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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有关逃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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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用食指和拇指比画着那叠钞票的厚度,看上去的确不是个小数目。她的手指颀长,指甲上涂着紫色的蔻丹,如同凝固的血。
     
       你真想让我当你的女朋友?我问他。他回答得很干脆,不想,是假的。
     
       他的回答在我意料之中。我从来没想过有个什么男朋友,即使他那么迷人我也不想。不过他那么肯定地说“不想,是假的”,我还是有点儿难过。
     
       这时候他又说,你考虑考虑,我不会强人所难,我可以去找别人。但我认为这笔生意对你来说很划算,你不会吃什么亏。作为雇主,我也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何况在陌生人面前,我妻子从来不失风度。
     
       他说,这只是个游戏,我必须让她相信,我是因为一个具体的女人跟她分手的,而不是其他什么没有说服力的理由。没办法,她拒绝相信一个人可以没有任何理由地离开她。他歪着头微微地笑,还摸了摸我的头发,说,我郑重地、诚恳地邀请你参加这个游戏,你就把它当成游戏吧,我不敢说这个游戏有多好玩,不过我肯定,你不参与会后悔的。
     
       你再也碰不到我这样的客人。他说这话的时候非常自信,这好像是他第一次表现得那么自信,这自信里还有那么点儿调皮,笨乎乎的那种调皮。
     
       我痛快地答应了他。就像他说的,我怕再也碰不到他这样的客人。他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怪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还有,我特别想见见他老婆,特别想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
     
       好吧,现在继续跳舞吧,费用我照付。他摊开四肢,懒懒地伸展了一下。
     
       我打开音乐,开始跳舞。我脱去了我所有的衣服,像骑马那样坐在他膝盖上颠,狂野是我的本行啊。
     
       可他好像很冷似的,浑身都抖起来,就好像脱光衣服的是他而不是我一样。然后我就一件一件地脱他的衣服,我牵着他的手,他一句话也不说,乖乖地跟我到床上躺下,再然后我们就做了。他亲我的嘴,舌头伸进去,我也亲他,也把舌头伸进去??
     
       我从来都不和客人接吻的,客人们也很少有这种要求。他们嫌我们脏,我也嫌他们脏。这次,跟你说吧,这次有点儿不一样了。
     
       我只能跟你说他很棒,在床上很棒。你们报纸上不会写这个,我就不讲了。
     
       完事后,他写了个纸条放在枕头上,那上面是第二天见面的地址。我问他叫什么,他让我叫他冰。
     
       他说你就叫我冰吧。那你融化了吗?我问。
     
       他笑着说也许,也许在你面前的我就是已经融化的状态。
     
       我问他是做什么工作的,他低头穿鞋,说,我们的协议里应该有这么一条,我不想说的,你一概别问。
     
       第二天中午,我在元宝街星巴克对面的树下站着,隔着马路向对面望。他准时出现,身后跟着一个穿栗色风衣的女人。他推门进去,女人也跟了进去,选了个背对窗户的位子坐下。我只能看到他的背影,看不到那个女人的脸。
     
       等了几分钟,我穿过马路进了星巴克,心跳得厉害。我经过他们的桌子向前走,我就想看看她的长相。
     
       她说不上有多么漂亮,但我得承认,她比我的大多数姐妹都漂亮,长得挺有气质的,比我们那个女老板还有气质。我们老板一点儿都不像开夜总会的,我们都说她像个外交官夫人。
     
       她绝对不是那种容易让人生厌的女人,不过她太瘦了,胸还不如我的一半大。
     
       我转身回来,他见我过来,起身给我拉开椅子。我一坐下,那女人的眼就盯在我脸上,我也盯着她看。我心里说,空的空的,你的我的都是空的,目光杀不了人。
     
       她的眼睛很大很深,眼白上有树杈似的血丝,好像比做我们这行的还夜生活过度。她的眼神倒不是恶狠狠的,有点儿好奇,还有点儿笑意,不过是冷冰冰的。
     
       还有啊,她身上的香水味儿我很陌生。
     
       他为我点了一杯卡布其诺,低着头搅咖啡,这时她的目光总算离开了我,我也就不看她了。我歪头看他,可是他也没看我,而是盯着那女人,他妻子。
     
       他对她说,这就是你我之间的第三者,我就是因为她才跟你离婚的。
     
       女人没说话,但她抬起了头,直勾勾地盯着他。他继续说,等我们离了婚,她就是我的女朋友了。你看看她,比你年轻,长得也很美,人也温柔,足够诱惑我移情别恋。现在我把活生生的她领到你眼前,你该相信了吧!之前你说对了,我确实撒了谎,我的种种理由都站不住脚,我并不是想换个活法,也不是要享受什么单身的乐趣,更不是为了什么事业。如今我向你坦白—两年前我就有了情人,我出轨了,就是跟她。按照世俗的观点,我背叛了你,你没必要跟背叛你的男人继续生活在一起。我们之间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两年,我相信你我都身心俱疲,我诚心诚意地建议你为自己的事业、身体和感情着想,你不算年轻了,没有多少青春可耗,所以我认为还是分开对你更公平。这样下去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我扭头瞧那女人,只瞅了一眼,我就不由自主地捂住脸。挺丢人的是吧,我怕她突然跳起来抓我,虽然我也会撒泼,我撒起泼来也挺厉害的。
     
       我越来越紧张,透过手指的缝隙观察她的动作。时间过得真慢,我都想站起来跑了,这钱我他妈不挣了。
     
       可我没想到,他妻子平静得要命,只说了一句话就走了,既没抓我也没像电影里那样把咖啡泼在男人脸上。她说的是外语,我听不懂。
     
       她走之后,我和他半天都没吱声儿。过了一会儿,我问他,她刚才说的是什么。
     
       他喝了口咖啡,慢慢放下杯子,用那种空洞的眼神看着别处说,她说的是法语,意思是,很好,你还是个人,还不是行尸走肉。
     
       然后他就笑了。又是我见过的那种笑,没法归类的笑。
     
       他埋了单,拍了拍我的脸,说,合作愉快,我们的生意到此为止了。
     
       说完他就走了,把我自己丢在那儿,我傻乎乎地坐着,脑袋里糊里糊涂,我感觉我要被这个游戏弄疯了。这游戏未免太简单了吧,我就像个道具,连台词都没有。我对游戏的规则、游戏的内容和参与游戏的人什么的都一无所知。我要疯了,我觉得我要疯了!我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你说为什么呢?我可是连十分钟不到就赚了一大笔钱哪。
     
       后来我没见过他,可那段日子我脑袋里想的都是他,我什么事都做不下去了,我跟客人做的时候客人在我身上折腾,可我躺在床上脑袋里想的还是他,也不光是想他,跟你说吧,就像一个猜谜语的人,猜不出谜底就要疯掉。
     
       我就想,我非要再见到他问清楚不可,要不我就真疯了。
     
       结果,我还真的又见到他了。
     
       大概过了有两个多月吧,他又坐在那张沙发上,微笑地看着我。我几乎是扑过去的,抱着他,一口气问了一百多个问题。他一个也没有回答,而是问我住哪里,他说他想在我住的地方住上几天。我真是被什么东西附体了,像上次他跟我“谈生意”一样,我马上就答应他,然后跟妈咪请了假,把他领到我住的地方。
     
       进了屋我们就开始做,一次又一次,他真棒,比上次还棒。做完后,我趴在他身上,问他那一百多个问题的答案。他的回答简单得让我想跳楼,他空空荡荡地看着房顶,说—
     
       我离婚了。
     
       我没什么打算。
     
       我会付钱。
     
       我说你在这儿住一辈子我都答应你,但是你要给我讲讲你的事,要不我会疯的。
     
       你还要告诉我你的职业、你的爱好、你未来想干什么、你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说着说着我就哭了。我说你不能这样对我,没你这么欺负人的,你不能因为我是做“鸡”的就对我这样,你都快把我活活憋死了。
     
       好吧,他搂住我,一只手在我背上抚摸。
     
       他说,你何必这样呢?我和你认识纯属偶然,假如不是找到你,我也会找到另外一位小姐,那么烦恼的也许就是别人了,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是我害了你。我理解你的好奇心,但我没想到你会好奇到这种程度,孩子,好奇真的对你没什么好处,假如你能打消你的好奇心最好,真的。尤其你是一个小姐—我不是鄙视你从事的工作,我当初只是想,做你们这行的,是纯粹的金钱与肉体的交易,非常简单。因此我雇了你,将你作为一个世俗的、具体的存在带到她眼前。而她,在世俗的眼光里是高贵的,她能讲一口流利的法语,有一个会让你大吃一惊的身份,还有被一般人认为的超凡脱俗的气质,可她仍然是世俗的,和你一样是世俗的、具体的存在,她的外表和内涵都不能改变这一点。所以,她不相信我对她讲的我要离开她的每一个理由,她认定这所有的理由都是托辞和借口,是谎言,是欺骗,是他妈的bullshit。我只好用一个世俗的“事实”来结束一桩世俗的婚姻,比如更可信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婚外情,所以,我找到你。在没有想到这个计划之前,我试过跟她解释,可我发现我的解释根本没法说服她,甚至我自己也认为我的解释像个屁,不具有说服他人的重量。甚至我身体里也是一团云雾,影影绰绰的,似乎我内视到一丝真实的东西,像是目标一样的东西,可我还是无法用语言准确地表述出来。你对我是做什么的非常好奇,其实并非我不想告诉你,事实上我也没办法清楚地告诉你,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怎么活着,萌生离开她的动机和目的又是什么?未来我去哪儿去做什么事我都不知道,你说我怎么告诉你?我只能给你打这么一个比方:我之前的生活是一个英文字母A,你可以把A理解成一个具体的地方,一段具体的时间,一群具体的人,我活在其中已经许多年。然而我对这个A已经厌倦到了极点,因此我迫不及待地想远离它。但我的目的地不是B不是C也不是D,我永远不能预知我将去往哪个空间。我的一切都是未知,又怎么能清晰地给你和她一个答案呢?不过,我和你、和她最大的不同,是我不为这些谜一样雾一样的东西而烦恼,相反我还很快乐,为未知的一切甚至兴奋不已。这是一种大喜悦,是一种没法跟外人道,更不能被他人理解的大喜悦。就好比人们说,世上最无忧无虑的人是疯子,因为疯子没有目的,没有动机,没有条理,没有清晰的意识,甚至没有清醒的可能。换言之,疯子的大脑里是空的,不装任何东西,可也意味着有装入任何东西的可能。上帝才是最苦恼的,据说他洞悉一切,世上的万事万物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是万能的,不需要思维,却也得不到因为做不成某件事而沮丧的乐趣。因此,浩渺宇宙中活得最没希望的就是上帝。上帝唯一令我羡慕的就是孤独,永恒的孤独。
     
       我趴在他身上,我的眼泪滴在他的锁骨中间。我说,我知道了,你不用告诉我我也知道了,你他妈是个疯子。
     
       她望着我的眼神呆滞而空洞。
     
       这是个最不像妓女的妓女。
     
       我的录音笔已经没电了,可我忘了拿出纸和笔。
     
       她说那个叫冰的男人在她的出租屋里住了七天就消失了,当她某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就消失了。她走遍了整个城市,还找到了他抛弃的女人,可想而知那个女人并没有给她好脸色,更不准备跟她一起寻找那个消失的男人。她不甘心,又一次去找那个女人,可那个女人也消失了,她甚至怀疑两个人现在又到了一起,一想到这点,她就想把自己的头发都揪下来。
     
       总之,没人知道他的消息,没人发现他的踪迹,他在这个城市蒸发了,在这个世界蒸发了。她无数次地梦到他,无数次在深夜惊醒,她做的梦永远是一个不变的场景: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她沿着墙,重复着同一个动作—把没有字没有头像的寻人启事贴在墙上。
     
       我没法帮她找这个叫冰的人,可我答应了她。我站起来的时候,极不恰当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她低下头捂着脸,我叹了口气,走了出去。
     
       我找到正跟门卫下象棋的高明勇。他拉着我来到屋外,催促我说点儿什么。
     
       空气清冽,不知何时雪片舒缓地飘落,这个清晨静谧而美好。
     
       我和他呼出的热气让雪花避之不及,慌乱地逃离我们的嘴边。我毫无征兆地在高明勇双肩上推了一把,然后对正在倒退的、不解的、刚才还急于知道采访结果的他说:“你他妈干吗铐上她,那是个疯子,一个会编故事的疯子。”
     
       右眼跳灾
     
       假如把刘建设的右眼忽略不计的话,昨天的先锋街没有一丁点儿即将发生流血事件的征兆。
     
       昨天傍晚,刘建设和李嘉陵在街口碰头,与往常一样,由东向西开始巡逻。
     
       这是条步行街,整个城市最繁华的一条街道。街心是一排树冠如巨伞的榕树,树下有白色的铁艺座椅,被老人和逛街逛累了的情侣们的臀部占据着。街道两旁是霓虹闪烁的店面,全世界的服装、首饰和奢侈品品牌都雄踞于此。一些摆出各种姿势的树脂模特或站或坐在橱窗里,乍看上去与真人无异。黄昏时分,路灯亮了,所有的门面都灯火通明,几乎每个门口都站着一个衣着鲜艳、斜披绶带的姑娘,有节奏地拍着手,喊着自编自导的广告词招徕顾客。每个姑娘都竭力喊出自己最大的嗓音,力图压过相邻的竞争对手,却很少在内容上下功夫。因此在刘建设看来,这些人就像是群鸦聒噪,吵得人心烦意乱。李嘉陵却跟他不同,天天听天天看也不厌,通常这种时候他就找把椅子坐下,点一支烟,跷起腿,把胳膊搭在椅背上,极为享受地欣赏一阵子。等欣赏得差不多了,他就去找刘建设,后者就在路南不远的钱粮胡同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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