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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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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八叔对李志明说:“志明,我想跟你干!”
     
       李志明说:“你已经在跟我干了。”
     
       我八叔说:“我不想只给你开车,我想跟你合伙,我要揾大钱!”
     
       李志明沉吟了一会儿,说:“老钟,你还是老老实实给我开车吧,我会把你的运费按时给你。我不喜欢欠别人的钱,你可以放心。”
     
       我八叔说:“志明,我也想发大财!”
     
       李志明说:“你不是已经发财了吗?”
     
       我八叔说:“不够,这远远不够。”
     
       李志明问:“你知道我干的是什么吗?”
     
       我八叔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跟着你可以发大财……”
     
       李志明没有接我八叔的话,把万宝路牌香烟吸得滋滋直响。李志明一口气吸完半颗,我八叔赶紧恭恭敬敬地给他补上一颗,点火。那时候打火机是一种高档商品,我八叔拥有一个塑料打火机就已经很满意了,李志明手里拿的却是一个金光闪闪、打起火来像音乐一样美妙动听的高档打火机。这种打火机产自香港,象征着身份。我八叔对李志明崇拜得简直到了五体投地的地步,李志明的一切做派都是他暗地里的模仿对象。李志明的脚上穿的是一双闪闪发光的皮鞋,据说也是香港货。香港货当时让我们大家梦寐以求,我八叔当然也对香港货十分崇拜。由此得知,我八叔崇拜李志明,跟李志明手里的香港货和脚上的香港货有很大的关系。李志明的一身装扮,都是按照香港的时髦样式来穿着的。
     
       李志明对于香港的崇拜,远远在其他人之上。李志明对我八叔说:“丢喇嘛,老子我总有一天要到香港去耍耍!搞搞那边的女人!”
     
       我八叔说:“是啊,要发大财才行……”
     
       李志明又吸了一大口,吐出一摊袅袅的清烟,给人的感觉他就是一列火车头,正在铁路上飞驰。李志明飞驰得惬意了,这才说出了另外一句话来。这句话让我八叔心惊肉跳。
     
       李志明说:“想发大财简单,但你随时准备着吃花生米!”
     
       我们罗州人把枪毙人叫做让人“吃花生米”。如此一来,枪毙人这样血淋淋的、无比恐怖的事情就变得有些诙谐了。我们罗州人生性就是这样,我们通过诙谐抹掉自己的害怕和恐惧。我八叔听到李志明这句话时,却一点都诙谐不起来。无论怎样,一个人犯了吃花生米的罪,我们都觉得难以接受。我们一贯认定,只有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放火犯反革命犯,才会押赴刑场吃花生米。在正式吃花生米之前,他们早就被我们用唾沫淹死了。我们爱憎分明,我们不仅用唾沫淹死这些社会渣滓,还淹死他们的余孽。所有罪犯,我们想像中都是青面獠牙、吃人不吐骨头的妖魔鬼怪。
     
       在听到刘老师竟然可能吃花生米时,我惊讶得弹出舌头,砸痛了自己的脚背。刘老师虽然喜欢“血债要用血来还”,还喜欢在别人的手腕上画直线,但是他本人比较瘦弱。他性格内向,表情阴郁,头发的长度超出了张贵宾校长允许的范围,但决没有达到歌星刘欢的长度。一个人要是因为头发太长就吃花生米的话,刘欢都该吃好几次花生米了。为了解释刘老师可能吃花生米这样一个假设的事实,我好几天都未能成眠,一定要给自己找到言之成理的说法。我跟自己解释说,刘老师可能是个两面派。他白天表面温顺,好像文质彬彬,夜晚本质狰狞,到处作祟害人。总之,一个人吃花生米,肯定有点道理。
     
       我八叔当然明白其中的厉害。但我八叔当时的理智已经被张美莲身上的肥肉和香烟里的鸦片支配了,他没有其他选择。
     
       我八叔激动得浑身发抖:“我不怕!”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是一个充满梦想与奇迹的时代。许许多多穷得叮当响的家伙转眼之间变成了大款。他们一旦有了钱,腰也粗了,肚子也大了,走路的样子也变了,说话的声音也温柔了,言谈举止也高雅了。
     
       当时人们很看不惯有钱人,称他们为暴发户。暴发户没文化,是个大老粗,抹一把鼻涕就往身上擦,说起话来全是丢喇嘛丢喇嘛。我们看不起有钱人,他们以前是一副邋遢相,舀粥狗不吃。我们其实有些嫉妒。当时的暴发户也实在不怎么让人信服。他们虽然有钱,但智慧并不高明。有几个臭钱怎么啦,我们没钱,可是我们正直,我们高尚,我们拥有崇高的理想。我们凭什么要佩服你?当时我们对于自己的正直、高尚和崇高的理想还很有信心,我们为这些而活,我们鄙视金钱。我们觉得金钱这些东西在生活中可有可无。当时,我们就是这么骄傲,我们骄傲得让那些暴发户感到莫名其妙。
     
       有钱也得分人。他们要是中央委员以上大干部的儿女也就算了,我们也就没有什么鸟话可说了。人家中央委员以上大干部的儿女是龙生龙凤生凤,一个个肯定都是器宇不凡之辈风采翩翩的佳人;不像我们是老鼠的孩子会打洞,无论谁都是呆头呆脑的家伙蔫不拉鸡的笨蛋。人家天生身份高贵,住的是高楼大厦,吃的是山珍海味;我们命中注定地位卑贱,睡的是棚户茅屋,嚼的是萝卜咸菜。不说别的,人家中央委员以上大干部的儿女生下来就是吃好喝好睡好身体好,是发育好学习好思想好成绩好,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比我们高明好几倍。他们发财致富我们认为理所当然,他们干出什么惊人的事情来都很正常。而在我们身边出现的那些暴发户,我们嗤之以鼻。
     
       我们当然尊敬勤劳致富的人,但是又有几个人真正靠勤劳致富的呢?我八叔很明智地发现,勤劳致富在速度上太慢了。他给李志明拉一车货,所得到的收入就是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的十倍。当别人还都在掐着指头花钱,都在盼望着一年的辛劳之后,在过年穿上一件新衣服,吃上一顿有鱼有肉的年夜饭时,我八叔就已经过上了吹饮嫖赌的糜烂生活。“吹”在我们的方言里,就是吸鸦片的意思。我八叔的活一个月通常能够干上两三趟,他一个月的收入是大家的二十多倍,别人一年的收入加起来不超过六百文钱,而我八叔一年的收入将近两万文。
     
       当时我们对“一万”这个数字过敏,我们脑袋中最大的数字超不过一万。“万元户”在我们看来好像天外来客。记得“万元户”曾经激发起过人们多少的神往、多少的嫉妒、多少的无奈啊。有多少母亲充满渴望,想招万元户为女婿,有多少适龄少女心里慌慌,要嫁给万元户做老婆啊。我八叔不声不响的,却是个万元户了。当时我们对于我八叔的情况一点都不知道,知道了也不可能相信。
     
       生活中在认识五位数以上数字的局限,直接导致了我在数学上的低能。连大人都对“一万”崇拜万分,我们又怎么可能弄明白呢?数学老师还总跟我们作对,出一些根本就不符合日常生活逻辑的题目来考我们。比如:一列火车以每小时三十公里的速度从A地开往B地,半个小时候另一列火车也从A地出发,时速六十公里,请问这列火车什么时候能够追上第一列火车?我个人认为,第二列火车纯粹是无聊。火车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这么追来追去,不是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开玩笑么?
     
       下面的问题更加荒唐:一个装满水的池子,打开一个水龙头放水,要一个小时才放光,请问同时打开两个水龙头,要多少时间才放光?水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可我们的数学老师在短短的一节数学课上却放掉两池水!!
     
       “一万”这个数字就已经是大人们的局限了,更不用说一百万了。我粗劣地总结了一下,在当时,有三个人从视野上超越了我八叔,从而超越了时代。一个是我父亲钟世恒,一个是走私犯李志明,一个是野鸡张美莲。我八叔天生是个不平凡之辈,可是他愣是被“一百万”这个数字给弄惨了。
     
       我八叔的走私历史,在他跟李志明交谈过后,就正式开始了。 在那段时间里,我八叔以自己的汽车作价入股李志明的走私团伙,勤勤恳恳地加班加点,总共运了八车走私香烟,五车走私服装,十二车鞋子,三车彩电,七车摩托车,还有一车手表。
     
       我八叔在张美莲面前重新挽回了尊严。有了钱,我八叔重新过上了体面生活。
     
       一个月后,我八叔经历了那个时期最为惊心动魄的一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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