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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蛹蚕化碟,丑小鸭蜕变成白天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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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黄江镇,一个广西的女孩送给我一个笔架;在常平司马,一个湖南的女工生拉硬扯,要和我合影留念,在常平,一个叫陈国红的广东女孩,也是个文学爱好者,一次性给我寄来了60元钱,还附了几个朋友的地址,请我逐个给他们寄书去,并且要亲自签名,写几句祝福的话作为圣诞节的礼物。此后,我就和陈国红成了好友……
     
       她在娓娓叙述她卖书的故事,完全沉浸在一种幸福的回忆之中,这当中,有苦也有乐,最大的乐事是当每一本书卖出去,见到工友们脸上满足的笑容。
     
       她说:“我认为,这不是对她个人有什么崇敬,而是对打工妹写诗出版这件事本身表示了兴高采烈。”
     
       我也明白,汪洋决不是为了赚钱,真的没有想过赚钱。与她写诗,卖书相比,即使赚到几个钱,又算什么呢?我想,汪洋的卖书与我的《作者签名售书》一文中所描述的景况是多么的不同啊!卖书生涯并非全部都是诗,如同生活本身并不是处处都是快乐和美满的。当遇到危险的陷阱时,汪洋又怎样勇敢机智地保护自己呢?一天晚上汪洋到一家工厂签名售书,卖完走出厂门已经快10点了。没走几百米碰上一个驾辆摩托车的青年男子,口口声声愿以四元的价格“顺路”带她回厂。
     
       她说:我走到金美管理区附近,青年男子载着她往苏坑管理区方向的小路开,那里是一片浓密低矮的柑桔林,黑灯瞎火,四周阴森恐怖。便警觉起来,我知道那里曾经发生过几起凶杀案。感觉不对,立即叫青年男子往回开,他说到那边转个弯就到了。转个弯?她理直气壮地说:“我认识这个地方,认识这条路,没有人会舍近求远的,快给我停车!”青年男子没有停车,反而把油门加大了。她临危不惧,勇敢地从后面纵身跳下,爬起来摸摸摔得流血的手往回走。
     
       青年男子却调转车头追上来,死乞白赖地伸手向她要车费。她用广东话坚决地说:“要车费?跟我到派出所!我还没找你要医药费呢!上车之前我就记住了你的车牌号码,你是跑不掉的。”响当当的本地方言,响当当的理由,对于任何坏人有一股巨大的震撼力,青年男子脸色死灰,吓了一跳,不敢再撒野,只好灰溜溜跑了。
     
       事后她回忆起来,平静地说:“其实我根本没有看清他的车牌号码,我是唬他的,在这种人、这种事面前,我不能不采取保护自己的紧急措施。”
     
       我不太懂诗,对于她的作品,我无法评价。我只想说,一个普通打工妹,的确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某市某报某编辑撰文大骂汪洋:“为了出名拿一栋房子的钱出一本很粗劣的诗。”我以为,这是恶意中伤,大可不必理会它。最后,我想引用东莞诗人方舟的一句诗来结束本文:因为爱诗,他们一无所以,因为爱诗;他们拥有一切。
     
       这篇报道曾荣获了广东省好新闻二等奖,占据《东莞日报》整整一个副刊版面,还配了刘述康老师的评论文章和配发了我诗集中的两首小诗。
     
       在1994年的六月,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打工妹能出版诗集,在整个中国还是首例,引起了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南方日报》、《江西日报》、上海《文汇报》、《北京青年报》、《羊城晚报》等全国一百三十多家新闻媒介先后报道,我被誉为全国第一个出版诗集的打工妹,一时间打工朋友的信雪片般从全国各地飞来,有买书的、祝贺的、交友的,我结交了一批很活跃的打工文学青年,他们给我以无边的激励;几年后,他们也都成了作家并做了编辑、记者。十多年过去了,至今,我都跟他们保持着很好的联系。有些信,我至今还保存着,那是我一段刻骨铭心的辉煌记忆,我怎能忘却?
     
       蛹蚕化碟,丑小鸭蜕变成白天鹅(三)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十多年过去了,如今打工妹出书,已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层出不穷的打工者,成了作家,诗人,我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
     
       《羊城晚报》记者主任冯平、还有陪同的两个人,由《常平报》主编殷凤铃带路,到我们那个小厂采访,事先给厂长打了个招呼要求配合。每人我赠书一本,临走,她们硬是要我收下了20元的书款,好令人感动。
     
       很多文学爱好者给我写来书信,与我交友,还有一些是求婚的。报纸杂志一时间热闹起来,写我的人多,找我的人也越多。那些不如意,我早就忘了。有一件事,我永远不会忘,这不是什么好事,你可以听我慢慢道来。
     
       拒绝性骚扰,打着文学的幌子骗女孩子,平时最烦这种人。却偏偏要让我遭遇到。
     
       广东省一家省级行业性杂志,有一个叫远方的编辑,发过我几篇稿子,经常给我打来问候电话,一聊就是半个钟,有时还不止,说一些关于文学关于写作上的趣事。我们聊得挺开心的。一段时间后,也许他很想见到我,总是告诉我,寄给他的稿子没收到,并且几次都是这样。我觉得奇怪,平时怎么都收得到呢?心里半信半疑,还要我去广州市玩,我一直没去,一是我工作很忙走不开,二是我实在也不太想去,面对一个大男人,可他坚持不懈,一再地邀请我去他那里玩,说他在家办公,不用坐班的。也有地方住,很方便的,我依然没动心。
     
       《漂流花季》出版后,他说要给我写点东西,让我过去玩,顺便把发表的稿子的稿酬拿回来。我不好拒绝,只好答应有机会再去,先让他帮我代领,反正钱也不多,写稿为了充实自己,并不全为稿酬,有没有都无所谓。他却说很想见见我,要现场采访。人家是编辑,我只是他的一个普通作者,想想人家这么抬举我,自然不好意思再拒绝。
     
       94年的9月1日,厂里放假,我的直接上司,也是生产部主管小桦要去广州看望男友,顺便让我结伴而去说路上好有个伴,她说你不是广州的编辑老师要你去他那边玩吗?一起走吧。我想了一下,反正有人同路,那就去吧,省得他经常说我不去看他这个朋友。到广州市天河火车东站,小桦被男友接走了,我独自一人搭公交车到华侨医院,打了个电话给远方,他接到电话很高兴,说马上过来接我。没多久,他骑着一部破单车,远远地向我招手。什么话也没说,叫了一句“汪洋,请上车。”
     
       “我还在等汪洋呢?”我故意装作没事人一般,也故意试试他是否真的认识我,因此卖了个关子。“快点,别给我故弄玄虚,你以为我认不出你了。”他微微笑着说道。
     
       坐在那辆破单车上,一拐一拐的,长长的石牌小巷,一条接一条,望不到尽头。好不容易才到了他租住的小屋,那个小屋不错,有四层楼高。他住在三楼,他问我有没吃饭,我在车上吃了点东西,也不想麻烦他做饭,就说在路上吃过了。而后坐在沙发上看书,翻完了沙发上所有的杂志,看到累了,便跟他天南海北地聊了一阵便无语了。他让我睡午觉,我说没这习惯,(我是没这习惯,这是真的,但我也防着他这个大男人使坏。这也是一点,其实我走累了,也想休息一会儿),已经坐了两个钟,我想走,但我又想等到小桦打我电话,因为说好了一起回去的。
     
       “其实,你跟照片上的你比起来靓多了,可以拍封面。”远方开始恭维。“我拍封面,恐怕会影响别人家杂志卖不出去哦。”我知道自己有几两的。
     
       他又拿过我的手说给我看手相,说我这段岁月是危险期,感情有波折,又说我小时候经常生病,是个多灾多难的孩子,我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他把我的手越抓越紧,两眼火辣辣的充满柔情,其实,我早就料到有这阵式,从他的语气他的眼神早已看出并有防备,我猛地把手一抽,愤然地说道:“一个破掌纹能预测什么命运、前程,这分明是废话来的。”“该回工厂了,时候不早。”我趁机开溜。“到了我这里就安心地玩,也该听我的话。”远方如是说,且说得挺暧昧。“好话废话都要听你的吗?”我不甘示弱,于是唇枪舌剑起来。
     
       “算了,我的大小姐,就算我求你好了,今晚别走,我可以给你写新闻报道嘛,并趁我没注意时,从后面把我搂抱起来,看样子并非开玩笑。我的脸顿时拉得很长,沉沉的没一丝笑容。嚯地站起来:“大记者,你听着,告诉你,如果你觉得我不值得你一写的话,那就算了,这没关系。想玩我,那没门,你以为我是那种女人随便跟男人玩的吗?我可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女人?你摘下眼镜看清楚一下,我到底是怎样一个女人。”说完我抓起手提包转身就走,这时我才发现他把大门的铁门早就锁上了。我就冲他发火,说再不放我下去,我就从这里跳下去,你明天就可以出名的了。他说:“怎么可能,我好喜欢你!”他说完拿着我手提包不放手,我说我真跳了,你再不放手的话,明天让警察来抓你吧。我说完抓住自己的手提包使劲往外跑。他却在后面拖住我的手提包。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想不到你火气还不小,不要这样嘛,你说不行就算了。”我见他满脸尴尬地苦笑了一下。
     
       “我一定要回工厂”这句话我说得很坚决,而且马上收拾起手提包,把该要的有我文章的杂志报纸统统塞进去。
     
       走出那个客厅来到楼下,逃也似的往外走。他要送我,我不让。无论后面传来多诱人的喊声,无论那声音多有魅力,我仍头也不回地向小巷深处走去……
     
       回到家,我抓起电话,在这头狠狠地把远方骂得狗血淋头,他却说你比深圳的某某打工女作家漂亮,却不如人家某某女作家得到的实惠多,原因就因为你死心眼。我笑笑狠狠地说:“我不要任何实惠,写作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是汪洋,我谁也不做?就做真实的我自己。”
     
       年底,我回家生孩子,第二年初听东莞的文友箫告诉我,说他有一个文友看到并告之他的,他的那个文友还问箫,说汪洋是不是曾得罪过什么人,为什么人家要这样损她。那个写文章的就是远方,远方在某晚报的某篇文稿中指名道姓大骂我的不是。骂我的诗集写的一文不值,刚好那份报纸在前一段时间,还为我作了半个版的事迹采访报道。远方在文章里骂我为了出名,拿一栋楼房的钱只为了出一本拙劣的书。他这样毁我,丝毫不会影响我诗集的销量。我的书好与不好。我想,谁说了也不算,读者说了才算,管他呢,笑骂由人。
     
       从此,我再也没往那家杂志投过稿,也不想再跟远方有任何联系。但事过境迁,他早已不在那家杂志社工作,而我也不是当初那个只会写诗的青春少女了。我已经淡忘了那一段不愉快的往事。旧事重提,希望能给那些像我一样爱好文学的女子提个醒,你们还要防着一点,那些打着编辑、记者旗号的文痞的骚扰。实际上二十多岁的我相当于一个白痴,到三十岁以后的我,一眼就能识破这种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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