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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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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听见那敲门声时,热度已经退去了。发烧时和退烧时的想法真的是有着天壤之别,发烧时想的那么多,此刻全都飘浮起来,变成了海市蜃楼般的虚幻。此时我只想到润河街的大排档大吃一顿,我要吃牛鞭,我要吃猪腰子,我要吃王八,我要喝蛇血,然后到市中心的广场上疯跳一阵街舞,其他的种种,都他妈的滚一边去。敲门声急促地响着,我以为是房东在敲门。这对活宝似的夫妻,带着这座城市的印记,十句话里有三句真话已经是了不起的了,热情的外表下隐藏着内心的冷漠和自私,还有懒惰。他们下岗挺长时间了,靠着祖上留下的几间房产过日子,他们不想另谋生路,三分之二的时间用于哗啦啦地搓麻将,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床上消磨时光。他们说,十亿人民八亿赌,还有两亿是二五。我只参加了他们一回牌局,原来他们的来头竟是那么小,打的是二、四、六块,毫无刺激可言,可是夫妻俩的暗号已练就得像他们的性生活那么娴熟。多么可怜,又多么可恶,为了那么点赢头挖空心思,用得着吗?累不累呀。他们在大白天敲我的门,一定是现在三缺一,这是唯一的可能,因为我从来没有欠过他们的房租和水电费,像我这样恪守信用的房客,他们到哪儿去找?我冲着门没好气地喊:“今儿个我没心情上你们的牌桌子。”门外的人说:“欧阳,是我呀,快开门!”这下,我听出是谁了,是我那位当官的朋友阿辉。我懒散着开了门。阿辉径直朝我房里钻进来:“你他妈的,搞什么鬼?”我说:“在跳舞。”阿辉说:“跳舞?关起门来一个人跳舞?”我说:“难道不可以吗?”他说:“我没说不可以呀。”他笑了起来,是彻底放松的放肆的笑,声音的穿透力很强,仿佛他已很多年没有这么笑过了。我却搞不懂他为什么要笑。我发现阿辉戴着一副墨镜。我问:“你不会也对阳光过敏了吧。”他说:“不是,只是害了红眼病。”
     
     
     
     

我一直以为,阿辉是我的知己。所谓知己,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在你落难的时候,他不会抛弃你,还当你是朋友;对于官场来说,就是当你失去了手中的权力后,他还可以陪你聊聊天,喝喝茶,下下棋,打打牌。这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没有某种功利的成分。
     
     
     
     

与阿辉的相识缘于一场充满血腥的偶遇。当然流血的是我。阿辉是不会流血的,他从来就知道如何保护自己。那时,阿辉已经是大学里的名人了。跟我一样,阿辉在大学里学的是中文,但比我高两个年级。阿辉属于那种外表平庸却才华横溢的人。学校的校刊上常有“阿辉”的名字出现。班里的那些“只知道BOOK,而不能LOOK”的女生常“阿辉”、“阿辉”地挂在嘴边,“阿辉是这样说的”,“阿辉是这样写的”,“阿辉是这样评论的”,“阿辉是这样建议的”,仿佛阿辉是什么了不起的天才似的。说实话,对于阿辉在校刊上发的那些文章,我觉得挺臭,看似犀利的文笔隐藏着苍白和矫情的真实面目。读着他的文章,我就想,这个阿辉一定是一路顺风走过来的,是父母眼里的好孩子,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与我根本不是一条道上的。然而那场血腥把我和他连在了一起。与阿辉相熟之后,读了他没有发表的文章,才明白阿辉真的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这不仅仅是指他的文采,还指他的思维。他知道在公共媒体上什么样的文章吃香,什么样的文章可以迎合各种人群的心理,什么样的文章可以让自己迅速走红又不给自己惹麻烦,他是一只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宠物,从他成为受精卵的那一刻起,已注定了他今后在官场中如鱼得水。
     
     
     
     

那场血腥发生在一辆公共汽车里。我看见一只瘦骨如柴的手像气流一样流进了一位女士的手提包里,无声无息,快如闪电。我说:“前面的小姐,可得注意抓痒的。”那只瘦骨如柴的手忽地消失了,然后我就看见了三张凶神恶煞的脸。一场殴斗就这么发生了。从开始到结束,没有人帮我一把,没有人过来劝架,我在孤军奋战。我的鼻子和嘴角都在流血,满嘴都是腥甜的味道,鼻子和嘴唇麻木得掉了似的,想喊又喊不出来。那一时刻我那个做了无数次的梦又出现在眼前:我走在一条羊肠小道上,周围除了水茫茫的一片,什么都没有,无助和绝望充填在心头。那三位扒手早跑得没影了。后来,车上来了一位警察,不问缘由,就要没收我的身份证和学生证,要带我走。这时,一个人走了过来,这个人就是阿辉,当然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指着那位女士说:“小姐,你可得说句公道话,他可是为了保护你的钱包才跟人干起来的。”那女人立时满脸羞红,扯着尖细的嗓子,用吴侬软语唱歌一样表示着她的委屈:“啥人偷我的钱包了?没有!”我看见女人雪白的脖子上已暴起了几条蚯蚓一样的青筋。阿辉对警察说:“我可以作证,这位先生确实是因为见义勇为才被打的,大家说是不是啊?”他这么一说,车上有几个人就附和起来。警察上下打量着我,好像是为了确定我确实不是坏人,这才放了我。阿辉冷笑着对那位女士说:“小姐,不会让你付医药费的!”下了车,阿辉还嘟囔着世上怎么会有这号人,并坚持要把我送到校医院护理一下。我说:“不就这点血吗?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全当义务献血一次得了。”阿辉又建议到他在外租的房子里休息几天,省得回到学校受盘问。我觉得这个建议挺在理,就应允了他。在路上的时候,我们彼此作了自我介绍,我这才知道他叫张辉映,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阿辉。我说:“你可知道,中文系的小女生崇拜你崇拜得一塌糊涂,就差五体投地了。”阿辉说:“是吗?”脸上却是抑制不住的得意。但我没告诉他,其实他的文章挺臭。有一回,在他租的房子里,我从书架上抽了本鲁迅的书来翻看,他突然走过来问我怎么看鲁迅,我说鲁迅是个文化痞子,他的杂文都是些狗屁,只是为了骗稿费,而他的小说挺好,特别是《故事新编》里的那几个,充满了想象力,《铸剑》尤好。听我这么一说,阿辉突然神经质般地叫出来:“上帝呀,我终于找到知音了!”然后紧紧地拥抱着我,说我和他可以处下去了。后来,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我和他确实不是一条道上的人。
     
     
     
     

一个靠出卖肉体为生的男妓与一位都不知道自己说的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的政府官员能成为知己,在这个由谎言、虚伪、冷漠构建的社会里,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在彼此面前,我们都表现出了一个真实的自己,这就是男人之间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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