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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邮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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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桐回到港口休息,同事转交给他几封国内寄来的信。邓桐随手拆开一封,一看是家里写来的。母亲想念儿子,决心在家里安装一部电话,已经申报。这样,明年春节,邓桐就可以跟家人通上话了。装一部住宅电话大约要5000元,能让母亲下定这个决心,可真是不容易。
     
       邓桐又拆开下一封信,当目光落在信笺上的那一刹那间:全世界都不存在了!他能感受到的,只有自己的心跳!
     
       那一行行娟秀的中文字体映入眼帘:
     
       杭州真的好漂亮,我虽然第一次来,却一点也不陌生。连空气中的味道,都觉得似曾相识。每天晚上入睡时,我都感到妈妈仿佛在陪着我一样。
     
       学校就在西湖边上,我常常跟要好的同学去湖边漫步,断桥残雪,苏堤春晓,我都已经领略过了。可我从来没有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望过雷峰塔,因为你说过,你要陪我一起看雷峰夕照;我也从没点过西湖醋鱼这道菜,因为,我要等着你。
     
       校园的月色很宁静,每当我望着天上的明月时,总是幻化出你的脸庞,那么清秀俊朗,似乎让我闻到了你的气息,好像你正在我身旁。你可知道我在想你?没有你的音讯,让我神伤。亲爱的人,我知道你在远航,大西洋成了我经常梦到的地方。不知你可曾想念我?而我常常在想,我不怕变成一滴眼泪,只求能永远留在你的心上……
     
       假期结束后,邓桐的工作激情简直可以用“神勇”来形容。赵菱的来信给了他极大的鼓舞。他这才有心情去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这艘豪华而硕大的邮轮。星伴号排水量达10万吨级,与美国的大型航空母舰相当,有客舱近1400间,可以容纳3000多名乘客,甲板楼层共12层,顶层甲板有露天游泳池、舞台、酒吧、水上游乐设施及大量的沙滩椅。游客可以一边游泳,一边晒太阳,非常惬意。在船首俯瞰蔚蓝的大海,心旷神怡。邮轮内的各种奢侈品应有尽有,另外还设置了很多秀场,有歌舞、杂技、脱口秀等表演,邮轮是一个6星级标准的酒店,也是一个巨大的游乐场。
     
       邮轮上还有个传统,每次新游客上船,都会有一餐船长晚宴作为欢迎,非常盛大。晚宴要求男士们身着正装,女士们身着晚礼服出席。晚宴前,可以和船长合影留念。等宾主双方尽欢之时,船上所有的厨师、服务生,都要来到餐厅,载歌载舞,一起为游客献上祝福。邓桐每回见到穿着帅气白色船长服的船长都很羡慕。他小时候喜欢看漫画《丁丁历险记》,书中有个大胡子阿道克船长,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以为船长都是鲁莽滑稽、不修边幅的。可眼前的船长,神采奕奕,围绕身边的都是荣耀浪漫的光环。看来惯性思维,经常会带人走进误区。
     
       邓桐当初应聘时的面试官,现在是他的上级主管,这位金发碧眼的女子名叫Ailsa,她很热心地照顾着她从东方中国带来的这群年轻人。这次上船,邓桐他们也有了每月两天的船上轮休。这让他们的生活更有滋味。
     
       在邮轮上总能找到自己的乐子,有爱唱歌的,可以去K歌,与热情奔放的外国女郎一同高歌,不但开心,还练好了英文;有喜欢游戏的,就去游戏厅里玩电动,赛车、格斗,应有尽有。或者什么也不干,学着外国游客在全身抹满厚厚的防晒霜,悠闲地躺在顶层的沙滩椅上,把自己的皮肤晒成古铜色。顾盼四周,碧海、蓝天、日光浴、比基尼女郎……还有比这更快乐的风光吗?
     
       邓桐天生没语言天赋,日常的英文用语已经累死他了,所以英文歌是绝不再唱的。他也不喜欢晒太阳,晒月亮倒差不多。可巧的是,有一次休息,他在某层甲板上居然看见有两张乒乓球台!而且发现喜欢打乒乓球的外国人还不少,而Ailsa也在其中,正和一个外国男子对打。
     
       不过Ailsa的球技似乎不怎样,发球经常不过网。她的性格热情奔放,输球后并不介意,总是扶着台面咯咯地笑。邓桐在旁边看着,也被她的热情所感染,忍不住告诉她:发球的时候,轻轻把球抛过头顶,在球自由下落到与眼睛齐平的同时,挥动球拍自上而下斜着朝球切过去,这样发出去的球成功率会高,而且又快又旋,很有威力。
     
       Ailsa听了,按他的指点去做,结果球拍根本没碰到球,看的人都乐得哈哈大笑。邓桐也笑,Ailsa朝他眨眨眼,然后稳一稳神,又照着邓桐的指点发出了球。这一次,球又飘又急地飞了过去,对手一慌神,没接住,Ailsa赢得一分,人们纷纷鼓掌。Ailsa大喜过望,依葫芦画瓢连连发球,对手竟然一个也没接住,这一下,乐得Ailsa兴奋地拥抱住邓桐,高兴得大笑。
     
       Ailsa的对手也朝邓桐走来,问他哪里人,邓桐说中国人。外国男子竖起大拇指,夸奖道:Very good,Chinese boy!Chinese Ping-Pong is very excellent!
     
       就这么一次偶然的大显身手过后,邓桐和Ailsa之间的交流多了起来。Ailsa说着流利的中文,很喜欢东方的文化和饮食。她告诉邓桐,上次去中国四川招聘的时候,到餐厅吃饭,她点了一道名为“宫保鸡丁”的炒菜,非常好吃。
     
       邓桐告诉Ailsa,宫保鸡丁是川菜里的一道名菜,有一百多年历史了。相传为清朝后期,四川总督丁宝桢发明的。因为丁宝桢去世后被追封了太子太保的官衔,别称“宫保”,所以他发明的菜式就被命名为“宫保鸡丁”。不过,这道菜现在已经相当普及。若是再有机会去四川,他可以带着另行品尝地道的成都小吃,一定会让她感觉到更加美味。因为成都本是个亲民的城市。丁宝桢是达官显贵,以他的官衔命名个菜式不稀奇,但更多的知名小吃,则是以普普通通的百姓命名的。比如说赖汤圆、钟水饺、邹鲢鱼、甘记肥肠、麻婆豆腐、夫妻肺片、老妈蹄花……这叫吃水不忘挖井人,好的东西就应该充分肯定,不分名气大小或官位高低。味道面前,人人平等。只不过,现在的商家不怎么厚道了,走在街头放眼望去,一排排的小餐馆都打着同样的招牌,若是不知底细,就难以分辨谁家才是正宗的。
     
       Ailsa听了,很是喜欢。她说,她在中国的时候,听人说过“鸡犬生鲜”,说这是个成语。她不明白什么叫成语?“鸡犬生鲜”是不是说鸡和狗的肉很鲜美呢?不过他们国家的人,是反对吃狗肉的,只把鱼类称作生鲜。
     
       邓桐听了,觉得真逗。他说那个成语叫“鸡犬升天”,而不是“鸡犬生鲜”。Ailsa更疑惑了,问鸡犬升天又是什么意思?邓桐想了一想说,这也是四川民间一个古老的故事。Ailsa要他讲给她听,邓桐便娓娓道来:
     
       宇宙洪荒,天地玄黄。在混沌初开之际,如今的四川盆地周围,就有了一个美丽的国度,被称为古蜀国。在蜀国的一个小山村里,有一户聪明的猎人把一只野雉捉来家养,并取了个新名字,叫鸡;他们又捕到一只狼,驯化了,也取了个新名字,叫狗。鸡和狗长期相处在一起,产生了感情。有一天,鸡红着脸对狗说,我要给你生个蛋。狗被吓了一跳,说我们狗是不生蛋的。说完就跑了。
     
       鸡听了后,很伤心。她觉得狗拒绝她的理由太低劣了,狗不生蛋?那为什么主人给自己的儿子取名叫“狗蛋”?而且成天“狗蛋狗蛋”的,嚷得还挺欢实。
     
       鸡看起来很柔弱,其实骨子里,很固执。她的心在疼,她仍然挂念着狗,但她决定不再理狗。每一次,狗跟主人打猎归来时,都会捉些鸡爱吃的虫子,轻轻放到她面前。鸡却总是闭上眼睛装作睡熟。
     
       那个时代,人类才脱离茹毛饮血没几天。河里有鱼,天空有飞鸟,地上有走兽,可要捕捉它们,很难。大多数时间,主人都是带着狗,拎一节树干蹲在水边,看着有鱼游过,突然一棒子挥过去,不定敲晕几条鱼,便赶紧捞上来;再碰上一些弱小的走兽路过,咣的扔一石头,又打着只瘸腿的野兔。于是狗就快速地跑过去,叼上倒霉的猎物,欢天喜地回到主人身边。当然,这种打猎的方法,也就是个杮子捡软的捏。碰上大个儿的动物凶猛,主人和狗只能落荒而逃。
     
       天气转冷,食物难觅,不管是人,还是动物。主人出猎难有收获,家中的食物开始紧张。终于,女主人把目光瞄上了鸡。一个天寒地冻的傍晚,主人再次空手而归,一身血迹,一身疲惫。奇怪的是,狗没有一同归来。鸡想,一定有什么大事发生。
     
       果然,主人说,他们碰到一头野猪。本来,只有一人一狗,是不该招惹野猪的,可他们太想获得食物,所以还是发动了进攻。主人的石刀砍在野猪背上,只能伤到一层猪皮。发怒的野猪拱倒了人,尖利的獠牙将人的浑身上下刺出鲜血。狗及时扑上来,和野猪缠斗在一起,主人趁机爬到一棵树上。
     
       两只走兽疯狂的在地上撕咬,狗明显不是野猪的对手。然而很奇怪,狗看到主人安全上树了,就应该夹着尾巴赶紧开溜才对,可狗没有,还是一直和野猪搏斗,最后,一同滚下了深林中的山坡。
     
       主人回来了,狗却再也回不来。
     
       主人很伤心,也很不解,狗为什么非要跟野猪斗个你死我活?难道,狗也明白家里食物不多,所以不肯放弃?
     
       女主人决定将鸡杀了,炖一锅鲜美的鸡汤,给主人补补身子。
     
       女主人拿着石刀向鸡走来的时候,鸡很平静。她知道,这是她的宿命。她只有一个心愿,能再见到狗。她想跟狗说,每次他回来,把虫子放在她面前时,她都好高兴。她是装作不看他的,其实她一直好想在门口迎接狗,好想跟狗说说话。但这,终于再无可能……
     
       石刀向鸡的脖子割去。鸡感觉喉咙像被撕裂的树皮,没有痛,也没有泪。突然间,耳畔传来几声犬吠。鸡想,这一定是错觉。大概,狗正在天堂等着她吧。如果他们在天堂遇见,他还记不记得她是谁呢?如果他们在天堂遇见,他会不会还像过去一样对她?
     
       就在鸡闭上双眼之际,她看见门被撞开,狗就站在门外!他看上去很虚弱,又很兴奋。他的身边躺着一头死去的野猪。
     
       其实,狗早已看出,没有猎到食物的话,鸡迟早会成为盘中餐的。所以,碰上野猪后,他再不肯放弃,因为,这对鸡来说,是唯一的机会。
     
       狗站在的鸡的面前,伸舌头舔净了她身上的血迹,将一只虫子放在她身边。
     
       狗知道自己伤势很重,就快要死了,这也好,也许他能和鸡一同升上天堂。他相信,天堂里一定很公平,不再有血腥。她的宿命不再是餐桌,他也不用再做走狗逃避感情……
     
       狗微笑着倒在鸡的身边。他想:如果能在天堂相遇,他一定会握紧她的手!如果能在天堂相遇,他一定要她只属于自己。
     
       邓桐的文学功底颇有乃父之风,说什么都跟真的似的,如假包换。他在那信口开河,Ailsa却被这故事深深地吸引。她说,这就是“鸡犬升天”吗,真美!成语就是很美的故事吗?
     
       邓桐说是的,每个成语,都有一个美丽的传说。
     
       这之后,他们在空闲时,Ailsa便会让邓桐给她讲中国的成语故事。这可是邓桐的强项,他有的照书上的故事讲,有的自己想象编造,反正老外也分辨不清。每当他绘声绘色地给Ailsa讲成语故事的时候,都能让Ailsa听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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