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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早春,作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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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戈蒂耶《春天最初的微笑》
     
       早春
     
       小学堂在一个叫赵园的村庄,依稀记得的是,它的周围是茂密的小树林,悠扬的钟声涉过麦地。那一年我还不到七岁,随爷爷在田野游荡惯了,——整天挎着一只草篮子,却只割到很少的一点青草。日落之后,星星照常升起,路上到处是背满青草回家的孩子,而我的篮子空空如也,很轻很轻,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回到家以后,我都是先弯着腰身来到羊圈旁边,把篮子里仅有的几根草扔给小羊,然后故意弄出点声响,让爷爷听到。意思是我割的草都让羊吃掉了。
     
       这小小的伎俩当然哄骗不过一位老牌农民。好在,爷爷并不因此教训我,那种困苦里的宠爱事例还有很多,如今记忆凸现的却只有这么一件:他不因我的懒惰而施加惩罚。
     
       这一年,弟弟要降生了,母亲从城里回到乡下,她要休一年的产假,这让我有机会享受此生难得的母爱。这一段时光闪烁着楚楚动人的温暖。
     
       母亲隆挺着高高的腹部,吃力地烧火做饭,把两个爷爷伺候得十分周到,把破旧的棉被拆洗过,在阳光下晒暖,重新做好的被子沾上一股阳光的香味,让皮肤陶醉沉迷。母亲还给我缝制了许多新衣,同时把旧衣服上摇摇欲坠的纽扣全都缝结实。我第一次吃到雪白的大米饭,偶尔还有冬瓜炖猪肉这样喷香的饮食。每当母亲做这样的饭菜时,我都要叫上几个伙伴去看我家的烟囱,让他们看看从中飘出的炊烟与往日有什么不同。不久,村子里统计入学儿童,虽然我还不够资格,母亲却很积极地给我报上了名。
     
       我对上学充满好奇与兴趣,激动了整整一个晚上。我曾经在路旁用羡慕的眼光偷偷打量一位在赵园村读书的女孩子,看她踩着冬天路上的积雪朝赵园的方向走。她是全村长得最漂亮的女孩子,可惜的是她的一只手有先天残疾,至于是哪只手不好我已经记不清了。我曾在心里朦胧地暗恋了她很长时间,发誓长大后一定娶她,为此我还设计了一个向她求爱的场面:仿照一个国外电影的场景,我约她来到一个鲜花盛开的草地,天上有飞鸟和星星,轻风吹乱了一对少男少女的乌发。倚在一棵大树的身上,我用眼睛凝视着她,终于吐露了压抑多年的心声:给我做媳妇吧。她当即流下了痛苦的泪水,黑葡萄的眼睛眨了又眨,喃喃地:我的手……话音未落,我一把抓过她的残手,说我一百个不嫌弃!你放心……然后,那只鸟爪似的手掌被我紧握,心却被硌得生疼。
     
       到此为止,梦就没敢继续做下去。它纯洁而无知。这样的梦后来还发生在不同的女孩子身上,场景大体相似,她们几乎无一完美,有一个甚至是位整天坐在轮椅上的漂亮姑娘,走路需要柱着双拐慢慢挪动。她饱尝人间冷眼,而我却固执地要娶她为妻,我想象着因爱情与父母彻底决裂,与亲戚的关系紧张如后羿射日。我们过着最清贫的日子,身边围绕着一大堆活泼可爱的孩子,一辈子住在简陋的茅草房里,还养了六头牛,五只羊,十只鸡。
     
       事后我想,这样的梦,暗示我的内心自幼就埋下了与世俗对抗的种粒,它像一块积雨云,长到一定的季节,就会刮起一场巨大的风暴。
     
       如果这样的梦变成了现实,土地上一定会多出一个货真价实的懒汉。
     
       弟弟终于降生了。时间是中午,我从外面玩累了回家吃饭,院子里充满一股神秘的气息,仿佛比往常宁静了许多。我手里拿着一根木条,大声喊我饿!我饿!外婆轻轻掀动门帘,笑吟吟地走了出来,小声说快进来,看看你的弟弟吧。我愣了一下,见母亲头上缠着一块粗布虚脱地倚坐在土炕上,她的怀里蠕动着一只小动物,懒拉巴叽。我走过去瞄了一眼,说真黑,不好看。然后头一扭走开了。
     
       午饭时,外婆给了我两只染红了皮的熟鸡蛋,吃着很香。时隔不久,我就背起书包,踏上了去赵园小学的路,在经过一座木桥时我无意中看了一下自己溪水中的倒影,我发现早春的阳光正沐浴着我的全身。
     
       作文课
     
       最初的兴奋很快消失,上学读书的滋味远没有想象中的快乐。我只做了不到一个月的学生,却已注定与刻板的教育形式背离一世。我是教育体制的叛徒。我不喜欢课本上的汉字,仿佛每一个笔画都在和我作对。另外,我对语文老师用一根稻草绳子扎在腰间的形象很看不惯。对我而言,书写一个汉字就是在搬运一座沉重的大山,累得大汗淋淋气喘吁吁。在老师上语文课的全过程,我都在用一张粉帘纸临摹课文中的插图。一个学期过后,我临摹了满满一大本子,终于有一天被愤怒的母亲发现了,当即撕碎后填进了燃烧的灶膛。接着,我的脸上落下一记响亮的耳光。
     
       算数课更是我的灾难,这灾难顽固而巨大,至今还是我的死敌,一根老骨头。算术老师是一个名叫赵魁的小伙子,留着一个大分头,给人一种油头粉面的印象。这个人令我终生难忘。后来,在每节课前对我讽刺污辱一番成了他的必备美餐。尽管他很少直接点着我的名字批评或讥讽,但几乎全班的同学都知道他是在说我。
     
       赵魁老师给我的最佳评语是:哎,咱班里有那么一个同学,爱出洋相。他是谁呢?我就不说了,大家伙都知道。
     
       我头戴一顶发黄的旧军帽,当赵魁说这些的时候,我把帽沿拉得很低,低得盖住了鼻梁骨。
     
       直到今天回忆,我仍然不明白年幼无知的我,究竟在当时出了什么洋相。后来经过很痛苦的反思,总算找到了一点客观原因:老师不喜欢学习不好的学生。但他越是这般血淋林地教训我,不是把事物推向反面了吗?果然一个学期下来,我连课本都找不到了。一到上课,我就两眼紧盯着黑板,耳朵却在听窗外的蝉鸣和声音。我的思绪很活跃,早已飞回到村子里的某一个青草垛,我在里面悄悄地藏了一堆四角牌。我在隐隐地盼望春节快快来临,届时哥哥会从城里回乡过年,我们好一起玩牌,一起到雪地上撒野。
     
       我最感兴趣的事情是翻跟斗,可以从村东一鼓作气地翻到村西。翻完之后头有点晕乎,脚跟站不稳,但四周响起的掌声让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鼓励。
     
       我最感兴趣的人是村子里的大老二,他会即兴编出打油诗。大老二的样子像一只瘦高的对虾,当他手夹着马扎子在村街上出现,我们立即围上去:编一套,编一套。大老二稳步前行,射来一个冷眼,立马出口成章:
     
       编一套来又一套,哪个小孩叫我×?
     
       我们轰笑着跑开了。有个小孩边跑边叫:大老二大老二,我叫你×我叫你×。
     
       大老二目不识丁。在其七十余载的人生中,创造乡村幽默的时候自己从来不笑。他的打油诗至今在故乡上空野鸽子般咕咕地回旋。
     
       说来惭愧不已,我的第一篇作文是由母亲代写的。当我拿到这人生的第一份任务后,急得哭了起来。我不知道如何记述我的母亲,在我印象里她很模糊。深夜躲在被窝里的哭声惊醒了我的母亲,她拍拍我的头问:发生了什么事?我满腹委屈,哭得更厉害了,最后索性嚎啕起来,哽咽着说妈,我不想再读书了,它一点也不好玩。母亲问明来由后,似乎很是犹豫了一番,但还是决定帮助我度过难关,并警告说:是最后一次。我说行。
     
       好在作文的题目与她本人有点关系:《记我的妈妈》。
     
       母亲为了把自己写好一点,在油灯下花掉了整整一个晚上,并强制性让我作陪。作文写完天也放亮了,又给我仔细讲解一遍,我根本没听懂,含糊的点着头。作文交上去,战兢了多日,担心被老师识破。结果是我没想到的,这篇东西被当作范文在全班宣读。
     
       从此我喜欢上了作文课。
     
       (原载《散文》月刊200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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