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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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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开始讲我的故事了,你们听着。有一首诗写道:爱人不容易看见,爱人在海底。我相信这句话,因为我终于看见了我的爱人,她在海的最深处,在生机勃勃的珊湖中隐现灿烂面容。人们常说,下面是黑暗的,我却在最深处看见爱人,这个地方最安静,只有在这里我才明白为什么人们管情人叫爱人。这个名字很好。我的爱人有一个男人的名字,维林。而我却有一个女人的名字,叫五环。所以吴为说,我和维林有夫妻相,连名字都是倒着来的;维林的朋友,也是我们的同学赵兰说,我看你们结婚后把名字互相换一下得了,这是个好主意。现在,我们的名字真的换过来了,因为我们真正结合了。
     
       那年我家很穷,穷得连番薯脚子也吃不上,但就在那年我考上了大学。父亲举债让我上学。我来到北京,下了火车,大风呼呼地吹走我的行李,像虎的吼声一样,我带来的学费也被风吹到大街上,这就是我对北京的最初印象。对风能把行李吹走一事我始终觉得匪夷所思,觉得是个神话,但这一切都是真实的,所以我一直觉得北京是个古怪的城市,如果没有维林的出现,我会觉得接下来的四年很乏味。维林是我们班一个奇怪的女生,她不能跑步,她的腿有些毛病,上体育课老师就让她在旁边呆着。
     
       可是有一天,她突然跟在跑四百米的同学后面跑了起来,大家吃惊地看她,有时她会缩起有病的右腿,一跳一跳像青蛙一样往前蹦,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我们笑她三脚猫,她自己也跟着笑,一点也不害躁。我虽然长在农村,但我的身体素质极差,帮父亲背一袋粮食就要大汗淋漓,父亲于是决定一定要送我读书,像我这样四体不勤的人不读书在农村就要饿死。我跑到最后一百米的时候已经气息奄奄,瘫在地上崴了脚,只有维林一个人还在跑,这样的话跑道上只剩我们两人。她要扶我被我拒绝了。周围响起哈哈的大笑,就像风一样。我觉得这是我一生最耻辱的时刻,我把愤怒迁于维林身上,她为什么要在这时候突然加入跑步,目的就是为了羞辱我。或许这是一场密谋的安排。维林问我要不要扶,被我推开,然后她就一个人往前跑,结果她比我先跑到了终点。我才知道她叫维林,是文秘班的,我是工民建班,就是工业和民用建筑专业,但我们的体育课是一起上的。
     
       我连一个有腿病的女生也跑不过的新闻流传。我在学校的地位下降。没有人注意我,我的好成绩是后来的事。我面貌乏善可陈,学习平平,身体孱弱,脾气怪僻,浑身还散发着阵阵酱油臭气,那是我经常不洗澡的缘故。我在这方面声名远扬,说我不洗脚,一三五水洗,二四六干搓。我爬到上铺脚可以粘起一叠家信,就像狗的舌头一样,最后发展到可以粘起一本英汉字典。他们就这样羞辱我。有一天我下课竟然发现维林在宿舍等我,把她带来的是她的同乡和同班同学赵兰,她来找我的目的就是为了看我的脚是不是如同传说的那样,能粘起一本字典。可是我却蒙在鼓里。我刚好爬桌上床,脚粘起一张试卷来,周围爆发出一阵如响雷一样的大笑,我受到极大侮辱。我想不到他们这样笑话我。我憎恨维林,她是专门为了让我出丑来的,就像上次那样,她是专门为了使我难堪而预备的最好礼物。可就在这时维林发出大声的纠正,你们说错了,他的脚不可能粘起一本字典,只能粘起一张试卷,你们在瞎说。大家更是大笑。维林说,这样侮辱人是可耻的,你们对他不要这样。
     
       我的身上的确散发出酱油味,连我自己都闻到了。就在这个晚上我一个人跑到井边洗了大半夜的澡。我感到害羞了,别人我都不在乎,只有维林,她在看我,我就受不了,命运对人不公。我的家乡连喝的水都没有,哪来水洗澡?我对城里人怀有仇恨,我不理会他们说什么。可是自从维林说了那句话以后我就开始害羞,我是在为她一个人洗澡。我的身上散发臭气,我觉得她闻到了这气味。我一个人在井边不停地洗,洗到半夜,肉都洗白了,手指也洗瘦了,浑身上下散发香荑子的味道。
     
       维林说:
     
       我到现在还能记住五环背着我奔跑的样子。他本来是不会跑步的,连我都跑不过,可是后来他却能背着我狂奔。他天天在操场上练习,脾气很古怪。最后他练到能背着我跑百米冲刺,我亲眼看到奇迹这样发生生。他能背着我奔跑到头发飞起来,像马的鬃毛一样,得有多快。他的肌肉在皮肤下滑动,真的像马。我认为在学校的所有男生中,他是最潇洒的,用现在的话叫最酷的。那些城里来的男生没一个敢留他那么长的头发,老师让他剪发他不干,就顶到底,老师拿他没办法。他的头发不洗的时候又臭又长,随风可闻到酱油的味道,可是他后来像是有了洁癖,头发天天洗,然后扎起来,就像一束香气迷人的花丛一样,可是我对他仍然印象不深。
     
       直到有一次我到一个同乡的军营里玩儿,他是武警的训犬员标兵,叫小黄的,他邀我和另外三个老乡看他如何训警犬,我们被吓坏,他一声吆喝,四条德国黑背几乎有我半人高,窜上一个人的身体,那人戴着头盔穿着简单的防护衣,惊恐地躲避狗的袭击,他哪里是警犬的对手,只一扑就翻滚在地,四条狗一起扑上去撕咬,那人就是不吭气,在地上滚。看得我们脊背凉,小黄很得意,我却看不下去,说你们也真残酷,用活人当靶子,小黄说就是要用活人当靶子,才能训出一等良犬。那人的衣服就被撕烂,手上的护套挣脱,犬牙已经刮到手,血在地上滴,我们大叫起来。小黄说这是难免的,狗和人都打了针咬了也不碍事儿,看得我胆颤心惊。我看着被狗咬的人在地上发抖,大声喘气儿,心里骂着小黄,小黄却说他也当活靶的,有时人手不够才让一些外人来顶替,他们会给活靶优惠的报酬。活靶摘下头套,就是五环。
     
       我不明白为什么五环要来赚这个钱?他看见我吓了一跳,拿了钱死命地跑,跑得小黄纳闷,我就死命地追,小黄更纳闷。我追出大门口,五环腿被狗咬伤跑不快,就要被我追上。你跑不过我的你不记得啦?我对他喊,他果然跑不过我的样子,在路边坐下来,我追上去说你跑个啥,我又没有笑你。五环低着头说我今天的事你不要说出去,我给你钱。我说,我就说出去。五环抱着个脑袋摩搓,像搓什么汤圆,给我印象很深。这个脑袋的中心好象有深深的痛苦。
     
       我开始注意这个人了,他在狗群中翻滚的样子刻在我心尖上,让我涌起一种怜悯,由怜悯而转生爱意,这是很奇怪的转变,我想我要是这个人的妻子,一定一辈子不让他受苦,不让他被狗咬。总之,我开始把他从班上那些男生中分别出来。这以后他不像过去那样散发气味,他喜欢洗澡,喜欢读书,沉默寡言,他的长发飄飘,风度奇佳。我承认我有点爱上他,因为我时常会想他,想跟他说话,找机会跟他搭腔。我让他晚上为我在教室上自习占位子,他答应了,这样我就每天晚上和他在一起。我们就相爱了。有三样东西促成我和五环谈恋爱,就是跑步,洗澡,狗咬,我的话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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