了。”

  李大善人要儿子帮他做的事,就是以陈郎中的身份,在黑猫岭里租王大爷的屋子开一间西医诊所。挣不挣钱是小事,监视王大爷是否想独吞当年合力夺来的财宝,才是大事。

  李莫展是个喜欢寻求刺激的人,所以接受了这个他认为很有趣的任务。

  于是,黑猫岭镇上多了一间西医诊所,诊所里有了一位名叫陈郎中的西医师。

  至于谢飞虎……不久前,他写了一封信给李莫展,说自己终于毕业了,在上海的洋行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去上海以前,他决定到黑猫岭来一趟,与李莫展叙叙旧。

  当然,一路上住宿客栈,谢飞虎用的都是李莫展的名字,因为他一直用的都是李莫展的证件。那天,李莫展正与王大爷在镇公所里下棋的时候,听说野狗沟里发现一具变作人皮的死尸。他来到野狗沟后,尽管尸体已经变作面目全非,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死的人就是谢飞虎。

  一定是谢飞虎一路用李莫展的名字住宿,引来了藏龙山土匪二当家雷神的注意。

  陈郎中,也就是真正的李莫展,把玩着手中的一把手术刀,阴骘地望着躺在地上不住呻吟的许娇娇,说道:“讲了这么多,你也该明白了吧?在这间屋里的每个人,都有着另外一个身份。原先我们以为是镇长的王大爷,其实是个江湖大盗;原先我们以为是省城神探的赵麻子,却是另一个大盗朱岭南;原先我们以为是镇长千金大家闺秀的王娇娇,却是当年藏龙山匪首徐立三的女儿许娇娇;原先我们以为是李莫展的人,却是如今藏龙山的二当家雷神。当然,你们所以为的一事无成飞西医师陈郎中,却是真正的李家少爷李莫展!”

  许娇娇怒极反笑道:“哈哈,我可真是走了眼。不过你能隐忍这么多年,我也算输得心服口服了。”她瞪圆了眼睛,大声喝道,“好了,送我上路吧!”

  “好!”李莫展答道。话音一落,他的手中划出一道白练,那把手术刀不偏不倚栽入了许娇娇的左胸心窝。

  许娇娇连哼都没哼一声,便立时断了呼吸。

  李莫展不由得哈哈大笑了起来,他自言自语道:“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这富可敌国的财宝,最终落到了我的手里。只是不知道,这价值连城的宝物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走到了铁皮锁前。锁上的两个锁孔,已经塞入了两颗绿玉扳指,只剩最后一个锁孔还空着。

  李莫展冷笑着将手中那颗绿玉扳指塞进了锁孔中。刹那间,墙壁里传来了“咔咔咔咔”的齿轮转动声。这块镶在墙上的铁皮竟向内缩了进去,还缓缓张开了一条缝隙。缝隙中闪过了一道碧绿的光芒。

  一定是宝物发出的光芒吧?李莫展暗自猜度道。

  可就在这时,他看到缝隙里忽然飘出了一缕暗黄色的烟雾,烟雾像有生命一般笼罩在了他的耳鼻四周。这烟雾的气息很是古怪,潮湿,又带有一种青草与泥土混杂的气味。一嗅到这气味,李莫展顿时感觉头晕目眩,呼吸也变得困难了起来。

  “不好!墙里有机关!”

  李莫展忽然想到朱岭南在准备杀死王大爷前,曾经在墙边撒了泡尿。他一定是用尿打湿了衣角,然后撕下衣角蒙在耳鼻前,充作过滤毒雾的面纱,阻住毒气的侵袭。

  这该死的朱岭南,竟设计了如此歹毒的机关。如果不事先准备好用尿打湿的布条,铁皮锁里飘出的暗黄色毒雾,定会要了擅开铁锁的人的一条性命。

  李莫展想到了这一点,可惜已经晚了。

  他倒在地上,绝望地闭上了眼睛。铁皮锁已经大开,锁里的宝物正放着碧绿的光芒。李莫展很想看看那宝物究竟是什么,可是从他所躺的角度,却根本看不到那究竟是什么。

  或许,永远都没有人知道王家大宅的地底密室里,究竟藏着什么样的宝物。甚至都没人知道在地底还有这么一处密室。

  李莫展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他竭力扭过头,看到一只挂在墙壁上的油灯。

  火苗摇曳着。

  终于,油灯里的灯油烧尽了。火苗晃了一下,熄灭了。

  这地底秘道里的密室,陷入了一片无尽的黑暗。

  密室的地板上,留下了五具永远不会有人发现的尸体。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这正是一个千古不破的永恒真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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