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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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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烟锅点划了一下老屋说:“金仲就和这老屋一样,不过是用来摆样子的,其实咱这儿是‘嫪们儿’做主……”我吃了一惊——他就是那个为城里凶宅驱魔的怪人?问了问,原来“嫪们儿”真的与大城市里某个首长关系密切。老人说:“集团这一摊子全是他开的头,他是金仲的干爹……”果然不错,这的确是同一个人。我的兴趣马上增大了许多倍,一字不漏地全听到了心里去——“嫪们儿”是全村里辈分最高的一个老人,所有人都要听他的,是寿星加智星。老人说着说着兴头来了:“金仲算个狗蛋,金仲在他眼里就是开裆小毛孩儿!”我想知道那两个字怎么写。他说就那么叫,谁也不知怎么写。我这会儿脑海中蹦出了战国时秦国宦官嫪毐的“嫪”字,并认定了是这个名儿。
     
       “‘嫪们儿’住在哪里?”
     
       “‘嫪们儿’哪里都住,不是北庄就是橡树路。年纪大了,平时见不着面……”老人咧着嘴巴,害冷似的吸气:“咝咝!这集团都是‘嫪们儿’一手筹划哩,从起手到兴盛,大事一成,就交给金仲去管了。遇上动大心眼的事情,那还得去问‘嫪们儿’!”
     
       我从老人的口气听出了深深的恐惧,还有敬佩。我问他到底怎么才能见到那个‘嫪们儿’,老人摇头:“这就难了,这就难了!咱和他一个庄里住着,少说也有个十来年没正面见他了……”
     
       这天我回到招待所时,小金小白都等在那儿。他们知道我这些天常去北庄,脸色有点难堪。小白和小金咕哝了几句,大概在商量什么。小白说:
     
       “宁先生,您有什么采访计划最好跟我讲一声,我们办公室会统一安排的。”
     
       “我不过是随便走走罢了,这哪里是什么采访……”
     
       5
     
       小白开始注意我的工作了。她常常要留意我的一举一动。我明白了,心里有点可怜这个漂亮的姑娘。她真是漂亮,虽然过早地、莫名其妙地长出了一个双下巴。
     
       有时我看着她的背影不禁陷入深深的迷惑:就是这样一个好端端的姑娘,却要跟在金仲屁股后面,还要时不时地说着“总裁”、“老总”这样的字眼,甚至还要眉飞色舞和一脸的崇敬——尽管这难免掺了几分做作和伪装。我真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这个神奇的世界上究竟有什么古怪的力量在让她屈服?
     
       我第一次问起了“嫪们儿”,问她能否带我去见见这个人。想不到她立刻皱着眉头笑了:“宁先生,这是办不到的——别的事情可以,这个不行。十分抱歉……”“为什么?”“因为……”她犹豫着,好像在琢磨着怎样解释得清楚:“因为他已经退休了,彻底退休了!”
     
       “你也不常见他吗?”
     
       “我……从来没有。”
     
       我不信。可又觉得她毫无必要隐瞒这些。我只在心里说:“嫪们儿”啊,咱可真该见一见啊。
     
       当我出门时,小白常常要问一句去哪儿,或者干脆就和我一起。这天我刚刚走出屋子,小白就从后面赶了上来。我说:“对不起,我想自己走一走。”
     
       “你要到哪去?”
     
       我随便往西指了指。
     
       这是一个晚霞普照的时刻。西边有一片空地,空地上的茅草在阳光下轻轻拂动,如波似涌。我真的一直走过去。小白站在晚霞里看着我,好像在犹豫是否跟过来。
     
       我往前缓缓走去,跨过一条散发着硫磺味的水沟,走入了那片荒地中间。这时我才发现,这么大的一片荒地四周都围了栅栏和铁丝网,这使我想到这儿可能是一片等待建筑的地方,但不知闲置了多久。这里的各种植物都长得乌油油的,使人想到地力很足。让一片土地荒着多么可惜,我不明白在施工之前的几年里,为什么就不可以种点庄稼和蔬菜?我目测了一下,它大概至少有二百多亩,眼下全部长满了茅叶荩草、白羊草,还有扁鞘飘拂草。一两株小灌木孤零零地长在那儿,是蒙桑,椭圆形的小叶片刚刚长出不久,边缘粗糙的锯齿已清晰可见。我蹲下来拂开草蔓,望着湿乎乎的裸土。这是一片极其适合耕种的潮棕壤。在东部平原、在芦青河两岸都有很多这样的土质,那里的小麦和玉米高产区都是潮棕壤……桑树上有一只灰色山椒鸟,还有一个红点颏。红点颏尖叫一声先自飞去。一瞬间,地上掠过了一道阴影,抬起头,空中是一只大鸢。它的样子很像苍鹰,但飞起来双翅比苍鹰伸展得要长。也许它已经发现了我,翅膀一侧向下滑翔了没有多远,又迅即升入高空。当我心里为刚才的红点颏担心时,又一只小鸟从一边的灌木中蹿跳出来,昂起头注视了我一下,然后钻入一丛荆棘之中。
     
       已经没法继续往前了,因为很快走到了那道铁丝网跟前。铁网外是分割成很小的庄稼地块;它们当中只有很少的地方修起了整齐的田垄,更多的却是带着可怕的割伤:或者是深挖的泥沟,或者是刚垒的一道砖墙,再不就是一些矮小的、七零八落的建筑物。一片饱受蹂躏的旷野,一片无辜的野地……眼前这番景象使我意识到,一切都如此陌生,因为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走出那座城市了。不远处又发出了小心翼翼的鸣叫,是刚才那只小鸟,它仍在慌张地躲避。我看看眼前的铁丝网,狠力扳了一下。仿佛身处樊笼,因为眼前就是织起的细密丝网,上面的斑斑锈迹及尖尖的倒刺让人不寒而栗——这会儿我突然想到了一位老人:许艮教授。此刻您正在哪里浪迹?叼着大烟斗的老人啊,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怀念您。还有吕擎他们,正在旅途上的三个男子汉——你们如今还在南部大山里吗?
     
       我回想着一道道撞碎顽石的执拗目光。透过这道铁丝网,我正与那些目光遥遥相接。
     
       一束束霞光直射在脸上。透过一片朦胧,我在遥视另一片原野……许艮叼着烟斗回头微笑,仿佛仍在不倦地诉说。我迎着火红的霞光眯了眯眼,然后转回身来。
     
       小白一直在离我不远处看着。穿呢裙的美丽少女竟然变成了一个盯梢者,此刻正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全身灼热,解开衣扣,让凉凉的南风吹拂胸膛。我回转目光,想再次看一眼那只小鸟,看看那只翱翔的大鸢。没有,它们这一瞬间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在这片铁篱跟前,我似乎更加明白自己怀了一种什么心情,开始了新的觉悟和确认。我在想一份杂志仅仅是一小块土地,它早就荒芜了;可是有人还要出卖它——参与了这桩可鄙交易的人当中也包括了我。
     
       它可以荒芜,可以遍生茅草,可仍然比出卖给一个金仲要好得多。
     
       我的手因为用力拳了一下,掌心那儿马上一阵刺痛,渗出一点儿血来。可是我没有马上挪开手掌,而是一直抵着这道铁网。
     
       工区传来嘶哑的汽笛吼叫声。不知这是催人上工还是下工,只是响得可怕。那些来自贫困地区的童工会在这突然响起的汽笛声里浑身颤抖……我特别想到了那个来自平原的姑娘。
     
       那个穿呢裙的姑娘朝这边走来。她大概有点不耐烦了,说:“宁先生,我们该回去了吧?”
     
       我眯着眼睛。我看到晚霞的光波在她脸上跳荡,她真的非常美丽。这使我想到那些混蛋们的本事,想到他们差不多无一例外地把一些好姑娘弄到了自己身边。不错,真的如此,这个世界正在作出可怕的选择:土地、杂志、姑娘,还有一些漂亮的别墅,一些著名的风景区、城市中最好的街区——一切可爱的东西都被他们如数抓在了手里。
     
       “小白秘书,我这会儿正担心……”
     
       “担心什么?”
     
       “担心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了。”
     
       “怎么了?”
     
       “我可能要出去走一走。”
     
       “走一走?到哪里走?”小白的眼睛即便惊愕地瞪大了,也还是清纯媚人。
     
       我说:几个朋友就在这一带打工,我想顺路去找找他们;还有,我或许还要回老家看看——我的老家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平原地区。
     
       她迟疑着:“这个……要看我们总裁怎样安排啊。”
     
       我冷笑了一下,在心里说:滚他的蛋吧,我已经没有时间了,我是一个满脸胡碴的中年人了,还有痛痛快快喘一口气的权利——就是说,我想怎么就怎么。
     
       “您需要多长时间哪?”
     
       我说这可不一定。
     
       “我们集团很希望……与贵杂志的第一次合作能够顺利……”
     
       “‘贵杂志’,”我咕哝着,问:“你能代表‘集团’吗?”
     
       她迟疑着,嘴唇动了几下,没有说出什么,只惊讶地看着我。
     
       我大笑起来。这使她窘迫而慌张。
     
       后来我总算安慰了一下这个小姑娘。是的,她毕竟还这么年轻。我告诉她:别怕,我出去转一转就回来;这次我到这儿来,一方面为了完成社里交给的任务,一方面也要顺路办点私事:要知道城里人回一趟老家不容易啊!“总之,我希望你们能够谅解。我会尽力完成任务的。”
     
       她这才舒了一口气,小舌头伸出来舔了一下嘴唇,随之微笑了。
     
       追赶
     
       1
     
       走出“金星集团”,有一种难言的轻松和欣悦。
     
       一直沿着河谷往前。随着逐渐向南,地势在增高,然后进入了丘陵地带。方圆几十里都是浑圆的山丘,山下,一片片石滩在阳光下闪亮,那是裸露的河床。河道宽达百米,却干得没有一丝水。近岸处,凡是被大水季节冲刷的地方都露出了很多卵石——这让人想到河水曾多次改道,每次塌下的淤泥又把卵石压在了下面。半上午时分,山雾还没有飘散,山风有点凉。再往前走,河底有了一线水流,贴着河岸向前缓缓流动。由于山脉的阻隔,河谷渐渐转向了西南。我只好离开了这道河谷。
     
       一路上揣测着吕擎几个人的行进路径——按照莉莉的介绍,时下如果没有太大的变故,那么他们几个仍然还在大山南部活动。也许随着天气进一步转暖,他们会乘车北上。我心里明白,这次南山之行即便遇不到他们,对我也是十分值得的。
     
       就像预计的一样,当天晚上宿在了山脚下的一个小村里。这里的一切都让我非常熟悉。小村里除了鸡狗的啼吠,很少听到人的喧声。春天已经深入了,可眼下却感不到一点忙春的生机。我刚安顿下来就打听那几个朋友——村里人分不清过路的人,只说有打工者或流浪汉,三人一帮五人一伙,顺着村东的河谷往南下去了……天一大早告别了老乡,准备翻过前面那座大山,以省去三十多华里的山路。寻到一条小路,这让攀爬起来容易一些。山阴的植被很好,因为这里可以保持冬雪,冬春里有缓慢的滋润……前边的绿色开始多起来,小路边的狼尾草已经长起了一寸高;还有茅根、野谷草、瘦脊伪针草、大油芒……长不大的乔木都簇成了灌木丛,如小叶杨和杞柳。那些通常可长二三十米的辽东栎在这儿只有几米高;黄榆长得就更小了。偶尔可以看到一两株糠椴和银白杨,在混杂的树种间显得特别醒目……鸟雀多起来,最常见的是麻雀和大山雀。有一只体量稍大的鸟在不远处的一株黑松上蹦来蹦去,由于跳得太快,最终也没法辨认……
     
       中午时分登上了山冈。脚踏分水线,一种奇特的感觉涌上心头。这座山在方圆几十里是最高的,海拔至少在一千多米以上。从这里北望,一片片丘陵平缓多了,疏稀的林木就像纤弱的毛发;丘陵北部一平如砥,田畴村落树木一眼望不到边,最后隐在了一片水雾之中。我看到了迷河,它在十几里长的一段几乎一直保持笔直的方向,而后向东偏移,差不多变成了东西走向的一条河……向南眺望,起伏的山峦在阳光下闪烁着钢铁一样的颜色,一层银绿色的雾霭笼罩了它们;再远处,山峰与天穹的蓝色混在了一起,山峦和白云几乎相挨。那一架架西南东北走向的山脉之间,就是有名的白河和林河。
     
       我知道已经走进了鹿山。我想寻找的那些村庄都掩在了山影之下,如果顺着大山阳坡一直走下去,就会发现那些村庄。我记住了莉莉讲过的那些大村镇的名字,像“官道崖”、“济河”、“陵山”、“宽场”,以及他们曾经办过冬学的那些村子。我现在尚不清楚离那里还有多远,只想“陵山”可能是当地人的叫法,它可能就是“鹿山”。既然莉莉与吕擎他们是因为官道崖受挫才分手的,那么他们如今大概不会待在那儿了。那是山区第一大镇——越是这样的地方,对他们而言越是艰难,他们不可能在那里久留。
     
       我想沿着山峰东面的河谷一直走去。它沿着鹿山转了多半周,然后才折向东北。在河谷左侧的山包可以看到花岗岩屑;再往前可见风化细晶岩,岩屑堆上长满了苔藓。山雾里不断传来嘎嘎的鸟叫,那声音听起来很像是黑斑啄木鸟。有时鸟叫的声音简直像老人咳嗽,震动力很强。这声音让人想到石子投水时散出的那种逐渐扩大的波纹,在山隙之中一圈一圈荡开。
     
       2
     
       太阳使山阳坡的石头和草木一齐放出了光亮,一种愉快的心情也出现了。走进了一个个村庄,打听着“陵山”。当地人都不知道这个名字,只说有个“岭子山”,我知道在山区,有时仅是十几里路的范围内,对一座山的叫法也会不同——又问“济河”和“官道崖”,他们只知道“官道崖”。我一阵兴奋,用半天时间摸到了那个大镇子里。它建在一座大山的慢坡上,由一代代人开凿整饬,竟形成一片开阔的土地。慢坡下亮亮的一道水就是“济河”。山里人口中的“三道湾子”、“白石头河”、“牙子河”,竟指了这同一条河流。山的名字也是如此,“鹿山”被叫成了“岭子山”、“陵山”,甚至有一个更奇怪的名字:叭狗儿山。
     
       我首先找到了那所学校。学校里的人狠狠地盯我。他们的眼神说明了那三个人真的在这儿待过。他们沉着脸,并不想回答我的问题,只说:“三个孬货!”
     
       我不说什么,只问那“三个孬货”现在去了哪里。他们互相瞥了瞥,其中的一个故意摸着插在衣兜上的那支钢笔,鼻子翘到了天上,说:“这得问李万吉了。”
     
       在山区找人就是这样难,我差不多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才寻到李万吉的住处。真是久闻其名不见其人啊,推开他的门扉时竟然让我有一种探险般的惊异。这人看上去已经有五十多了,实际上却只有四十来岁。他一脸尘土,满面皱纹,一双眼睛浑浊而苍老,一见面就极不信任地盯着我。我反复解释是那三个人的朋友,出差时顺路过来看看他们……李万吉乌黑的嘴唇哆嗦着,直拖延了很长时间,才从炕席底下摸出一个小布包。
     
       那是几张画:李万吉的素描像、周围景物的速写……“他们走哩。差一点给关到局子里,官家还揍了他们……”
     
       “现在人呢?”
     
       “说不准哩,反正是送走了那个女人,又一路往东南下去了。”
     
       他抹起了眼睛,说自己也想念那三个啊,要陪我一块儿去找:“他们走不远,想一想哩,又要做事情,又要找吃物,原本不急着赶路……”
     
       我问他们有没有可能回到宽场以北的那个村子里去,那个大村子有个叫“老杆儿”的村头,他与他们有友谊。李万吉摇摇头:“不,他们就是要走一些生僻地方,像常言说的,‘好马不吃回头草’的。”
     
       他没有耽搁,把家里收拾了一下,带上一点干粮,就和我一块儿上路了。
     
       值得庆幸的是这一段路程不再孤单。接下来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我和李万吉不知穿越了多少山村。它们都是很小的村子,一律夹在山隙里。一路上我们只偶尔遇到一两处大村镇,总是加快步子绕过。我们边走边说,并不觉得怎样累。李万吉这个人熟了以后话极多,他原来不是枯燥的人——诗人怎么会枯燥呢。
     
       大约是第九天上,我们在一个叫“小夼”的小村子里找到了那三个家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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