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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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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子几乎每晚必到,我跟他很快就熟悉起来。不知道是从哪天开始,他每晚到酒吧来的时候,必定是带着一束玫瑰花。我知道,那花并不贵,大街赴经常有孩子们抱着,向行人兜售,5块钱一枝,可是,我依然很高兴,并且乐于接受,这是一个男人对我的一份情谊,我格外珍惜。
     
       是的,我越发觉得自己的渺小了,我珍惜每一份情谊,每一个我身边的人。
     
       那天是我的生日,万宇说,酒吧那天停业,为我庆祝一番。我知道,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停业一天要损失不少的钱,这个酒吧,万宇说是请我来经营,实际上,每个月他把利润扣除给嘟嘟的部分都给了我。
     
       其实我并没有真的把酒吧老板当成我一个长时间的工作,我只是在这里休息一段时间,并且一直在寻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准备着离开这里。
     
       我没有拒绝万宇提出的酒吧停业的建议是因为我觉得我的确很寂寞,是的,中国人总是喜欢到外面的餐馆里去吃饭,不习惯在家里开个Party,而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已经习惯了开晚会,我在美国的时候,几乎每个周末都有参加不完的晚会和各种各样的聚会。
     
       不知道是谁的主意,酒吧里在那天挂起了好多的红灯笼,把整间屋子的每个角落都映得通红。
     
       时间还早,我邀请了许多的客人,他们正陆续地赶来。
     
       我就坐在酒吧里经常坐的那张桌子,一边看着红灯发呆,一边等待着我的客人们的到来。
     
       我跟罗伯特刚认识的时候,曾经带他去看过一个老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他因此对红灯情有独钟。于是,在我们结婚以前布置房间的时候,我特意带他去大钟寺的市场里买了两个红灯笼,把它们挂在阳台上,冬天里的时候,我们就点亮它们,哆哆嗦嗦的依偎在阳台上,看外面飘落的那些白雪,有很多很多次。说实话,我觉得那是我所经历过的最纯粹的浪漫。
     
       纽约的冬天也下很大的雪,我一个人站在马路上看,那感觉没有丝毫的浪漫,只有凄凉。
     
       我不知道过了这么久,当初挂在阳台上的那两个灯笼是不是依然还在,又或者是不是还时常被点亮。
     
       说实话,我已经有很长的时间没有想起过罗伯特了,人就是这么奇怪,当一个似曾相识的东西或者情景出现的时候,常常会叫你回忆起许多你以为你已经忘却了的往事。
     
       我的第一个客人是嘟嘟。她身着盛装,还是那么漂亮。我们拥抱,我正要说点什么,抬头看见了罗伯特,这是我们离婚以后我第一次见他。
     
       我的生日晚会真是令人愉快又无奈的一个场合。我与罗伯特,嘟嘟与万宇,还有许多许多的本来陌生的人们在此相聚,我看到罗伯特的脸,他好像胖了一点,又好像瘦了一点。我不知道。
     
       实际上,我只刻我离开那天他的神情,至于相貌,我想我已经无从对比了。
     
       “我想,你不介意我把他带来的。”嘟嘟俯在我耳边低声说。我想,也实在没有什么好介意的,我又回到北京,共同生活在一个城市里,我早晚还是要面对罗伯特的。
     
       罗伯特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走向我,对我说:“Yuki生日快乐。”
     
       “Thank you.”我说,“看见你我很高兴!”
     
       我实在没有想到他会来。他的眼睛还是那么亮,有迷人的光彩,还是叫人忍不住担心会迷失在里面。我仔细回忆我对他的感觉,真是很奇怪,我发现自己对他还是没有恨,算是一种眷恋吧。
     
       女人,所有的女人,一旦有了第一个男人,再遇到别的男人的时候,就会不由自主地去同他比较,我没有觉得他是最好,但至少到目前,我还没有遇到,或者说还没有机会遇到一个比罗伯特更好的男人。
     
       “过得好么?”他的中文现在好得简直像个北京人了。
     
       “还不错,你呢?”
     
       他耸耸肩,一笑:“你看到了。”
     
       我一笑。
     
       嘟嘟站在一边,面带微笑,好像她对我们三个人现在的关系很满意。
     
       客人们陆续地到了,显然我没有很多时间跟罗伯特叙旧。
     
       东子也来了,手里拿着一捧看起来很夸张的花,玫瑰花。我与他热情地拥抱。实际上,那是我们第一次拥抱,但是我们都表现很好,叫外人看来,是觉得亲昵的拥抱,他还在我的额头亲了一下,我很兴奋,也很高兴。我想可能是因为罗伯特在场的关系,女人嘛,总是这样,喜欢在旧人面前表现,证明自己的实力或者说魅力。
     
       我相信,自己与东子拥抱的时候的确是在下意识里观察罗伯特的表情,通常,美国男人是会为了自己拥有过的女人找到新的男朋友而欢喜的,然而,在罗伯特的眼睛里,我寻找到的是很复杂的心情,于是我更加莫名其妙地兴奋,在东子的脸颊上也亲了一下,全场一片的欢腾,尤其是欧文,发出美国人很喜欢的“哟呼”的喝彩声。
     
       我很得意,女人就是这样,喜欢做公众的焦点,全世界的女人都是这样的。
     
       我们围坐在不同的解落,三三两两地散落着,聊天。嘟嘟和罗伯特分别到各自感感兴趣的朋友圈子里,而我和东子一起待在一起,他俨然我男朋友的模样。
     
       欧文一起看着门口的方向,我猜,也许他在等待万宇。
     
       已经过了十二点,万宇还没有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他在逃避嘟嘟吧。我不能确定。
     
       不知道什么时候,罗伯特走到我身边,对我说:“这红灯真的很好看。”
     
       “是的,”我说,“不知道是谁的主意,我很高兴这些红灯亮起来。”我其实很想问罗伯特他家阳台上的那两个红灯是不是还在,可是我没有勇气。
     
       “你的男朋友是个艺术家,我以为一定是他想到了这个好主意。很浪漫。”罗伯特说这话的时候,用一种很中国式的含蓄的语气,他真的越来越像一个中国人了。
     
       “我男朋友?哦,你说东子?他现在还不是我男朋友……也许以后会是吧……我不知道,不过他看起来还不错!”我有些骄傲,也有些语无伦次。
     
       罗伯特的眼睛带着比较复杂的心情看着我,没有说什么,然后他看到了欧文,欧文在向他招手,于是罗伯特走过去。
     
       我正想朝几个朋友走去,嘟嘟从后面过来,拉着我的胳膊,忧愁地对我说:“Yuki,我心里很乱。我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晚会,我不该告诉你,可是我心里真的很烦乱。”
     
       我以为她看到我与罗伯特的交谈,试图向她解释:“嘟嘟,我只是跟Robert询问彼此的生活,像老朋友,你知道。我们不可能……”我想说,我们不可能再接受彼此了,却被嘟嘟打断我的话:“你知道Yuki,I don’t care,我跟他只是伙伴的关系,我告诉过你了,他是我的朋友,我关心他,可是,我想说,我现在心里很乱,要出事的感觉。”她说着,深深地吸了口气,又马上补充道,“Yuki,你不会因为在你的生日聚会上我说这些不高兴吧!”
     
       我拍拍嘟嘟的肩膀,和她碰了碰杯,喝了一点酒,之后说:“别傻了,你知道我不会介意的,我们是好朋友。”
     
       嘟嘟满足地看着我,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好像汲取某种力量似的。
     
       我不知道为了什么,她的手就突然的一抖,另一只手里的红酒杯掉在了地上,瞬间,摔得粉碎,红酒洒在她的衣服上,像殷红的一个什么人的血液。
     
       声音惊动了其他的朋友们,大家都停止了交谈,看向我们。
     
       “没事,没事。”我对朋友们解释着,帮助嘟嘟整理她的衣服。
     
       嘟嘟马上俯身下去拣地上的那些玻璃杯子的碎片,她忽然“啊”地惊叫起来,我看到一根细细的玻璃碎片刺进她的左手的无名指,流出血来,我听说,那根指头连着心脏。
     
       这个时候,罗伯特已经走到我们这边,他马上抓起嘟嘟的手,帮她拔出碎玻璃,很心疼的眼光看着嘟嘟。坦白说,我那个时候是对嘟嘟怀着那么一点嫉妒的。
     
       东子也适宜地走过来,关切地问我:“没事吧?”并且抓过我的手。
     
       “没事,没事。”我说,抽回他握着的我的手。
     
       我在那一刻突然觉得不快乐,看着罗伯特搂着嘟嘟坐到一个角落里。
     
       我还看到另外一个不快乐的人,就是欧文。他很失落的样子,像是酒会上一个没人理会的忧郁的姑娘,一个人靠在柱子上,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我想,他又喝多了,我也觉得他应该找个女朋友了,我没有走近他,因为我想到他应该找个女朋友的时候,脑子里马上闪过他那天拉着万宇的手的情景,我不知道,我应该对他说些什么。
     
       我也预感着像是要发生什么事情,感觉很强烈。这个时候,我听见吧台上的电话铃声疯狂地响起来,那电话是个足球的形状,声音是模仿救护车的鸣叫,平日里觉得没什么,但那天,我觉得那声音格外特别,格外刺耳。
     
       我冲过去,抓起那个电话,证实了嘟嘟和我的预感。
     
       万宇在四环上出了车祸,与一辆卡车相撞,受伤严重。医院从他的包里找到了这里的电话。
     
       已经忘记了我的生日,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嘟嘟,她拉着罗伯特飞快地冲了出去,我跟欧文,还有东子也冲上了东子的欧宝,一起赶往了朝阳医院。
     
       “你们都是伤者的亲属,还是朋友?”医生职业性的冷漠的表情挂在脸上,我们点头。
     
       “他怎样了?”嘟嘟和欧文几乎同时对医生发问。
     
       “你们谁是A型血?他失血太多,我们的血库现在已经下班了,需要你们给他血。”
     
       我知道嘟嘟是AB型,而我和罗伯特都是O型。
     
       “我!”欧文马上说,“我是A型,我可以。”
     
       “我是O型。”我和罗伯特同时说道。
     
       “你们跟我来!”一个护士带我们到一个房间里,采我们的血。
     
       走过嘟嘟的身边,我的眼睛迅速地滑过她的苍白的脸,她有些不知所措,靠着东子的肩膀。
     
       我听到罗伯特对她说:“Don’t worry。”
     
       采血的房间与抢救室隔一道玻璃,我看到万宇躺在手术台上,浑身插满了管子,几个医生围着他,我还看到医生双手沾满的殷红的血,我还看到欧文悄悄滑落的泪水。
     
       他妈的,我真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
     
       我们坐在凳子上,我挨着罗伯特,看着针头刺进皮肤,看着我的血汩汩地流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另外的一只手被罗伯特紧紧地攥住。
     
       我忽然感到了生命的脆弱,哭了起来。
     
       在纽约的时候,冬天里,我有一次生病,发高烧,神志不清的时候,我总感觉罗伯特就像现在这样,在我的身边,握着我的手,给我一种很磅礴的力量,我不知道那究竟是某种昭示,还是我们的命运里冥冥之中的注定。
     
       “他会死吗?”我哭着问护士。她的职业已经令她淡漠了生死,不屑地看了我一眼,没有做声。
     
       我的手就自始至终地被罗伯特抓在掌心里。
     
       护士从我们三个人的身体里各自拿走了200CC的血给万宇,离开那个房间的时候,我们三个都努力向万宇张望,我什么都没有看见,只有手术灯投下的惨白的光还有医生沾满血的双手,似乎罗伯特也没有看见,但是我肯定,欧文一定看见了万宇的脸,因为他久久不愿意离去,是被护士拖走的。
     
       到了门口,我抽回被罗伯特攥着的手,走向了东子。
     
       罗伯特走向了嘟嘟,我们五个人坐在一条长长的椅子上,我被东子紧紧地抱着,罗伯特抱着嘟嘟,欧文自己靠在那里紧闭着双眼,心里似乎在祈祷。
     
       “你看到了没有?”我问欧文。
     
       “只有一半,他的脸很白,眼睛闭着……”欧文无力地说。他的绝望和哀伤不亚于嘟嘟。
     
       我躲在东子的怀里,看罗伯特,他正专注地望着我们刚刚走出的那道门。
     
       护士这个时候又出来了,血不够。
     
       还没等我和罗伯特反应过来,欧文没说话,但已经走进了那道门,护士又从他身上拿走了200CC。
     
       我已经有些发晕了,在东子的怀里,他的手不停地抚过我的头,我仿佛觉得自己是坐在2001年的那个秋天里飞往美国的飞机上,绝望,四周一片轰鸣声。
     
       万宇出事的那一天是我的28岁的生日,一个很特别的日子。伴随着生离死别,有5个朋友陪我一起度过,我觉得这是我这一辈子都很难忘记的一个生日。
     
       我躺在东子的怀里睡着了,做了一个梦。我梦到自己又结婚,有了一个孩子,也叫Alex,他长得十分漂亮,在秋天的暖阳底下的草坪上正在尽情地玩耍和欢乐,周围有许多只鸽子,在阳光下抖动。
     
       我不知道那个梦预示着什么,又或者那真的是个梦还是我在极度的紧张和恐惧之余的幻想,我已经记不清楚了。
     
       早上的时候,万宇的父母来了。万宇的妈妈抱着嘟嘟号啕大哭,好在,医生说,万宇已经脱离了危险,他的肋骨断了三根,脾脏被撞开一道四公分左右的口子,已经控制住了伤势。
     
       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都松了口气,准备回家去休息了。现在,只有东子还有开车的能力,他将轮流把我们送回家。
     
       先是欧文,快到他家的时候,我看到他惨白的脸,想到他是一个人住,我坚决要他到我的家,因为我在忽然之间很担心他死了,东子于是开车到罗伯特的家,准备把他和嘟嘟放下以后再送我们,然而,罗伯特和嘟嘟都处在令人担忧的状态里面,同样的叫人放心不下,东子于是说:“干脆,你们四个人待在一起,方便我照顾你们。”
     
       没人反对,大家确实都需要照顾。罗伯特的脸色比欧文好不到哪里去,嘟嘟显然已经被这突然出现的意外搞蒙了,而我,一直想放声大哭,为我们每个人都如此的脆弱。
     
       罗伯特就说,那就去他家吧,他的房子是足够大的。
     
       我没有反对的理由。我以为,我离开那所房子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去靠近了,可是,这世界似乎总在跟我们开各种各样的玩笑,我竟然在这样的境况之下重又回到这个我跟罗伯特一起生活过的房子里。
     
       罗伯特让我跟嘟嘟一起在卧室的大床上休息,因为那里是比较舒服。我当然知道那里比较舒服,可还是坚决地摇头,我宁可跟欧文一起在客房的不是很舒服的大床上休息。我很快地睡着了,似乎一直是在做梦,梦到纽约,满大街的红灯笼,梦到克林顿穿一个长长的马褂,梦到白宫,白宫门口也挂着硕大无比的两个红灯笼,我还梦到跟我一起做调酒师的那个女孩,她穿着火红的旗袍,对着我招手,对着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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