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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母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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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正是晌午,一天之中最热闹的时候到了。天工绣坊的店堂内客来人往,川流不息。店堂内陈列的绣品按品质从一楼到三楼逐步提升,观看挑选的客人也循阶而上,外表越来越富贵,气度越来越不凡。店堂里面的掌柜和伙计,既是三头六面精明好客的生意人,又是谙熟绣艺的能工巧匠,把整个绣坊的生意操持得有声有色,兴旺非凡。

  天工绣坊的店堂后面,是连着三进的粉墙大院,那是绣坊的工场。大院中搭起数座绣棚,棚下上百张绣台依次排开,绣娘们在明亮的日光之下专心致志地穿针引线,一幅幅绚丽辉煌、流光溢彩的锦绣在她们的腕下徐徐铺开,一眼望去,真是花团锦簇、五光十色,人面锦绣相映红的世间美景。

  此刻,在天工绣坊的粉墙之外,何淑贞大娘痴痴地眺望着那扇紧闭的乌漆大门,尘封多年的往事在眼前飞旋沉浮,今天的她却没有勇气,也再没有资格走入眼前的这扇大门。午后熙熙攘攘的街市,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装扮寒酸、满脸悲戚的老妇人,悄悄隐身在路边一棵三人合抱的粗大杨树的阴影中,颤抖的双手谦卑地遮掩在袖笼之内。其实今天在这世上,就连她自己都已几乎忘记了,正是这双骨节粗大、皮肤粗糙的手,曾经在天工绣坊占据无人可以匹敌的显要位置,而何淑贞,也曾经是技冠洛阳的头名绣娘,就连当时的高宗皇帝和武皇后,也对她以独创的金银线盘绕绣法绣成的佛像爱不释手,拍案叫绝。

  可是这一切都成过眼云烟,何淑贞亲手绣制的灵鹫山释迦说经图,至今仍高挂在天工绣坊大堂的北面粉墙之上,作为绣坊的镇坊之宝,而她自己,却已然沦落成了一名仆妇,过着半乞讨半家佣的低贱生活,全凭一个简单而执着的愿望支撑着自己:寻找儿子杨霖的下落。今天的何淑贞只是作为一个母亲活着,头名绣娘的身份在她当年跨出天工绣坊那扇大门的时候,就被永远地抛弃掉了。

  那么今天,究竟是什么又一次带领着她来到了这个地方?要知道此处早就没有她的位置,就像她方才在天工绣坊前堂后院盘桓许久,也再找不到一个熟识的面孔。物是人非,三十三年的光阴像流水冲沙,连痕迹都不曾留下,何淑贞从上午转悠到此刻,仍然不敢靠近天工绣坊半步。

  恍恍惚惚地,她又一次从后门转到了天工绣坊的店堂前面,打算再看一眼就回家去了。她已经出来了整个上午,好心的阿珺姑娘倒不会怪罪什么,但一定会替她担心,万一让那个沈槐将军知道,多半又有白脸看,唉,今天恐怕就只能如此了。

  天工绣坊前,正停下一辆马车,从车上款款走下一名美貌的青春少女,看气质打扮就知道是位贵族千金。下得车来,她只稍稍顾盼了一下就往绣坊内走去,车夫轻甩马鞭,銮铃叮铛作响,马车往路边靠过去。哪想还未停稳,迎面慌慌张张地撞来一位老妇,车夫赶紧勒紧缰绳,嘴里骂道:“哪里来的老婆子!瞎撞什么,没长眼睛啊?”

  何淑贞遭到斥骂,连忙往后退了两步,看马车停稳,才又挪上前来,期期艾艾地道:“这、这位小哥,老身有礼了。”车夫皱起眉头,狐疑地上下打量着她:“嗯,你有什么事吗?”“啊,老身就想请问一句,刚才从马车上下来的那位大小姐,可是周梁昆大人家的千金?”

  车夫更诧异了,斜着眼睛看眼前这个老妇人,虽然衣衫陈旧倒还齐整,相貌也很端正,即使满面风霜皱纹密布,还能看得出来年轻时候应该长得不差,举止也挺有礼数,便拉长了声音道:“唔,是啊,你打听我们家小姐干什么?”“哦,不、不干什么,不干什么……”何淑贞支吾着朝后退去,车夫虽然起疑,但见她不过是个耄耋老妇,想来也无甚大碍,自己又离不开马车,就随她去了。

  何淑贞如获至宝,精神一下子抖擞起来,在天工绣坊门前略一踌躇,她便混在人群中朝里走去,三十三年了,她又一次踏入了这个地方,心中反而没有任何感触,眼里只有前面那个婀娜轻盈的身影。何淑贞几步赶上周靖媛,紧跟在她身后,熟门熟路地往楼上走去。

  自从那晚周梁昆与沈槐密会之后,何淑贞便时刻处于焦虑不安之中。她抓住一切机会出门,每天都到周梁昆的府邸外头转悠。周梁昆的这个府宅她虽然几十年没有来了,可周围的一草一木仍历历在目,闭着眼睛都能够找到。在周府外,她多次目睹周梁昆出宅、回府,却始终不敢上前相认,整颗心都犹如在火上煎烤,连沈珺都看出了她的异样,几番关切的询问,都被何淑贞以念子心切搪塞了过去。今日她又来到天工绣坊外徘徊良久,心中忧虑更甚,没想到在此遇见了周靖媛,她立即决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何淑贞在周府外乱转的这几天中,也看见了一、两次周靖媛出入,猜测她多半就是周梁昆的女儿,刚才在车夫那里得到证实。周靖媛外出从不喜欢带丫鬟婆子,一向独进独出,这时候昂首挺胸走在前面,何淑贞在后紧紧相随,绣坊中的伙计们都把这老妇看作小姐的家佣,倒让她一路畅通无阻直上三楼。

  周靖媛目不斜视地上了三楼,径直走到柜台前,伙计点头哈腰地迎上来,口称:“周小姐,您来啦。”一边从柜台里面取出件织锦缎的袍服,缓缓摊开在柜面上。只见深紫色的绸缎上,满满地用金银线绣着“延年益寿大宜子孙”图案,明亮的日光从窗外射入,越发映得整件袍服雍容华贵、焕彩夺目。周靖媛细细品鉴着绣纹,纤纤玉手在衣服上柔柔地摸索着,良久才展出一个俏丽的笑颜:“嗯,还不错。”

  伙计喜上眉梢,长长地舒了口气,刚要把袍服叠起,周靖媛又皱起了眉头,轻声嘟囔:“可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伙计慌忙辩解:“周小姐,这可是咱绣坊里面的一等绣娘花了半个月时间绣出来的,比御用的也不差太多,您要是再不满意,这整个神都可都找不出更好的了!”周靖媛白了那伙计一眼,轻声道:“也罢,就这样吧。今天就送到我家去吧。”“得嘞!”

  周靖媛匆匆下楼,来到底楼大堂,突然一回头,冲着紧随身后的何淑贞问:“你这位大娘,老跟着我干什么?”何淑贞惊得一跳,再看周靖媛虽显愠怒,但神色尚且温和,便壮起胆子道:“大小姐,老身知道那幅刺绣的毛病在哪里。”“哦?”周靖媛眉梢一挑,询问地打量着眼前这位形容憔悴的老妇人。

  何淑贞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突然来了自信,她解释道:“刚才那副刺绣,全部使用的是细微平绣之绣法,设色虽然华丽,且用了最好的金银线,但在运针时没有将打点绣和退晕绣技法错落其间,无法呈现深浅不同的晕染效果,因而虽然色彩富丽堂皇,却不能在光线变换时候熠熠生辉。”她的话音刚落,周靖媛的眼睛不觉瞪大了。

  想了想,周靖媛小声道:“我倒是听说过退晕绣,可似乎无人知晓具体的绣法,假如天工绣坊都绣不出来,那……”何淑贞跨前一步,颤抖着声音道:“老身会绣。”周靖媛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漆黑的双眸深不见底,盯牢在何淑贞皱纹密布的老脸上,少顷,方微微一笑:“大娘懂退晕绣技法,真是件稀罕的事情呀。既然如此,不知道大娘能不能帮我绣好那件锦袍呢?”何淑贞道:“可以的,只要在原来的绣样之上加些针法,二、三日内即可完成。”

  周靖媛展开明媚的笑颜:“那可太好了。这件锦袍是我给爹爹六十大寿的贺礼,必须要做到尽善尽美。嗯,”她犹豫了一下:“大娘要多少……”何淑贞讪讪地接上茬:“等绣得了,大小姐看着给些辛苦钱就可以了。”“好,只要绣得好,断不会亏待了你。”说到这里,二人已经缓步来到周靖媛的马车旁,周靖媛抬步登车,又从车内探出头来:“大娘明日早上巳时前后,到城东周梁昆大人的府上,只要说是来做绣活的即可。大娘的名……”“哦,老身何氏。”“好,那么何大娘,明天我就在府中等你来了。”

  车帘落下,何淑贞目送着马车缓缓驶走,明日,明日……她的眼睛不觉模糊了,啊,不,现在还不该是老眼昏花的时候,退晕绣,需要最明亮的眼睛和最灵巧的手指,还有最聪慧的心灵。想当初,她也曾拥有这些,一样不缺……

  回家后,何淑贞只对沈珺说后两日白天要去寻子,但晚饭一定会回家料理。沈珺当然是一百个应承,只是嘱咐大娘一定要小心,还多塞给何淑贞几贯钱,让她备着。何淑贞一夜无眠,睁着眼睛到天亮,一早起身反觉精神矍铄,整个人都亢奋不已。她匆匆将家务料理妥当,换上身簇新的灰布裙,重新梳了头,勉力将丛丛银丝掩在黑发之间,便出门直奔城东周府。

  在周府门房报上姓名,果然有家人将她领入后院。一路上何淑贞垂首敛息,绝不敢冒失四顾,生怕引起一点儿怀疑,或者……遇上熟识的人?其实她也明白,以自己而今的模样,即使碰上什么熟人,对方也不可能一眼认出。三十三年的光阴,改变了太多,改变不了的唯有记忆。家人将何淑贞领入后花园东侧的一个小耳房内,屋子里四白落地,只有中央放着张绣架,那件紫色锦袍已经绷在绣架上面。屋门大敞,阳光从天窗和门口一齐射入,光线很适合刺绣,另有一名中年仆妇候在那里,说是来给何大娘当帮手的。

  何淑贞端座在绣架之后,仆妇捧上一箩丝线,五色纷呈,精美异常。何淑贞却不动手,只呆呆坐着,仆妇纳闷,何淑贞解释道:“老身要做这个退晕绣,任何人都不能在旁边,这是规矩。”“这……”那仆妇尚在犹豫,门外传来一声娇叱:“既然何大娘这么说,你就退下吧。”话音落下,周靖媛华美的身姿遮在门口,何淑贞对她微微点头:“大小姐尽管放心,这里就交给老身了。大小姐午后申时前后过来,便可看到大概的样子。”

  周靖媛离开了,耳房中只剩下何淑贞一人。她定了定心神,捻起一根长长的金线,眯起眼睛穿过银针,俯身在绣架之上,轻轻抚过那华彩雍容的紫色锦缎,多年前,他还没有资格穿着绛紫色的袍服,但何淑贞仍以退晕绣的绝技为他制出举世罕见的华服,她记得那只是件银灰常服,但从上至下绣满同色的山水,他穿着它,举手投足间带出无尽的隽永诗情。何淑贞记得,当时他欣喜地赏玩了那件衣服很久,还是让何淑贞叠起藏好,轻声叹息:“好是真好,只是太过华丽了,穿不出去的。”

  何淑贞手不停歇地从上午绣到下午,连仆人送来的午饭都没有吃,完全陶醉在毫厘必纠的精致劳作之中,直到面前的布幅被阴影遮盖,何淑贞才皱了皱眉,低声念叨:“大小姐,大样子在这里了,看来还需两天的细活,您过来瞧瞧……”“淑贞!”她的话语被一声苍老的呼唤打断了,何淑贞全身一颤,银针不自觉地便扎到了托在架下的手指上,她却浑然不觉,因为她的眼睛已被刺痛,她的心头紧缩成一团,喉头痉挛着只能发出混浊的声音:“良……周大人。”

  才短短几天的时间,韩斌已经和他那匹四岁大的小马“炎风”难舍难分了。“炎风”是狄景辉给这匹赤红色小公马起的名字,据蒙丹说,这小马其实就是梅迎春那匹“墨风”所配的种,于是狄景辉借题发挥便让它随了个“风”字。这个神骏的家族很是特异,毛色红黑夹杂,隔代相传,因此“墨风”通体乌黑,“炎风”却全身赤红。按突骑施人的习惯,“炎风”出生十多天起就开始接受最有经验的马师训练,再加其本身血统纯正,品质超卓,如今虽然才四岁大,走步、奔跑、跳跃无一不精,顾盼间凛凛王者风范,一般的马匹实难望其项背。

  神驹之所以为神驹,超凡脱俗的能力还在其次,关键是它善解人意、与人心灵相通的本领。从蒙丹将“炎风”带来的第一天起,李元芳和蒙丹就让韩斌与它接近,小孩和小马发乎自然的赤诚友情,并不需要刻意培养。李元芳和蒙丹只是教会了韩斌如何饲喂马匹、每天都用清水帮它洗刷,至于和“炎风”亲热、爱抚它的身体、梳理它的鬃毛、陪它戏耍、甚至于絮絮叨叨地和它讲话,这些事情一律不用教,韩斌就自觉地开始身体力行。他现在早上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炎风”,晚上临睡前还要去马厩和它说上好半天的话才回营房,他已经完完全全地被这匹小马迷住了。

  除了小马,蒙丹还给韩斌带来了一副小弓。这样每天李元芳早起练功时,就把韩斌一起揪起来,让他拉弓练习臂力和姿势,再用一碗水搁在肘上,练习定力。韩斌起初还有些不愿意,嘟囔着要学好看的剑法,被李元芳一口回绝:“学剑你就休想了,刀法也等以后看情况再说。”他指着韩斌那身精神抖擞的红色突厥装,神情肃然地道:“我不教你刀剑,只教你骑射,因为你今后要做一名大漠草原上的勇士。”“哦!”韩斌被说得热血沸腾,从此便再不提刀剑,只是一门心思练习骑马射箭。

  练习射箭是枯燥辛苦的,韩斌倒很能忍耐,从小颠沛流离的动荡生活,这些天跟在李元芳身边的耳濡目染,都赋予了这个孩子不同凡响的坚强和毅力。整个上午,他不折不扣地站立、拉弓、屏气凝神,身上的衣服湿了一遍又一遍,却从不埋怨偷懒。而至正午时分,当太阳爬到头顶,大漠中的气温上升到一天中的最高点,热辣辣的阳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的时候,李元芳便乘这段编外队午休的时间,带着韩斌策马奔驰上茫茫无尽的荒原。

  一进入春季,大漠的天气更加变化莫测。夜晚尚且寒冷,正午已显炎热。在这个时候奔跑在烈日之下,四顾又是渺无边际的大漠,对于人和马匹都是一种考验和磨炼。何况那一大一小两个人,还都刚刚经过整个上午的辛苦,又饿着肚子。但李元芳坚持要这样做,因为这种训练对于增强体力和意志都是必须的。

  虽然非常苦,一天之中,韩斌却最喜欢正午这段扬鞭奔驰的时光。他的“炎风”跑得太好了,短短几天的熟悉,韩斌已经能和“炎风”配合默契,每次都是先慢步行走一段,随后逐渐加速,等李元芳跑到身边举鞭示意,韩斌大喊一声:“炎风,跑啊!”这急不可待的小神马便撒开四蹄,在大漠上飞奔起来。普通马匹视如畏途的沙地、丘坡,对“炎风”却丝毫不在话下,跑到兴起便如腾云驾雾一般,活像一团飞旋的烈火,不可阻挡地向前。李元芳的坐骑虽然也不错,但比“炎风”却差得太多,“炎风”撒欢了跑起来,李元芳也要尽全力追赶,每到此时韩斌就会轻踢马腹,让忘乎所以的“炎风”减慢速度,待哥哥追上来再一起并肩缓步骑行,这时候他们一般都是沉默着什么都不说,只让艳阳下泛出金色的遍野黄沙印入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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