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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海拔四千多米的高原上,有一个藏族姑娘,倚着低矮的门框纺羊毛。她握着一种从来没有名称的自制的木头器具的手柄,不停地转动,杂乱的羊毛便被简单地绞成了粗细不均的羊毛线。
       第一天,我看见了她,她在纺羊毛。她身后是蓝汪汪的巨大的天空。远处有山,山是光秃秃的,牦中在山坡上缓缓移动。门前的土堆上是一只晒太阳的懒狗。第二天,她在纺羊毛。四周和第一天没有什么区别。第三天,她在纺羊毛。一切依旧,时光在这儿百年如一日。
       第四天,我走近姑娘。姑娘撩起沉重的眼帘望望我。
       羞涩地笑笑。我接过那油亮油亮的手柄,姑娘便教我纺羊毛我纺了很长时间,直到胳膊实在酸胀得动弹不了。可我抬头一看,太阳还在那儿,一动没动,我的心中悄悄泛起了无边的苍凉。
       我和姑娘用手势对话。她让我参观了她十二年来纺织的所有羊毛制品。在这些背包、毡子、挂毯、坐垫和披肩中,我一眼就看中了一条披肩。这条披肩上用五颜六色织着西藏佛教中的某个故事,一个威武的神戴着狰狞的面具不知踩在什么敌人的身上。
       姑娘最初有些为难。她为织成这条披肩花了整整两年的功夫。如果要卖的话,她的价钱将很高,她要二十块钱。
       我掏出了口袋里仅有的一张百元大票,买下了这条世上绝无仅有的在四千米的高原上用两年青春织就的具有护身符含义的披肩。姑娘永远在这高原上,而我将带着她纺织的披肩去很多很多地方。
       结果大家都嘲笑我。兰叶说:你真敢在外面用?我说:
       当然。
       李晓非和吴双自然认为我有些疯疯癫癫。牟林森到底是搞美术的,对披肩倒能接受,却对我花掉一百元钱表示不以为然。他揉了揉我的头顶,说:我就烦小姑娘装贵夫人模样,居高临下,慷慨解囊,你呀还不够那个份呢。
       牟林森又给了我一张百元钞票,规定我只能买吃食不能再买装饰物。
       我的分辨屡次被他们打断。我也说不出在高原上面对那姑娘时的内心感受。我只得跟他们发急,嚷道:“我喜欢我喜欢你们少管闲事好不好!从此,我就顽强地使用这条披肩。兰叶经常冲我吃吃傻笑。她知道什么呀!下午,我从昏沉的午睡中挣扎着坐起来,揉半天眼睛,然后轻轻摇摆着低烧之中欲醉欲仙的身体,靠在窗前远眺晶莹的蓝天和布达拉宫。我裹着我那条有争议的披肩,从披肩里探出一张苍白的瘦脸,瘦脸的颧骨那儿是一抹不正常的红晕,嘴唇发紫,耳垂上戴着从帧廓街买来的藏式银饰,银饰上镶满了蓝绿蓝绿的松耳石。我像个女巫,每天下午定时出现在同一窗口,用呆呆的凝望打发青春的岁月。
       我不再喜欢饭店里的工作,穿件不属于自己的旗袍,站在餐厅门口对每一个打饱隔的人微笑。有些人是些什么人,哪里配接受一个纯洁女孩的微笑!我说我喜欢艺术,喜欢画画,凡听到的人都觉得十分可笑。父母已与我如隔鸿沟。他们连我跟几个朋友一起出去走走都不同意都不理解。他们可真是老了。我没有仗可打,我没有知青可当,我没有大学可读,我没有工作可做,我陷落在我的苍白的历史阶段之中。
       我住的饭店紧挨着一个体育场。每天下午三点钟有一个马术队来训练。他们来了之后我就看他们。我天天看。
       在窗口,一动不动。以致于他们也习惯了我。有个骑黄褐色马的小伙子骑术非常棒,当他策马从远处本来时,他总是要看我几眼。我喜欢看小伙子们骑马,我羡慕他们。在羡慕的情绪中我心里头常常泛起那莫名的无边的苍凉。
       我在等他们。牟林森去了阿里,吴双去了藏北的那曲李晓非和兰叶仍然留在日喀则,而我在拉萨。独自在拉萨。
       进藏前大家说好了一块儿行动的,结果大家一块儿走到日喀则就分裂了。三个男人,谁都认为自己选中的地方值得去,喝啤酒喝得面红耳赤,你他妈我他妈地向别人表现自己的个性,谁都不买谁的帐。
       我说:去哪儿不都一样吗?
       三个男人根本不睬我,兰叶则像个知识分子那样沉稳地一字一板地对我说:那可太不一样了。
       我说:是吗?
       接着我咯咯地冷笑。笑得兰叶的脸发涨起来。
       兰叶是个安徽小女子,本来在地方剧团唱黄梅戏,有一日遇上到安徽漫游的吴双,便跟着吴双进京闯世界了。
       兰叶水蛇腰,狐狸脸,天生一幅俏模样。她是挽着吴双的胳臂进藏的,现在却已经投入了李晓非的怀抱。而李晓非是我的男朋友,以前几乎夜夜都泡在我工作的那家饭店里。
       可没料到他一见到兰叶眼睛就再也移不开。
       李晓非公然说:如此美貌的女子,我为什么不能享受呢?
       李晓非在舞厅的音乐声中霸气十足地朝兰叶伸出了手,兰叶迟疑了片刻,毅然离开吴双,飘然奔向李晓非。一曲终了,李晓非与兰叶勾肩搭臂偎在一块。兰叶到吴双身边取她的小包,吴双―直幽幽地盯着她,兰叶笑笑对吴双说:
       对不起。
       吴双只是点了点头。
       我在这一刻里悲愤之极。不等李晓非对我说什么,我就决定要抢先抛弃他。我走到牟林森面前,牟林森拍拍他的膝盖头,我便顺从地坐在了上面。我知道牟林森喜欢我。但我更知道他喜欢过很多女孩,没有人能长久地占居他的心。他是个现代派画家,他以名家自居做出种种的名人派头,经常给女孩子们苦头吃。我在很长时间里坚持着与他的距离,可在这个我记不清日期的某一天的某一刻里,突然地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我坐在牟林森的膝上,他望着我,默契地揽我入怀。吴双喝了一声彩,击案叫道:好!
       李晓非有些愣愣的,他被我立竿见影的报复弄愣了,也许他并没有打算与兰叶建立长久的关系,兰叶在一旁捅了捅李晓非的腋窝,想逗他笑。我抱住牟林森的肩,让热泪流进了他的后背。咱们这算什么事呀?我们所有的电影里连一个男女接吻的镜头都没有,现在才过去十四年,我们这代人一下子跨越了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完全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玩世不恭的青年一样了。人与人的关系如此随便和赤裸裸,真没多大意思。但我只能这么做。我才不能让李晓非生生地欺负人。
       我病了。我认为我之所以生病是因为我亵渎了神灵,大家都不相信我的说法。
       初到西藏,牟林森的一个朋友带我们去看天葬,在墨竹工卡的结布岗天葬台,当第一只显然是领袖的兀鹰拍打着翅膀降落到地面,大摇大摆地一口啄食了大块尸肉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尖叫了一声,并说:恶心!兀鹰应声扭头,死死盯视着我,它那高贵而冰冷的目光使我不寒而栗。
       从这一刻起,细细的寒颤就已经从我心里头升起,我不敢再出声。
       上百只鹰鹫扑落到地面,大吃尸体的内脏和肌肉。不一会儿,石板上只剩下骨头了。天葬师将骨头砸碎,用糍耙和着碎骨捏成团,用团子蘸干净地上的血水,然后让鹰鹫们一团一团地吃,吃得地上一星半点的碎屑都不剩。吃完之后,鹰鹫拍打着它们硕大的翅膀,盘旋升空,一直飞向那蓝如火焰的苍穹。天葬师和死者家属都很高兴,因为今天鹰来得多,吃得干净。一具尸体果然在这短短的功夫里消失了,干干净净彻彻底底地悠然升上了天空。地面上除了头骨之外也是干干净净的,只有香香的桑在天葬台缭绕。桑是一种烟的名称,用柏树枝松叶架成一个香堆,点燃之后压上糌耙,这叫烧桑。在香香的桑的薄烟里,天葬师拿走了头骨。他将用头骨当做砖,为天葬台垒一堵墙,好让人靠着休息。一切是这么自然和坦荡,使我对自己最初的尖叫感到羞愧。有时候,相信什么是一刹那的觉悟。
       我相信了天葬是人的生死轮回的一个环节。无数的人在出生,无数的人在死去,无数的人在重复前人的故事,谁也不会逃脱这个循环。从这个角度看待人生,不是一个一个地轮回又是什么?那么那些鹰鹫当然是神鹰了。若不是天庭的使者,它们怎么会如此准确地来到天葬台呢?
       我在尖叫的当天夜里开始发烧并且夜夜盗汗。在盗汗之后我总会被自己冰凉的睡衣凉醒。在初醒的蒙胧时刻里,我准能闻到桑奇特的香味,于是我明白了我的病因。
       我建议我们买条哈达去大昭寺拜拜佛,大家都乐。牟林森朝我发脾气,让我一天三次口服抗菌素。我服了两天抗菌素之后反而高烧咳嗽起来。
       怎么说才能够让思维受到经验限制的人们相信目前还不能被证实的某些存在呢?如果现在人类还没有发明电,如果这时候我指着天空的闪电说其实它可以被当作电灯为我们照明,我想我的话肯定不被人相信。
       牟林森说:得了,你知道什么呀!我躺在医院并不洁白的病床上发着高烧,咳嗽得像只罗锅。医生说在高寒缺氧的西藏,高烧咳嗽是个可怕的病。
       吴双说:那怎么办呢?
       牟林森说:多留点钱。
       吴双说:不留人照顾吗?
       牟林森看都没看我,说:一个女人一辈子要发烧和咳嗽许多次,可西藏在地球上只有一个,并且正在时时刻刻地消失掉原始的古朴和神秘。
       我说:牟林森,康珠在世界上也只有一个。
       牟林森,我这情热中的新男友笑了。他用调侃的语气没心没肺地说: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闭上了眼睛。
       吴双说:康珠,你别介意,他这人喜欢开玩笑。你是开玩笑,对吧牟林森?
       牟林森说:开什么玩笑。
       牟林森说:我们他妈还是不是男人?
       吴双体格瘦削,脸呈菜色又刚刚被兰叶抛弃,正是对自己男子汉气魄信心不足的时候,他脚一跺,说:好吧,我走了。
       吴双要去那曲,据说那曲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城市。
       吴双指望在那儿遇上一场大漠的飓风和冰雹。指望离太阳更近好让紫外线晒黑他苍白的脸。
       吴双曾经是校园诗人.尽管当前诗已死去,但他心中多少还残留着对女性的温爱。他临走摸了摸我滚烫的额,说:真对不起!我说:没事。
       牟林森的手被我挡开了,对他我也说:没事。
       后来正是没事。即使有事又如何?阿里和那曲都是那么的遥远和偏僻。而李晓非和兰叶在日喀则完全陷入热恋之中,他们肯定忘掉了世界上的――切。
       我独自―人在拉萨。我什么也不用干,终日闲逛,除了低烧使我昏昏沉沉之外,我生活得挺好,一点也不想念什么人。
       我独自在拉萨。虽然像我这样的女孩子―诉说痛苦就会惹人笑话,但只有我知道我们有痛苦.我们经历平淡,吃喝不愁但真的我们有痛苦。在拉萨的日子是我开始有想法的人生时刻,我想我该用自己的眼睛看这个世界了。
       每天早上我迎着阳光到拉萨河边散步。八月份的拉萨是夏季,但一早―晚还是凉意如水。我裹着我独特的披肩,散发着浓烈的羊膻味,在拉萨河边走走停停,汉人都疑惑地看我一眼。拉萨河的河床像草原一样宽阔,可以将人的心看得静静的平平的。
       中午我午睡。下午看马术队训练。黄昏后我从饭店里悠出来,去帕廓街。晚上的帕廓街商人和游客都稀少了许多,大昭寺这才恢复了它作为古老的朝佛中心的模样。我恍恍惚忽,举止迟钝地漫步街头,遇上玛尼堆就垒上一颗石头子,遇上转经就逐个地转上一遭,遇上放生羊就喂它一些糍粑。我在为自己的病体祈求神灵,也在为自己愚钝的头脑祈求神灵。
       我常常累得走不动路。走不动了我就坐在广场上看满街乱跑的藏狗。看―种婷婷玉立的叫做“章大人”的花。
       看大昭寺门前被等身长头的人们磨成了镜面的大青石。大青石叫我感动。难道信佛的人来此叩等身长头的人都是不曾接受现代文明的人吗?不是,人们信什么做什么都是有他的道理的。我渐渐在懂事。我决不会傻兮兮笑这个笑那个了。
       我还喜欢看唐嘎。庸嘎类似我们汉族的丝织画。我们的丝织小品多出自苏杭,因此也典雅清淡,湖光山色小桥流水。唐嘎的主题内容是宗教,艳丽夺目的色彩,繁复茂密的花纹将金色的光芒和五彩的云霞环绕在佛像四周。每一尊佛像都是慈祥无比的,就像好心的老奶奶。商贩们将唐嘎挂满了大昭寺的围墙。使每一个行人和游客老远老远就能看到灿烂的佛的笑容。我坐在广场花坛的边沿上长久地注视佛的笑容,温和宽容之感就会流水一般从我身心淌过。
       我还喜欢看穿着沉重青色藏袍的老年妇女当街小便。
       她们蹲得像一种舞蹈姿式,宽大的袍子体面地遮住了一切,只是有一线水流从她们的袍子底下蚓行出来,她们并不躲闪大街上人们的目光,她们与你对视的时候,你会发现她们的眼神无所谓和安详得像白痴或者天使。这是主公翁的姿态和眼神,城市是你们认定的,那是你们的事,在她们城市仍然是高山草原大牧场。多棒!
       我百看不厌的还有威风凛凛的康巴汉。西藏有句老话,说是“安多的马,康巴的汉”。西藏康巴地区的男子在西藏是非常著名的。他们是男性之中的优良品种。他们个高,肩宽,腰瘦,腿长,胸膛挺直,头颅昂扬,他们的面部轮廓如刀砍斧削,肤色黧黑并且闪耀着丝绸般的光泽。康巴汉的服饰格外漂亮,他们藏袍绣锦,藏靴齐膝,高高的毛边藏帽上甩动着一缕红缨,一柄镶宝石的藏刀斜挎腰间,他们的步伐总是雄纠纠气昂昂的。有一天,一个进藏旅游的汉族姑娘和我坐在一块儿休息,她看着康巴汉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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