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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谁最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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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到武当山,距离四百多公里,开车也只需几个小时。走南闯北居无定所,注定是千门中人的生活方式,就连最晚入行的陆钟也早已习惯。大概是跟汪锦保的交道打得太顺利,大家心情都不错,一路上谈笑风生。

  不知是武当山的水土特别好,还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就连老韩的咳嗽声也少了些,这让大家的心情轻松了不少。

  无非子的祝由之术的确了得。不过陆钟不会忘记,那年在杭州楼外楼上这位前辈也曾说过,老韩的身体最多只能维持三年。可老韩对于自己的身体也颇不爱惜,依然每天雪茄不离,听天由命。陆钟的机敏足以应付任何突发事件,也能设计出完美无缺的骗局,唯独对师父,不知如何是好。看着他老人家吞云吐雾,陆钟有些心疼。

  司徒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屏幕上赫然显示着老韩的头像,原来是备忘录里预存的生日提醒。司徒颖赶紧挽着老韩的手,撒起娇来,“瞧我这记性,今天是您生日。”

  “不打紧,生日过一次少一次,还是不过的好。”老韩拍拍司徒颖的手,欣慰地笑道。

  “师父,跟您这么些年,您还跟当年我第一次见您时那样,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一点儿也不见老。说真的,我还不知道您老今年高寿呢!”梁融边开着车,边笑嘻嘻地回过头来问道。

  “混小子,什么叫高寿,我有那么老吗?”老韩却不领情,假装训斥。

  “马屁拍到蹄子上去了吧?”单子凯小声偷笑。

  “瞧我这嘴,真该打。”梁融知道师父是跟自己开玩笑,马上打了一下自己的嘴。

  “其实年纪不算什么,像我这样活得痛痛快快,又有你们这帮杰出青年陪在身边,吃香喝辣游山玩水,就算是皇帝也没我这么快活。”老韩说的是心里话,看着车里的四位高徒,这几年来又一直顺顺当当,除了那个深埋心底多年的愿望外,他已别无所求。

  “干爹,话虽这么说,但您还是得赏我们个请您吃大餐的机会吧,都跑了一整天了,肚子也饿了。”司徒颖说完,看了看车窗外红得正艳的夕阳,还有路边越来越繁华的景色,距离西安城已经不远了。

  “可不能让我的乖女儿饿着,一会儿到了地方我带你们去个好地方,尝尝最正宗的葫芦鸡。”老韩一说起吃的,马上精神抖擞。

  “葫芦鸡,把鸡肉塞在葫芦里煮吗?”单子凯忍不住插了一句。

  “当然不是,是把鸡用绳子捆好,先蒸再煮最后油炸,做出来的鸡是葫芦形状。吃到嘴里就知道了,香醇酥嫩,天下第一。”老韩不仅是个绝顶的千门高手,也是个一流的美食家。

  “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咱们为了赶路,中午吃的那点方便面早就消化光了。”梁融咽咽口水,加大了油门。

  “正好,陆钟也做了四回主,设过四次局了。干爹,不如一会儿咱们借着吃饭的机会,再来比试比试吧,就比这个吃免单餐吧。咱们吃完大餐还可以吃饭后甜点,吃完甜点还可以去酒吧和茶馆坐坐,我们四个每个人想办法免一次单,您根据综合表现打分,好不?”司徒颖关心的,却不仅仅是吃,她一边说着,一边有意无意地瞟了瞟陆钟的反映。可陆钟却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好像根本没听见她的话。

  “你这丫头,好胜心太强,小心嫁不出去。”老韩也看出陆钟的反映,教训小女孩似的戳了一下司徒颖的额头。

  “我乐意,嫁不出去才好,我呀,一辈子陪着您。要不咱们就这么定了,今晚就开始比试,早点比完,我们也好早点去找那位姓禾的相士。”大小姐的撒娇和撒泼都是无人能敌,世界上拗得过她的人屈指可数,不过现在,她心里还是惦记着干爹惦记的事。距离上次在北京司徒家大宅听到柳喜荫柳前辈说起的那事,已经相隔了数月。江湖中人朝不保夕,谁知道那位姓禾的相士是否还在西安,甚至,他是否还活着。

  陆钟回过头来,视线跟司徒颖碰了一下,一路上他都没怎么说话,也是在担心这个。

  “咱们先吃了再说,让我先打个盹,养足了精神才好开吃。”老韩说完就不再说话,闭目养神。岁月不饶人,一天的奔波着实令人疲惫,更何况他还是个病人。同行的都是年轻人,他只得强打起精神来,才能不拖大家的后腿。时日无多,他必须抢在死神的前面,完成那件最最重要的事情。

  租来的黑色欧宝车,朝着落日的光辉安静驶去,渐渐溶入天边刚刚亮起的灿烂灯光。

  B

  一家国营老字号饭庄里高朋满座,包厢更是早早订出。座无虚席的大厅中,最引人注目的却是四位出众的青年男女和一位风度翩翩的帅老头,五个盛满了美酒的玻璃杯清脆地碰在一起,引得旁边的人们不住地朝这边看过来。

  今儿大家高兴,老韩点了一瓶陕西名酒西凤酒。这西凤酒有两千多年历史,酒香独特,就连盛酒的容器也相当特别,是用荆条编制的篓子,内里贴上麻纸,涂上猪血菜籽油和蜂蜡蛋清制成的涂料,晾干后不渗不漏,很适合酒的熟化。老韩走遍大江南北,对于吃喝从来不忌口,走到哪儿就吃哪儿。

  “祝师父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四个徒弟们齐声贺道。

  “来来来,尝尝招牌葫芦鸡,这道菜可是有典故的。”老韩为自己夹了一大筷子鸡肉塞进嘴里,满足地嚼上两口,细细回味着嘴里的滋味。再美美地呡上一口酒,脸竟有些红了,“不服老不行了,酒量越来越不中用了。”

  “干爹,趁您还没醉,给我们讲讲典故吧。”司徒颖乖巧地为老韩再斟上一杯酒。

  “这第一个典故,是关于这菜的。”老韩放下筷子,娓娓道来。

  “唐朝有个很讲究饮食的尚书,他家的厨子有好几个,某天他心血来潮想吃鸡,下令让厨子们各自烹制,标准只有一个:酥嫩。谁做的好重重有赏,谁要做得不合他胃口则有重罚。第一个厨子先蒸再炸,这位尚书嫌肉太老,叫人把厨子活活打死。第二个厨子总结第一个厨子的经验,先煮后蒸再油炸,保持了肉的酥嫩。可因为下了三回锅,骨肉都分离了,尚书以为厨子偷吃,火更大了,再次把厨子打死。第三个厨子很聪明,为了保持鸡肉的完整他想了个办法,下锅前用细绳把鸡肉给捆起来,按照第二个厨子的烹饪顺序料理,最后做出来的鸡美味酥嫩很得尚书欢心,那鸡因为捆绑过而形似葫芦,就这么着有了葫芦鸡。”

  “师父,您要是做档美食节目,准火。”单子凯乖巧地举起杯跟老韩碰了一下。

  “不行了,现在的观众要看帅哥美女,谁喜欢老人家。”老韩说完这句话,自己也觉得奇怪,居然认老了,这在以前可是从没有过的,也许是武当山的山居岁月让他第一次正视自己的年龄。

  “才不呢,干爹您是师奶杀手妇女之友。”司徒颖打趣道。

  “要不咱们做个组合,您和大小姐做搭档,我负责造型服装什么的全部后台工作,凯子哥做外景主持人,六哥嘛,帮我们弄点广告赞助,每集也卖个一两百万的,没准还能把版权卖到外国,哈哈。”梁融也开起了玩笑。

  “不跟你们闹了,接着说第二个典故。其实也算不得典故,只是我小时候的事。虽然我自小就在上海滩混,但我并不是上海人,我甚至不记得我爹娘的模样了。那还是解放前,世道乱得厉害,我坐在一个伯伯的箩筐里,一路逃难逃到的上海。”老韩又往嘴里塞了几口

  “那伯伯倒好心,愿意带您逃难。”梁融插了一句。

  “那年头大家自己都顾不过来,好心人可不多。那伯伯跟我没有亲戚关系,是家里穷得没饭吃,爹妈把我卖给了他,他又打算把我转卖给大户人家,赚点钱。伯伯认为全中国最有钱的人都在北京和上海,于是这两个地方就是目的地。我也不记得一路走了多少个地方,只记得一起床就赶路,一直走到天黑。还没到上海,伯伯就累了,不想再走了,把我换了两袋白米。买我的是一对陕西夫妇,开小饭馆,我还记得他们身上有股洗都洗不掉的羊肉味,他们还说我乖得很。”说到这里,老韩模仿着关中腔说“乖滴恨”,口音很地道,大家都笑了。

  “后来呢,您过得好吗?开饭馆的人家一定不缺吃的吧。”司徒颖心急地追问,陆钟却默默地为师父碗里添了个鸡腿。

  “是不缺吃,羊肉泡馍、胡辣汤、裤带面每天都有,招牌菜就是葫芦鸡。但招牌菜不是每天都有,我只有到他家的第一天,吃了个鸡腿。一路上都是吃的干粮,好不容易吃上肉,还是那么香的肉,我当时就觉得马上死了都愿意。”老韩拿起鸡腿来深深一嗅,颇有些感慨,“后来兵荒马乱的,这老两口死了,我跟着邻居家的孩子继续逃难,跟着难民们到处乱走,最后走到了上海,在那儿落下脚。这辈子什么河南道口烧鸡、安徽符离集烧鸡、山东德州扒鸡、扬州草鸡、童子鸡、叫花鸡、新疆大盘鸡,我全都吃过,唯独这葫芦鸡,怎么也忘不掉。”

  大家都看出老韩有些伤感,不愿师父想起自己的病情,一个个想尽办法逗老韩开心。梁融说笑话,单子凯说要帮师父找个漂亮师母,司徒颖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陆钟变出一支小蜡烛,点上。

  烛光里,老韩眼中有泪光闪烁,不知想起了什么。一辈子活得痛快,可不能在徒弟们面前流泪,老韩假装被蜡烛熏了,张嘴就要去吹灭蜡烛,揉眼擦去泪水。

  “先别吹,您得先许个愿。”司徒颖赶紧把蛋糕推开。

  “又不是小孩子,还许什么愿。”老韩哭笑不得,大家把他当成孩子哄。

  “您就许一回吧,肯定会灵的。”司徒颖撒娇地拉着干爹的手摇了起来,大家也跟着说师父得许个愿。

  “好好好,听你们的。”老韩不得不闭上眼,知道徒弟们是爱惜自己,望他许愿早日康复。可他心里想的却是希望此次西安之旅能不虚此行,早日寻到“军马篇”,陆钟早日振兴江相派。小小的一团烛光,被老韩一口气吹灭,大家鼓起掌来。羊肉泡,迷你肉夹馍,紫薯塔,三文鱼凉皮,各色菜肴渐渐上齐,大家也吃得不亦乐乎。酒足饭饱,老韩心情大好,却已有了几分醉意。“没喝过瘾,咱找个地方接着喝,今晚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是不可能的,车里的五个人都是海量,很难喝醉,老韩只想找个地方坐坐,不想太早去酒店。人老了,愈发爱热闹,生怕被朝气蓬勃的时代给抛弃。

  “好好好,咱们一会儿去喝酒,不过干爹,你得给我们点时间去买生日礼物。”司徒颖一边说一边摆弄着车载GPS,寻找附近的百货公司。

  “不用搞那些名堂了。”老韩摇摇头,蛋糕虽小但也油腻,不适合那副老肠胃,他更想尽快弄点喝的润润肠胃。

  “那怎么行,好不容易有机会孝敬您,我们一定会好好表现。”单子凯把车开往了高级购物区的方向。

  老韩拗不过大家,车也不是他在开,只能点头。

  一个小时后,大家并没有去酒吧,而是坐在了大唐不夜城的一家茶馆里。穿着古装的侍女在表演茶艺,古香古色的盛唐风景,坐在木质太师椅上,喝着香浓的普洱,霓虹灯闪烁迷离,人是清醒的,却有了几分醉意。

  徒弟们心疼老韩的身体,不愿让他再多喝酒,把寿星连拉带拽地弄来喝茶了。清茶也同样解油腻,又是热的,寒意渐深的夜里,老韩的肠胃妥帖多了。徒弟们按照老规矩,给师父敬茶奉礼:单子凯送一对黑曜石袖扣,品味独具;梁融送一条爱马仕皮带,经典百搭款;司徒颖送一条限量款真丝领带,相当贴心;陆钟的礼最重,一块外表朴素低调,其实机芯镶钻的白金表。

  “几十万的东西,我不能收。”老韩很乐意地收下了其他人的礼物,唯独这块表,他摇了头。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算起来咱们也是不知多少辈子的父子关系了,不过是一块表,不算什么。”陆钟屈膝半跪在老韩面前,很有点师父不收他就不起来的架势。

  “我只是把你领进门而已,没教过你太多,你有今天的成绩,全凭你自己。”老韩对陆钟的好是有目共睹的,他的确是老韩遇到过最好的苗子。

  “您带我入行,没有您就没有我,孝敬您是应该的,就算是全副身价都给您,我也愿意。”

  老韩还是摇头。

  “干爹,干吗不收,留着将来做传家宝也好啊。您总说我嫁不出去,万一将来真有人要我了,您也得帮干闺女置办点嫁妆不是。我帮您做主,收了。”司徒颖一把拿过那块表,套在老韩的手腕上。

  “那我就替你先收着,万一将来你结婚了,陆钟不送礼,我就替他送了。”老韩看看司徒颖那满心欢喜的小模样,当然明白干女儿的心思,却不想成全。

  “干爹,您这是说什么呢。”司徒颖娇嗔一句,她并不了解老韩对陆钟的重望,只当他老人家讲的老规矩,队伍里的人不能谈恋爱,“刚才陆钟露了一手,这回换我来吧。”

  老韩拍拍陆钟的肩膀,表示可以开车了,看着街上川流不息的人们,眼底有几分说不出的落寞,“天色已晚,今天就不用再比试了,这些都是雕虫小技,不值一提。你们四个,就算身上没有一分钱,也不会沦落到没饭吃的地步。刚才喝茶时我想到一件事,其实还有个最基本的本事没教过你们。按照江相派的老规矩,原本这是入行就要过的第一关,必上的一课。也不知怎么回事,我居然漏下了,这样吧,明天重新比过,就比这入行第一关。”

  “您说了半天,我都没听明白这第一关是什么,也从没听您提过。”单子凯不解。

  “这第一关就是比乞讨。叫花子,谁都见过,但你们谁都没玩过。当老千是个招人怨恨的行当,没有不得罪人的时候,万一有一天,遭难了,背时了,身无分文又万不得已的时候,要想活下去,就必须用这一招。明天早上,你们一分钱也不许带,也不能带手机,记住,只许做与乞讨有关的事,这是唯一的规则。到了晚上,谁收入最多谁就赢,老规矩,赢的人可以担当四次正将。”老韩收起笑容,正色道。

  “好!这么刺激的还没玩过呢。”司徒颖小时候幻想过很多次离家出走,万一没饭吃了就去当小叫花子,现在终于可以实现童年的梦想了。

  “我也需要一天时间去找找那个叫老禾的相士,今晚也吃饱喝足了,都早点休息,明天亮出点真本事给我看看。”老韩布置完功课,车厢内原本的轻松立刻变得沉重了些,大家都在想,明天要当个怎样的乞丐呢?

  D

  清晨的第一道曙光刚刚投射在六朝古都西安的鼓楼上,这古老的建筑还是明朝建起来的,位于古都东西南北四条大街的交汇处。时间还早,可公交车和的士已经开始工作,四周围也渐渐有了些声响,整个城市像个刚刚苏醒的老人,迷蒙着睡眼打了个哈欠,但距离真正起床还有好一会儿工夫。

  这里是老韩安排的起点站,四个年轻人从这里出发,朝着四个不同的方向走去。四个人身上没有带一分钱,也没带手机,就连肚子也是空的,一切从零开始。

  上午九点半,有人发现天桥下躺着一个女人,破破烂烂的棉被裹着身子,只露出一颗头发凌乱的脑袋。那头发……说来只是乱,细看却是咖啡色,而且并不脏,不像某些流浪汉因为太久不洗头而结成一缕缕。

  好发色吸引了不少路人的注意,女人身边的水泥地面上用粉笔写着,她是个被拐卖的女大学生,刚从山里逃出来,现身无分文,身份证也被人贩子带走了,缺衣少食且正在发烧,请过路的好心人资助点钱去看病。女人虽然躺着,但也能从破棉被下看出隐约的轮廓,她很瘦,一定是病得厉害,好半天都没动一下身子。

  粉笔字旁有个不算小的饭盆,盆里盆外零零碎碎地有不少毛票和硬币,也有不少十块的。路人们大多动了恻隐之心,留下怜悯的目光和口袋里的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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