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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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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对男人的了解大概还只局限在生理上的,而对于心理的,很抽象的男人,我坦白地说,我一无所知,男人常常会说,他愿意为自己深爱的女人做任何事情,哪怕去死,我不知道男人爱女人到何种程度才算是真爱,但我想,一个男人能够为另外的一个男人舍弃自己毕生的追求甚至生命的话,除了兄弟般的情感,那大概就只有爱情了。
     
       我们的旅行进行到新疆的时候出现了状况。
     
       我们乘坐的大巴在去往伊犁的路上遭到了抢劫。喜欢看好莱坞电影的人一定是习惯了暴力场景的,比如我,但也仅仅局限在美国,我真的没有想到,在中国这些坏人们竟然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
     
       去往伊犁的路上要经过很长的一段公路,两边都是荒凉的沙漠,大巴上几乎有一大半的旅行者都是外国人,就在行进到沙漠的时候,一伙三个人站了出来,要求所有的人把随身的行李全部打开,所有的现金和首饰包括手表也要全部拿出来交给他们,刚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还在迟疑着,于是坐在介夫身边的一个坏人干脆用一把匕首抵住了介夫的颈部,威胁给车上的人看。欧文挨着介夫坐,他用一种极度的担忧的眼神看着介夫,我坐在跟他们并行的座位上,中间隔着一条通道,那匕首将介夫的脖子割破了一点,有血开始渗出来的时候,车上的人们开始手忙脚乱地往外拿东西,我也在拿,感觉背上凉凉的。
     
       我偷偷看了欧文的眼睛,很愤怒地盯着那个坏人,这时候,从前面抢完东西的另外一个人看到欧文的眼神,马上也抽自己腰间的一个匕首,对着欧文的肩膀刺了过去。我吓得大叫,并且哭了。
     
       我想,如果那刀真的就那么刺下去,欧文的痛苦就可想而知了,那里是荒芜的沙漠地带,没有人烟,也不可能有除了创可贴之外的药品,我很害怕见到我的朋友流血,我忘不了万宇那次出事的血淋淋的样子。我肯定,欧文回了美国以后他再也不会想说他是一个中国人了,欧文是个惟美的人。
     
       在那该死的匕首就要刺到鸥文臂的千钧一发的瞬间,介夫用一只手抓住了那匕首。
     
       血立刻汩汩地沿着介夫的手指之间流了出来。对于一个小提琴演奏家来说,手是他的艺术生命。我折服了。
     
       欧文见到那些汩汩的鲜血之后,暴怒着从座位上弹了起来,一拳打在其中的一个人的头上,那家伙当场晕了过去,另外的一个用匕首抵着介夫颈部的坏蛋,只一愣神的工夫也被前面的一个乘客一拳打倒了。
     
       车厢里瞬间乱作了一团,三个坏蛋险些被打死。就在车厢里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都跟欧文一起忙着为介夫包扎和处理伤口的时候,我看到了欧文的眼泪静静地划过他的脸庞。于是我确定了他们的爱情。
     
       介夫的伤口到现在怎么样了我还是一直不知道,不过我的确担忧他可能因为这次受伤就不能再拉琴了。
     
       这就是爱,说不清楚。
     
       在到达西藏之后,我们即将返回北京之前的那天,我跟欧文站在布达拉宫外面,看着满眼的金碧辉煌和远处伫立的雪峰,还有风尘仆仆的朝圣的人们,我忽然很感动,不知道怎么了,就想起了我的爱情,也许我应该为它虔诚地许一个愿望,为罗伯特。我问欧文:“欧文,你相信会有永恒的爱情吗?”
     
       欧文看了看距离我们不远的正在跟藏民拍照的介夫一眼说:“有空气的地方就会有爱情,空气永远不会消逝,因为它在我们的身体里,组成我们生命。”
     
       我觉得这是我所听过的最经典的对于永恒爱情的诠释了,我忽然很崇拜欧文的勇气和爱情。我坚信,欧文会找到一个他的天长地久的爱情。
     
       我想,介夫过境香港回到美国的时间是跟欧文回到纽约的时间差不多,说不定他们已经说好了一个见面的地点呢!所以欧文一回到北京就急匆匆地完成他应该在离开北京之前完成的一切事情,收拾行李,订机票,跟好朋友打电话告别,到罗伯特家里跟他告别,嘟嘟跟万宇他们都觉得十分奇怪,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是为了什么。介夫的手上还带着伤,欧文是想快一点看到他是不是还好,虽然欧文没有叮嘱我不要告诉任何人他与介夫的事情的话,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保留着一点关于欧文的秘密的话,他会很高兴的,所以,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关于欧文和介夫的邂逅,完全没有必要,我只是在偶然的机遇里走入了他们邂逅的机缘当中罢了。
     
       欧文回了美国,在我的家附近就没有了以前的朋友,而我又一直没有机会结交新的朋友,于是就过着紧张的上班族的生活,忙碌之后就回到家里,有时候寂寞。
     
       有时候去建国门附近的酒吧里喝酒,只有我一个人,在那里一坐就是两三个小时,我总能在那里遇到一个涂着冰蓝眼影看起来很高傲的女孩,她看起来年龄不会大过我,身材有些丰腴,嘴唇上总是涂着夸张的红色,显得十分性感。她常常和我一样,都是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喝酒,有几次,我都看到有陌生的人过来跟她搭讪,她们谈话一会以后,她就跟着走出去。我知道,她是一个“小朋友”。
     
       因为我们两个总是会在酒吧里不期而遇,日子多了,彼此会点头微笑一下。真正跟她接触是因为有一次,大概她从洗手间里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我进门。然后走过来问我有没有带梳子。我把随身带的一把梳子借给她,她对我非常友善地笑笑,露出很整齐的牙齿和大大的酒窝,转身又进了洗手间。
     
       从洗手间里出来,她就在我的对面坐下来。
     
       “怎么你总是一个人出来喝酒?”她很直接地问我。
     
       “你不也是?”我友善地对她笑笑。服务生拿了酒单过来问我们要喝什么,她一把拿过酒单,对我说:“我请你喝。”
     
       “谢谢。”她的口吻是不容我拒绝的,我只有接受。
     
       我的一瓶啄木鸟拿上来以后,我拿起酒,对着她晃了晃,喝了一口,我不知道跟她聊点什么。特别是关于工作。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我不明白她怎么会想到问我这个问题,不担心她的尴尬。
     
       “哦,我只是在一家外资企业里。”我笑着回答她,然后继续喝酒。
     
       她好像也明白了我没有问她的工作的意图,也只笑了笑。
     
       那天,我很早就回家了。感到跟她一起聊天不是很放松。临走,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她告诉我她叫刘立。
     
       坦白地说,我对刘立的印象,她就像是一只在黑夜里带着真实的欲望出来游走的猫咪,我不喜欢,尽管她可能善良。
     
       那天的天气好像开始变得很冷了,听天气预报里说,气温下降到了8度,开始刮起了风,我在回家的路上好像忽发现,道路两边的树上基本上没有几片叶子,连街上的行人也变得很少了。
     
       为了避免以后再看到刘立的尴尬,我觉得自己应该少来这家酒吧。我看见她总想到小芳,然后不得不想到Alex,如果那个小孩活着的话,今年应该也有三四岁了。
     
       在路上走的时候,收到了东子的电话,电话里他说美菱死了。
     
       美菱回澳大利亚以后身体恢复得很快,经常给东子打电话讲述她在家中的生活,每次她都说很想念中国,可是每次也说,她没有勇气再回中国,北京是个可怕的地方。
     
       美菱跟东子说,她总是在做梦的时候感觉被坏人打死了,每次都忘记了睁开眼睛,以为自己就真的死掉了。她的身体在一天一天地好了起来,精神却一天天的变得恍惚了。
     
       根据我跟美菱几次的接触,我知道,她是一个心气很高,又看重面子的外国姑娘,凭借着她在中国的知名度,她出了这样不幸的事情其实是叫北京的朋友很同情的,我相信除了东子也会有别的朋友经常给她打电话,可惜,这个姑娘总是把心情束缚在那次悲惨的意外当中,不能自拔,终于在北京的晚秋的时刻里,选择了自杀。
     
       “你现在在哪里?”我听了东子哀愁地讲述美菱的事情之后马上问他,因为我发现东子的声音显得极其的恍惚,宛如飘荡在树杈之间的无力的街灯。
     
       “外面,朋友的家里。”
     
       “我去找你!”我感觉他似乎喝醉了,又很悲伤的时刻里,我应该带给他一点安慰。
     
       东子听了我的话马上拒绝了:“你别来!你去找罗伯特吧,我知道现在万宇跟嘟嘟都以为咱们俩已经好上了,你不喜欢我,你去找罗伯特。”说完,他居然把电话给挂了,我再打,电话关着。
     
       我摇了摇头,苦笑着,继续走我的路。马路两旁的干枯了的没有了叶子覆盖的树裸露着,被灯光照射着,被风吹着,影子在空旷的街道上摇曳,仿佛一个什么人的舞蹈。
     
       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失落感。嘟嘟在这个空旷的都市里找到了万宇,他们从此都有了两个翅膀,欧文邂逅了介夫,我知道他们在一起一定也很快乐,而我,空空地爱着罗伯特,我的前夫。我跟他在这个城市里都很孤独。似乎两条平行的线。我不知道我们还要平行多久,也许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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