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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小说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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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顺儿毫不客气地接过来,还是不想走,嘿嘿地朝她笑。那笑,没有恶意。
     
       德子媳妇不撵他,开始干自己的事儿,蹲到廊子底下,拿劈柴装到炉子里,点着了,慢慢地装满煤球。刚刚开始燃烧的煤球,冒着浑浊的浓烟。她抄起旁边的一把破芭蕉扇,扇着,扇着,慢慢地火旺了,烟少了。这炉子,冬天搁到屋里,连取暖,带做饭、烧水。天暖和了,就挪到廊子里来了,屋里的铁皮烟筒也拆了,等冬天,屋里生火的时候再安上。
     
       “疯顺儿,劳你驾帮我搭把手儿,把炉子抬屋去。”她想了想,说。
     
       疯顺儿嘿嘿地笑着,小心地把瓜子搁到炉盖儿上,帮她把炉子从廊子底下抬进屋去,也不问抬进去干吗。然后,又赶紧捧起瓜子来,接着嗑,把瓜子皮就扔在屋里地上。让他扔吧!
     
       德子媳妇把衣柜打开,拿出自个儿的一摞衣裳,搁在床上。提起一件,是那件老式的蓝布大襟褂子,问疯顺儿:“疯顺儿,你说这褂子好看吗?”
     
       疯顺儿一边儿嗑瓜子,一边儿摇摇头。
     
       她又拿起月白色的睡衣:“这件呢?”
     
       疯顺儿又摇摇头。
     
       她把睡衣搁在一边,找出一件素色的府绸对襟上衣:“这件好看吗?”
     
       疯顺儿还是摇摇头。
     
       最后,她翻出了那件十多年没穿过的淡紫色花丝葛旗袍,两只手提着,垂在身子前头。
     
       疯顺儿嘿嘿地笑了:“好咳……”一张嘴,哈喇子流了下来,垂成一个长长的惊叹号。
     
       德子媳妇长长地叹了口气。
     
       “顺儿!顺儿!你又死到哪儿去啦?”是孙桂贞的声音在胡同里叫。这回不是叫疯顺儿回去“塞”,兴许是关于上工作单位报到啊什么的。
     
       “叫你呢,快回去吧。”德子媳妇说。
     
       “吗呀……吗呀……”疯顺儿挺不情愿地嚷着往外走,立愣歪斜地出了院门,刚刚落在地上的鸽子又轰地惊飞了。
     
       德子媳妇目送着疯顺儿走远了,看不见了,就从院子里接了一盆水,端进来,在镜子前头洗脸。洗得很慢,很仔细,洗得干干净净,搽上薄薄的一层润肤油。然后,端起脸盆,把脏水倒进水龙头底下的地沟里。
     
       她回到屋里,把门、窗户都关上,拉上窗帘,这样,就谁也不会来打扰她了。其实,这里已经好久没有人来串门儿了,她一待就是一天,等着德子晚上回家,吃饭、睡觉。现在,连德子也不回来了,屋子里真安静。
     
       她想了想,还有什么事儿忘了办吗?没有了,这个月的房、水、电费都缴过了,什么也不拖欠了。噢,对了,还欠着马三胜一毛八的油饼儿钱呢,十几年了,竟然一直没有机会还给人家!她拉开小柜的抽屉,找出一堆钢镚儿,凑够一毛八,包成一个纸包儿,上床打开后窗户,朝马三胜的鸽子房里丢过去。
     
       她关上后窗户,拉上窗帘,心里踏实了。
     
       她对着镜子,把头发梳理整齐。然后,脱下身上的旧衣裳,换上那件淡紫色的花丝葛旗袍。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几乎认不出了。唉,这些年,她变得太多了。人过青春无少年,谁都得老。不知不觉,她都快五十了。这个年纪,别人都该抱孙子了,而她,还是一个没有生育过的身子,从来不知道怀抱着婴儿喂奶是怎么样一种滋味儿。
     
       十几年没穿过这件旗袍了,还这么合身,好像身体的胖瘦一点儿也没变,只是脸瘦了,老了,暗淡了。仔细看看,还是自个儿的模样,如果跟那些抱孙子的大嫂、大婶比,谁也不信她是快五十的人。她朝着镜子,不觉泛起一丝苦涩的微笑。她想再抽一支戒了十几年的烟,顺便再用点过的火柴棍儿描描眉梢,刚拿起烟盒,便又放下了,算了,戒了的东西,就别再拾起来了。
     
       她现在什么事儿都没有了。再仔细想想,也想不起还丢下了什么。不,丢下的不少,那……都是该丢的。她不打算像阿崎那样满怀深情地回到家乡去遭哥哥的白眼。她不打算再去求德子搬回来住。和德子过了这二十多年,全当是一场梦吧,醒了好,人不能靠做梦过日子。她也不打算再到胡同里、大街上走走,看看这些年到过的地方、见过的人。算了,那么大的世界,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脸,那么多的嘴,那么多的话!这个世界真累人!
     
       什么也不看了,什么也不想了,她的事情都办完了,该走了。她看见一片白花花的海水,被太阳照得银光闪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踏着海水,踏着沙滩朝前跑去,笑着,嚷着,招呼着阿崎,不,是招呼着她:“动身走啦,这么晴朗的天!哈哈哈……走啊,走啊!”
     
       她又拨了拨炉子里的煤球,又撮了一簸箕续进去,让它慢慢地着,慢慢地。
     
       她把不穿的衣服都装到衣柜里,屋里不能这么乱,她爱干净。把地扫扫,炕上也扫扫,都扫干净。
     
       她从柜子里找出一条从没用过的床单,雪白的,没有一点花儿。德子不喜欢这条床单,说:“白得忒素,像死人使的。”就没让用。这回该用了,她自个儿用,德子管不着了。
     
       她把床上的被子挪开。枕头,德子拿走了一个,还剩一个了,摆到当间儿。然后,平静地躺了下去,把雪白的床单蒙在自己的身上。
     
       炉子里,煤球在静静地燃烧,一氧化碳气体在密闭的房间内无声地蔓延,蔓延……
     
       媳妇死了之后,德子就换房搬家走了,搬到离这儿很远的另一条胡同里去了。那儿,谁也不知道他的过去,在街坊们眼里,他是一个全新的人。
     
       德子搬走了就再也没回来过,拉座儿经过这一带也绕着走,他不愿意再看到这块地方,不愿意再碰到这儿的人。他要忘掉这儿的一切,也希望这儿的人把他和他的媳妇忘掉,就像这条胡同里压根儿就没住过这一户似的。
     
       这实际上做不到。胡同里少了他这一户,人们便感到了一种不大不小的缺欠,感到生活中少了一点儿调料。人们需要有不完美的人来衬托自己的完美,需要用无聊的话题来打发自己的无聊。于是,就时常提起那些有关德子媳妇的往事,好像十分怀念似的。遇有生人到这胡同里来,他们还指点着德子故居对人家说:“从前,呣们这儿还住过一个窑姐儿呢……”那语气,似乎有些炫耀。
     
       (发表于《花城》1986年第3期。1988年获第四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第二届《花城》文学奖。收入《1986年中篇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霍达小说集《红尘》,花城出版社1988年出版;霍达小说集《魂归何处》,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年出版;《大阳很好》,今日中国出版社1996年出版。1993年由作者改编为同名电影文学剧本,北京电影制片厂、深圳三洲、五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摄制。2004年由作者改编为四幕话剧,获第二届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优秀剧本奖;2005年4月由国家话剧院首演,曹其敬导演。2007年5月参加中国话剧一百周年暨第五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
     
       追日者
     
       烈焰蒸腾,光华四射。这不是画,调色板上没有这样的颜色,这么浓,这么亮,灼烧着眼睛,使人不敢逼视。这是什么?是女娲氏用五彩石炼就的岩浆,九头怪兽口中喷出的焱?还是流动的钢水,燃烧的空气,沸腾的云霞?这是火,一个硕大无朋的火球,在茫茫宇宙中冉冉升起,这是太阳!
     
       那是谁在匆匆赶路?那么急,那么忙,一步也不肯停,踏得大地咚咚响。粗大的脚板,强健的四肢,坚实的身躯,像青铜,像岩石,黑褐色中泛着莹莹光泽。他在追赶太阳。不知道走过了多少路程,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寒暑,他头也不回地朝着太阳走去。
     
       赶路的人,他渴了,渴得厉害。他俯下身躯,喝干了黄河,喝干了渭水,又继续上路了。路上没有坎坷吗?没有荆棘吗?他全然不顾,径直地向着太阳扑去,一直到耗尽全部热血和气力。他倒下了,倒在灼热的大地上。他倒下了,丢下了那根桃木手杖。大地锵然有声,像是一阵惊天动地的雷鸣!
     
       一
     
       “你,你这是怎么了?”
     
       钟剑挥睁开了眼睛,那火红的一幕不见了,只留下一身湿淋淋的汗水,剧烈呼吸的胸腔,焦渴得干裂的嘴唇。他直挺挺地躺在床上,手臂无力地平伸着,像是钉在十字架上的圣子耶稣。他的妻子惊慌失措地斜坐起来,轻轻地扳开他的右臂,抚摸着他汗津津的额头、泪莹莹的眼角。
     
       他清醒了,歉意地收回自己的右臂。刚才这握着手杖(唏,哪里有手杖?)的拳头砸在她的胸口上,一定是太重了。
     
       望着好像从火里走出来的丈夫,她急切地问他:“你病了?”
     
       “不,我做了一个梦。”钟剑挥说,怀着满足和留恋。
     
       “唉!”妻子哀怨地叹了口气,“疯疯癫癫的,吓死人了。什么梦啊?”
     
       “我梦见……夸父追日。”
     
       妻子又是一声叹息。她默默地下床,倒了一杯凉开水递给钟剑挥,“真是着了魔了!你不是说过,年轻的时候就做过这个怪梦吗?”
     
       “唔!”钟剑挥把水接在手里,却忘了喝,愣愣地坐在床上。人的心中装着一排琴弦,贮藏着岁月谱成的乐曲,不定什么时候轻轻地拨动一下,就会鸣响起来,“真的,已经三十多年了。”
     
       三十多年前,一九四七年的一个夏夜,他做过一个同样的梦。不过,不是在北京的这个家,也不是在江南故乡,而是在浩瀚的印度洋上。
     
       二
     
       烟波浩淼,孤舟一叶。海天空阔,月光如水。美国“海眼号”的四等舱的统铺上,并排躺着公费留学生钟剑挥和方琼。这艘船将把他们带到意大利,然后他们再搭火车去法国。风浪很大,船颠簸得厉害,睡觉的时候都要抓紧床边的铁链条,免得掉下来。
     
       “方琼,方琼!”钟剑挥轻轻地叫着他的同学,“我刚才做了一个梦。”
     
       “梦见了什么?”方琼根本没有睡,闭着眼睛问他。
     
       “我梦见夸父追日!”
     
       “什么?夸父追日?”方琼揉揉眼睛,坐了起来。
     
       他们来到甲板上,强劲的海风拂弄着他们的衣衫,扫去了四等舱里的闷热的汗味。巨大的海浪像一群黑色的怪兽向轮船扑来,发出很大的声响。船体大幅度地摇摆着向前驶去,在墨绿色的海面上犁出一道愈展愈宽的白浪——一个巨大的“人”字。
     
       “你这个人,怎么做这样的怪梦!”方琼说。
     
       “不知道。不过,在梦里看得可真切呢,那太阳、夸父……”钟剑挥的眼睛在月下闪着蓝莹莹的光。
     
       “《山海经》里的那个老头子,他为什么要追赶太阳呢?”
     
       “为了追求光和热!那太阳是他的理想的化身。”
     
       “哪里追得上啊?人,总是人,凡人。最后还不是渴死、累死、热死?”
     
       “是啊。我记得小时候看见飞蛾扑火而被焚毁,那情景真是令人难忘、不可磨灭。为了追求光明而不惜化为灰烬,那是一个壮烈的形象!”
     
       夜沉沉,海漫漫。呼啸的风声、涛声、马达声湮没了这两个中国留学生的娓娓长谈。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望着滚滚海潮,钟剑挥想到了从家门口流过的那条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小河,曲曲弯弯地流过默默无闻的江南小村庄。他的人生旅途就是从那里开始的,划着木盆在河里摘菱,打着赤脚在河边放牛,并且像王冕那样对着河里的荷花作画,用的是多病的母亲包药的废纸。这个放牛娃不知为什么对画画如此着魔,竟然一发而不可收,终于考进了国立杭州艺专。瘦弱的父亲不知咽下了多少泪水,才下了把儿子送走的决心。他离开家的时候,坐的是向捕鱼为生的姑父借来的乌篷船,父亲摇橹,送他远行。小河里的孤舟缓缓夜行,一定是充满诗情画意吧,可他当时没有心思领略,一直默默地盯着摇橹的父亲那佝偻的身影。
     
       船,在海浪里穿行。他回忆起自己生命的每一个转换关口,都是在船上。从家乡的乌篷船,到美国的“海眼号”。他已经从一个放牛娃,成为杭州艺专的毕业生,毕业后留校当了助教。然而,他并不满足。怀着强烈的渴望,他又上路了。“海眼号”——海的眼睛,你看清波涛中的航线,把从东土来的他送到西方去吧!为了他所梦寐以求的艺术之都巴黎,他离开了孤苦伶仃的父母,离开了生他养他的故土,丢下了一切……
     
       三
     
       “一个梦,跨过了三十多年!”钟剑挥突然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三十多岁。他举起手中的杯子,把水一饮而尽,仿佛一瞬间走过了三十多年的路程那样焦渴。
     
       妻子没有开灯,月光从窗口洒进来,洒在床上,洒在铺着碎砖的地上,洒在那张兼作书桌、画桌和餐桌的写字台上。月光下,暑热未消的八月天气也显得清冷了,很像当年在赴欧的旅船上的夜晚。
     
       “也许是因为方琼的到来吧,使你又想起了往事。”妻子说,“是他提出明天到咱们家来吗?”
     
       “是我,我约他来的。”钟剑挥说。
     
       妻子嗔怪地看了他一眼:“那又何必呢?人家住在北京饭店……”
     
       钟剑挥把茶杯放在桌上,手劲过重了,“咚”的一声响:“我必须这样做。要是你,你也会的!”
     
       四
     
       十七层高的北京饭店新楼矗立在王府井大街南口、东长安街路北,在一片半新不旧、半土不洋的矮建筑之中,可谓鹤立鸡群了。虽然不少行家、非行家说这楼的外观太笨,内部装修也远非现代化,但在国门初开之际的北京却仍不失为一个令人瞩目的“洋”所在,是专门接待外国人的地方之一。一些少见多怪的行人从高高的松墙外边走过时颇有几分神秘感地往里面匆匆一瞥,看一眼“异国风味”。
     
       钟剑挥顺着松墙走过来,从一排停得整整齐齐的小汽车前面向大楼的正门走去。他在北京居住达三十年之久,这楼也已盖起了好几年,他竟然还是第一次走进这里。不是由于某些同胞的好奇心理来看热闹,也不是为了托熟人买点什么“供应外宾”的奇货。对于三十年前就留过“洋”的他,那早就看腻了的“花花世界”没有丝毫的吸引力。他今天的到来,是因为一颗隔绝了三十年的老友之心的呼唤。他的老同学方琼从法国来探亲、观光并举行个人画展,在此下榻,刚刚住下就多方打听他的下落,热望一晤。而他,在接到美术家协会转达的消息以后就迫不及待地赶来了。
     
       “方琼,你终于来了。时隔三十年,恐怕纵是相逢应不识了!”他这样想着,心中升起一种难以名状的激动之情,随着那川流不息的各种各样的皮鞋的咔咔声、咚咚声,踏上了宽大的石阶。就在这时,身穿雪白制服、笔挺地立在门边的服务员伸手拦住了他:
     
       “哎,你是干什么的?”
     
       他停住了脚步,有些吃惊地抬眼望着身材和地势都比他高的服务员,觉得很奇怪。不是所有的来宾都来去自由、通行无阻吗?为什么单单拦住他一个人?难道西服领带、高鼻黄须、金发碧眼才是通行证,惟独不准黄脸低鼻的中国人入内吗?
     
       一时,他有些糊涂了。猛然间,脑际闪过一些年代久远、不愿再忆起的画面:
     
       “海眼号”抵达意大利的那不勒斯港,舍舟登岸之前,头等、二三等舱的旅客纷纷给服务员小费,四等舱的中国学生怎么办?一两个美元人家看不起,集腋成裘吧,几十个人凑了数十元,派钟剑挥作代表送了去。哪里知道,人家美国人对这点钱不屑一顾:不要你们中国人的小费!
     
       途经英国伦敦,在那种二层楼似的红色公共汽车上,钟剑挥用一个硬币买了票,售票员顺手将这个硬币找给一位用纸币买票的胖绅士。绅士轻蔑地摇摇头,售票员只好另外调换一个硬币给他。屈辱啊,黄皮肤的中国人!
     
       …………
     
       钟剑挥以那双穿透一切的画家的眼睛扫射着面前这个穿着雪白制服、站在北京饭店门口、和他一样肤色的年轻人。那双跟睛里充满了痛惜和怜悯,仿佛在说:可怜啊,竟然藐视自己的同胞!中国人被人瞧不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什么还要这样自贱呢?
     
       可惜,傲然的年轻人完全没有兴趣留意他那复杂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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