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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四处奔走,非我所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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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继续说,你们是河南人,对不对?要吃河南风味的伙食,对吗?那我们公司有东南西北四面八方的兄弟姐妹,江西的、湖南的、湖北的、广西的、广东的、四川的、贵州的、每个地方的伙食都不一样。有的吃辣,有的不吃辣,有的吃甜菜、有的要吃泡菜,你让我怎么同时满足那么多的人?再说了,我们厂又不是大工厂,可以开几个不同风味的食堂来满足大家,怎么办?
     
       那只好委屈各位,你们在广东工作对吧,大家都在这里,谁也不用迁就别人。大家都吃广东菜,我们在这片土地上工作、生活,就应该适应这里的口味,这里的水土,让自己与这片土地融为一体,你们说呢?
     
       如果个个都要吃自己的,那我们这个饭堂还怎么做呀?你做厨师,你来试试。不要以为,这不习惯那不习惯,你们就得习惯这种生活,只有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你才能安心地工作,快乐地生活,在这个城市生活下来。以求更好的发展,大家说对吗?
     
       你们今天这个跟我说,不吃这个菜,那个跟我说,英姐,这口味不对,你说你还要不要做下去呀,你们要学会生活,快乐地生活。知道吗?这是你们的立足之本。否则,你们除非选择回家。`要想在这里干下去,一是适应生活,二是适应工作。没有别的招。希望你们在两个月之后,一切都过得跟在家一样开心吧。
     
       他们听我训了半天,都不再吵了,感觉我说得有道理,都不出声。一个个默默地回车间上班了。
     
       一天晚上,我正在黑板上做版,红绿蓝黄缤纷的粉笔弄得我手花花绿绿,我先用棒子条打底线,然后才在格子里写字,我这人写字老是出格,因为我的字写得大、豪放的那种。当我正写得起劲的时候,一个女孩跑过来叫我,说`:“你是阿英吗?”满口的河南普通话。我回头一看是刚进厂的河南那批女子当中的其中一个。她说:“我找你很久了,我喜欢你的诗,你在画插图呀,我帮你吧。”
     
       四处奔走,非我所愿(七)
     
       我说:“我正愁一个人忙不过来呢?好吧!谢谢!”说着我把粉笔给了她,我在一边写,她在一边画,说实在的,画画她可比我强多了。十一点多终于三块黑板都忙完了,我累得满头大汗,请她到外面小店去吃宵夜。她告诉我,她从小喜欢文学,也试着写一点小说,在河南汝南县的一个小镇,过着悠闲的日子。一看她这人就挺有个性,有一双忧郁的迷人的小眼睛,脸上有种淡淡的美丽和淡淡的忧郁,头发遮住了半边脸,令人怜爱的一个女孩。她告诉我,她叫小芳。小芳我记住了:村里有个女孩叫小芳……
     
       因为我想到那个李春波记忆里的乡村小芳,唱响了大江南北的乡村和城市。小芳告诉我,自己连高中都没毕业,因为跟爱上了不该爱的语文老师,便趁机逃离了学校,来到南方。我问小芳:“适应南方么?”小芳说是有许多不习惯,比如饮食、工作、想家中的父母等等。“这你刚来,又是初出这么远门,想家是难免的。”我劝慰小芳。
     
       小芳说英姐其实你很厉害的,那天我的老乡们都说不改善生活就不干活,回家算了。被你那么一说,都把她们给震住了。其实,你讲得很有道理,每个人都想吃家乡口味,那工厂还开不开呀?我觉得小芳理解我,挺开心的。
     
       那天,我也不知哪里来的这股子劲,想起来也好笑,几百人都被我的气势震住了。以后的日子,小芳经常帮我做事,给我写稿。说实话,她写的小说真的让人感觉不错,还有一些意思,小芳培养一下还是有前途的,小芳受我的影响,扬言要把写了几年的小说不写,另起炉灶写诗,她的悟性很好,我给她指点了一下。居然,每天都有诗拿给我看,让我批评,我也乐得有事干。
     
       有了小芳的日子,我的业余生活多了色彩,我在工作能帮她的就尽量帮,下了班经常在一起探讨文学,也经常带她去参加社交活动。
     
       那天,走过桥梓文化城,发现自己很久都没去了。
     
       自从离开志诚厂,我见到外面的黑板用油漆写着一首一首清新的诗歌,围了许多人。我看了半天,原来他们都在抄摘我的诗,我开心极了,恨不得跑上去告诉人家我就是那个写诗的人。有一天,那边打来电话,说是有联谊舞会,希望我可以带几个同伴去玩,最好是诗歌爱好者。
     
       我叫了满妧一起,去桥梓玩,之前妮子还一直以为我是男的呢?那晚很开心也很尽兴,还结识了不少的朋友。那一年,我写了许多诗,也不敢说写的很好,但我是用真情在写,写出来的东西也情真意切。满妧最了解我的,我们如火如荼的人生,火热的打工生活,全部在诗里行间,一行行辛酸,一串串泪与汗水,全在字里行间闪烁,后来也叫了小芳和几个爱好者去了几次。
     
       那段时间,是我最丰收的季节,我的诗不但载满了地方小报小刊,也发到了省市地级杂志,一个月下来,稿酬多过工资,真的特开心。自学、写作成了我亮丽的床上风景。
     
       这个时候,我的写作条件是舒适的办公室,比起在建达做流水线的日子好了许多,再也不用去洗手间看书写作了,如果我愿意,办公室的灯可以开到天亮的,不管是先来的,还是后面我们带出来的。我的许多家乡出来的小姐妹也在那边厂里做了小组长、品检员之类的“官”吧。打工,算是有些滋味,有些奔头了。
     
       那天下班后,秋锋买了辆凤凰牌新自行车,兴冲冲地从镇上跑过来找我聚一下,在黄昏最后一抹晚霞悄悄地透却了她的光辉。不知何时,三五成群的打工姐妹们也都回厂加班或休息去了,那片如茵的绿草地,剩下的是对对情侣的低语,习习晚风的沁人,坐在这里确实是种享受。那简直是世外桃源,坐惯斗室的我,由衷的感慨:大自然好美哟!
     
       当然,我和秋锋也成了风景中的点缀。好久不见的我们,坐在草地上天南地北地神侃,不知不觉已过了九点,再看看新修的公路上,仍有双双对对的恋人来来往往。不远的电子厂还在加班,便不以为意。谁知,丑恶的黑手正悄然不觉地向我们靠近,公路上突来了四个男的,一会儿又像情侣一样,手拖手肩靠肩向草坪里走来,我感觉不妙,料定是打劫的,便拍了一下爱人秋锋的肩膀,说我们已来不及了,也跑不了得想法子对付。随之我俩同时站起来,秋风捏紧了拳头。这时,我对着靠近我们走来的歹徒大喝道:“你们想干什么?”“嘿嘿,识相点,老子借点钱用。”高个子盛气凌人并恶狠狠地说。
     
       说完便一齐扑向秋锋,他拼命反抗终因寡不敌众把身上的钱财洗劫一空,可就在这当儿,我拼命跑向公路大喊大叫:“来人啦,有人打劫……”旷野里传来我凄厉的叫喊。
     
       然而,回应我的除了晚风,就是四个歹徒和一把明晃晃的架在我脖子上的尖刀,这一切使我永生难忘,我的日记中明明白白地记着那是94年4月8日的夜晚9点多钟发生的事情。
     
       “有人打劫,有人打劫……”,两个歹徒立马跑过来拦住我说:“不许叫,把你的钱也拿出来,并把刀架在我眼前晃了晃而后架回我的脖子上。此时,我反而镇定了,说:“要钱可以,跟我到厂里去拿,这里只有破厂牌一个。”说完我把工作证亮出来给他看了一下,歹徒们怕我的叫喊引来巡夜的治安队员,赶紧溜之呼也。
     
       我们赶紧回到公司打110电话报警,很快当地的一班治安员就来了,问过一些情况后,我俩亲自带着他们去抓歹徒,包围他们有可能出逃的路。走了很宽很大的荒野,到处搜捕。结果,抓到了两个歹徒。他们身上带着作案工具,一把锋利的菜刀,却不是架在我们两人脖子上的那一把刀,治安员叫我们去认。结果很失望,那两个人不太像。我们说搞不清楚是与不是,但肯定这两人也是坏人。后来,那两个被带到当地派出所去拘留了。这算是一对替死鬼吧。当然,只要他们作案,还会被抓的,要知道,公安也不是吃素的。
     
       那一刻,我真正体验到生与死只隔着那么一扇门,这是血的教训,我希望给朋友们一些教益,打工者没有自己的房子,晚上谈情说爱喜欢到外面去,清风明月的,多好,可是,挚爱的情侣们,请别再去那些偏一点的地方,以免,罪恶的黑手伸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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