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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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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女人都和花二有瓜葛,一张饭桌用餐,只有小蝶没有火药味。花春桃看见曾经给她抓挠过的玉洁,立刻嗓子冒火,想窜出去和玉洁拼个你死我活、鱼死网破。碍于花铁匠的生日、碍于没和花二有结果、碍于汪明这个顶头上司在场,她收住怒火,但脸上的笑很不自然,那是愤怒和假笑掺和的结果。眼睛冷酷地瞪着,眼睛以下露出标准的明星牙,这笑该有多别扭、多吓人不难想象。玉洁也有些虎视眈眈,但只是皮毛事,没有花春桃那种大打出手的想法,可明显使坏,以向花二抛媚使娇大气花春桃。
     
       玉洁身边就是花二,她很高兴鬼使神差和花二挨坐,这个得天独厚的待遇让她首先占领制高点,她能随时抓住花二的胳膊,也能随时给花二夹菜,而花春桃只能隔山望海、隔岸观花、望梅止渴、望洋兴叹。她优美地笑了,笑得很甜。这甜笑又略胜一筹盖过花春桃,显得她大度识大体。她像自然又像无意拽住花二的胳膊,头也有些偏向花二的肩膀。她只是做个样子给花春桃看,很快摆正坐姿。大庭广众,尤其当着花二同事的面,她得给花二留面子,不然惹怒花二,她哪里度春宵去?
     
       小蝶对花二抱有想爱就爱、不爱各边散的想法,因此对两个争风吃醋的女人毫无戒心,甚至很厌恶和排斥她们的做法,她似乎深刻把握了时代的命脉,啥时代了?出来混的饮食男女,因为忙,因为贫富不均,因为张冠李戴事太多,因为红杏出墙太频,因为爱快节奏,因为脸谱善变……完全改变爱情观,过把瘾就死或者一夜情,成为最时尚最畅销的玩意。两个人好就在一起,不好就分手,大街上见了爱说话就说,不爱说,把头一场成为匆匆过客。不累,没责任,能上能下、能屈能伸、游刃有余,多好。省得闹分歧时又得分房子分儿女,多麻烦?一夜春风化雨,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新的覆盖住旧的,电器老了不好使、不时髦,更换势在必行。人也一样,旧了,各种器官都生锈发涩,不换,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吗?一代新人换旧人,大事所趋,谁也无法抗拒。所以小蝶早已以身试行,达到气死老妈的代价。
     
       小蝶喜欢花二这类型男人,尤其花二外表的大大咧咧、我行我素,很投她性格,可和花二上升到谈情说爱,她断然不能。这些年她在男人堆里滚爬,累不说,单说和男人翻脸时掰扯各种物质关系,她就厌恶透顶,男人和你上床时能把月亮摘给你;下床或者腻烦,连杯水都懒得给你倒。你说你有几个青春可以随便糟蹋?与其让男人糟蹋,不如自己去糟蹋男人,省心又省力,被糟蹋的男人还得提着裤子送鲜花,你说多美气?像花二这样的男人,她一眼就识出庐山真面目,花二是那种玩完了不赖账,过后不相逢的男人,这种男人通常只能招惹一两次,长了,他就会把金香玉当做屎壳郎。小蝶的想法,也正是花二的想法,花二在真爱死去后,对任何女人都是玩字当头。两个人在夜总会成立仪式开过后,彼此眉来眼去好一阵,晚上就睡在一起。从月上中天一直到鸡叫,两个人反复滚动着性事,最后高潮和雄鸡叫到一块,天亮人乏,两个人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各自穿好衣服去了各自想去的地方,连句再见话都没有,仿佛是别人的肉体支付了昨晚的春宵。
     
       这种一夜情关系,小蝶咋能对花二有所依恋?咋能看见别的女人讨好花二就争风吃醋?
     
       花二和玉洁的关系不同,既不是一夜情,也不是恋爱,说穿了是一种利益关系,花二利用玉洁保住官位;玉洁利用花二开发体内欲情。小蝶、玉洁这两个女人的心计,花春桃完全不知,因此把情分看得比天高比海深的花春桃嫉妒得胸口一起一伏。花二把几个女人的表情深刻在心里,暗自嘲笑花春桃是个时代大傻瓜,早晚她会在傻瓜路上跌得鼻青脸肿,他花二不再会认真对待女人,她咋就这么执迷不悟?
     
       汪明喝高了不假,可一点不糊涂,给花铁匠祝贺词、敬酒、献蛋糕,样样麻利得当。同时看出什么破绽,三个女人中只有小蝶不动声色。花春桃直白得就差没宣布和花二的关系,这点汪明没在意,他老早听金福说花春桃和花二有一腿,人家一个孤男,一个寡女,有几腿又能咋?可他有一点不明白,既然孤男寡女,年岁又都老大不小,为啥不办婚事?为啥花二身边坐的不是花春桃,而是另外一个女人?而且打眼看去,花二对花春桃冷若冰霜。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呢?
     
       汪明那天几乎一夜没睡,他这个人从政以来养成爱思考爱追根问底的毛病,带着某种疑问,心里憋得不行,第二天晚上找了金福,想从金福那里讨个明白。这回没空手,提了两瓶当地名酒,大摇大摆进了金福家。金福被花二一连扒皮抽筋地整治,细眼里少了一半精神,但看到汪明手里的酒,他的细眼里顿时抖擞精神,汪明一向抠门,除非扬名事他才肯出血,比如镇委会抗旱救灾那会儿,上边要求上上下下、村村户户捐救灾款,汪明毫不迟疑地捐献出两千元,是全县捐款中的最高纪录,得到上级部门提名表扬,他当时那个美气简直无法形容。得到基层首肯,他的档案一定披彩挂霞。其实他很心疼那两千元,当时他的工资不过一千元左右,两千元是他几个月积攒下的余款,他和地头龙们不同,地头龙们可以瓜分乡里、可以接收礼包,他不能,也没人肯给他送什么,都知道他是来基层锻炼的,用不了多久扑拉屁股走人,往他身上架金披银不值。即便有人送点小恩小惠,他也不敢轻举妄动,一旦走漏风声,有损于他人格不说,还会毁了前程。
     
       金福细眼直盯那两瓶酒,他在推测它的分量,两瓶当地名酒,不年不节送这玩意有点不对路,再说汪明啥时主动来过他家?哪次不是他金福主动,他汪明假装推辞,末了还是迈着方步跟在他金福屁股后。那时他金福特舒服,满眼醉成火花。尤其是受花二窝囊气那阵,他金福在前,汪明这个镇委书记跟在后。乾坤颠倒,他那兴奋,简直可以说鼻孔要窜血。
     
       金福一副睖睁相,汪明斯文地笑了笑,谎称酒是别人送的,他一个人喝没意思,就拎来和他喝。金福没作答,他是哑巴吃饺子心里有数,你汪明别把谁都当傻子,全天下人都成为傻子那天,我金福也是精华油。哼,分明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还装模作样。自从花二那小子上了台,你汪明的猴屁股难请着呢,好吃好喝笑脸请你,你都拿定,如今主动上门,还拎了两瓶酒,啥意思?明摆着跑我这里套鹞子捉鳖,我偏让你套不上鹞子捉不到鳖。
     
       金福接过酒笑得金光灿烂,仿佛对酒很亲的样子,摸了酒瓶,看了商标,横一下竖一下晃荡酒瓶,酒瓶里平静如初,没沫没泡。金福说,好酒,纯的。老婆垂手等在一旁,金福夸完酒,习惯性地一扭头,去,弄点下酒菜来。老婆没动,金福烦躁地催促道,愣在那干啥,还不快做菜去?老婆想问要不要包饺子,金福鸡皮酸脸催她,她把问话咕噜咽回肚子,脖子缩得更深,脑袋几乎和两肩拉平。老婆一被金福呵斥,脖子就情不自禁往里缩。
     
       两个人推杯送盏、你推我让、胡诌八扯一番,话题终于拉上正轨。金福说你老弟登门造访不会有啥喜事带来吧?汪明开始还能稳住架,金福这一问,他就有些沉不住气,屁股掀动好几次。
     
       “咋了?炕太热?炕热对爷们娘们都有好处,肾好,那事才麻溜嘛。”
     
       “你老兄真会开玩笑,我要什么热炕头,我媳妇还没出生呢。”
     
       “你也老大不小,找个女人结婚算了,每天晚上搂老婆睡觉和空被窝那是两回事嘛,被窝里有热气,一觉睡到天亮那才叫香,你看人家花镇长那真叫滋润,身边老是一串子女人嗡嗡着,你俩岁数差不多,你就不想女人?我就不信你不想,咱花妖镇女人个个水灵,赶明我给你琢磨一个?”
     
       “不要,不要,咱可没人家花镇长那魅力。”
     
       “花二一个二杆子出身的爷们能有啥魅力,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汪明诡谲地笑了笑,似乎一瞬间找到突破口和主题,他往嘴里送了口菜,快速吧嗒几下,又喝了口酒作铺垫,往前挪了下脸。和金福鼻子对鼻子时,他说,我就不明白,花二这小子放着貌美如仙的花春桃不娶,到底咋想?就算身边女人多如牛毛,可也得分清主次不是?
     
       “咋了?那小子出啥花边新闻了?”金福激动得细眼变成小牛眼。
     
       “花边新闻倒没听说,我就是不明白花二这小子咋能放花春桃鸽子呢?”
     
       “那还用问,那小子想自由呗。不过,你咋想起关心花春桃了?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
     
       “这么说也可以,要是没花二夹在中间,我还真想追她一把。”
     
       “早干啥去了?我记得你比花二在先认识花春桃。”
     
       “那时还真没注意她,要不是参加花二老爹的生日宴会,要不是那天还有两个女人在场,真显不出花春桃那文静高雅来,她就是一个艺术品,别的女人根本没法比。”
     
       金福凑近些,好似汪明这个探雷器终于探到雷区:
     
       “你是说花二身边还有两个女人?”
     
       “没错,其中一个女人和花二很亲密,我琢磨着肯定是情妇。”
     
       “情妇?情妇?”
     
       “你关心那干吗?我要你分析花二到底为啥不理不睬花春桃?别什么情妇不情妇的挂在嘴边,啥年代了,男人即使外面有彩旗,家里也得披挂红旗,这叫新生事物。我纳闷的是花二为啥不肯挂花春桃这面红旗,他们两个来往也有些时候,按说也该领证完婚,咋就……”
     
       “有啥奇怪的,花二那小子他妈先天就不是人,还指望他做出啥人事?我跟你说,要是看上人家花春桃,你就大胆去追,我这边保证给你擦润滑油。”
     
       汪明会心地笑了,笑得很真。尽管没打探出花二为啥不娶花春桃,起码得到金福支持。他决定对花春桃下工夫。离开金福家,内心滚滚而来的激情席卷他、冲动他、癫狂他,一路上,深秋的凉风钻进脖子里,从脖子里又钻到脊骨上,凉飕飕地冰着他,可他丝毫没觉出冷意,脸上挂着特殊的笑,那笑不像平时那样狡诈,傻乎乎的,血液沸腾着往头上冲,酒和突涌的激情让他把路人甩得很远,显然,他犯了十八九岁小伙子的通病,毛手毛脚、冲动狂妄、目中无人、横冲直撞。他不会开车,也没让司机接他,两条长腿狂奔猛驰在马路上,天老大他老二样。那时也就晚上五点钟左右,正是下班时间,路人都忍不住回头瞅一眼,看这个慌里慌张的家伙到底要干什么。他的身体快要炸裂,他只有用奔跑抵抗体内的奔腾。这之前,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就是那天参加花二老爹生日宴会也没有,今天,他对花春桃动了真情,尽管没看见花春桃一个花边,可他有了打算那刻起就把她钉在骨头里。
     
       汪明打算追花春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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