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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益与余静书离婚半年后,又一次结婚了,妻子当然是林卫卫。林卫卫长得不能叫难看,但实在也不能算漂亮。林卫卫个子挺高,脸盘挺大,嘴唇挺厚,眼睛挺小,组合在一起,面相有些凶。那是林卫卫闭着嘴巴不说话时给人的印象,一旦张嘴说话,林卫卫的神色顿时变得活跃生动起来,并且说话时的表情,不得不让听者感觉到你是受到了她格外的重视。只有如此重视你,她才会这么专注地用她那双小眼睛看着你,一般人总是这么认为的。林卫卫眼睛虽小,但聚焦明确专一,目光里还总是带着一些渴望和期盼,并且一边说话,一边点着她那个稍稍显得过于庞大的脑袋,微黑的脸上长久保留着因为与你对话而产生的灿烂微笑抑或戚页眉深思的表情,你就不得不感觉,在她面前,你是享受到了绝对的尊重和重视的。
     
      杨益就是在一次青年干部培训班中认识了林卫卫。林卫卫在课堂里的表现很主动,很积极。比如培训课程的某位老师提出一个问题,一般的学员都会低头沉默,心里哪怕有着六成把握也不会轻易回答,就怕说错了丢面子。而林卫卫却有些没心没肺,不管有没有把握,张嘴就回答。而答案也是有对有错,事实上,杨益发现,当林卫卫回答错误的时候,其他人并未取笑她,相反,她这种接近幼稚的孩童式的表现让所有的异性对她颇生好感,而女人们却因为她长得并不漂亮,所以也没有认为她积极的上课表现会威胁到她们的利益和地位。林卫卫处世并不世故,长得也并不漂亮,但她因此而显得很可爱,女孩是因为可爱而美丽的。杨益开始注意这个叫林卫卫的女孩,有好几次,林卫卫与杨益分在一个小组完成课题项目。两人相互配合十分默契,杨益有着聪明好使的脑袋,林卫卫像个傻大姐似的,但具有比较强的公关表演能力。通常由杨益完成中心内容,林卫卫上台推介课题。他们的课题做得很不错,他们的交流,也越发深入。杨益开始由起初的注意到后来慢慢地喜欢这个叫林卫卫的女孩了。尤其是林卫卫与他对话的样子让他心生愉悦,那是和余静书对话时从未感受过的,余静书一般都是耷拉着眼皮干着手里的活,嘴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他的问话。恋爱时,余静书的这一习惯还被杨益认为是青年女性矜持羞涩的表示,这有多好,对自己并不热情,却愿意嫁给他,这代表了什么?显然,这代表了她具备文静内向的个性,而不是因为不喜欢他而对他冷淡。杨益觉得,取一个不张扬、不矫情也不缠人的老婆,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之一。她比别人的优点在于,她不会在别的男人面前惹是生非,因为她的性格。这种性格带来的坏处是,她绝不会在杨益面前一改本来个性而变得浪漫、激情,甚至疯狂。总之她是不会因为杨益而改变什么的,她一方面静若处子,但她决不脆弱,她甚至是坚不可摧的,她持之以恒地保持着她的冷静,或者叫冷漠。这冷漠曾经吸引了杨益,可是见识了林卫卫的热情后,余静书的冷漠显然让杨益感觉淡而无味。犹如一个吃寡淡粥菜太过长久的男人,一旦来了一大碗色味俱浓的红烧肉,便不管这红烧肉是从哪头猪身上割下来的,也不管这红烧肉是否样子好看、味道是否正宗,拿来便往自己碗里拨,一边吃一边叫嚷着:美味啊!
     
      也许他知道,之所以觉得美味,是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肉了,可他依然发现自己舍弃不掉面前的这碗肉。尽管他更清楚,他的饮食爱好也许更倾向于清淡口味,难得一吃红烧肉,他就一时以为红烧肉是他的最爱了。这没办法,少见了,就变得美好了。杨益对余静书,已经没有了最初的美好想像,一些浪漫的想像在杨益结婚后七年里的每一夜梦境中出现,对象却并不是枕边的这个人,醒过来之后的生活日日如一,简直乏味之透。于是,林卫卫的适时出现,给了杨益巨大的鼓舞,他觉得,他必须鼓起勇气,让余静书知道他杨益对生活的态度有些变化,这变化的第一招,就从改变生活习惯开始。
     
      杨益并没有向余静书宣布什么,他只是在刻意打破原本墨守成规的习惯,比如原来是早出晚归,现在是更早出更晚归。比如原来余静书给杨益买什么衣服,他就穿什么衣服,可是那段时间,他居然前所未有地给自己买了一件瓦仑天奴衬衣和同样牌子的一套灰色西服,还有一双正宗的意大利皮鞋。这个男人正在慢慢摆脱自己的妻子,不动声色地让自己主宰自己的生活。他的行动十分有效,慢慢地,他的工资不再上交,他晚上再也不必回家吃饭,他的手机短信里塞满了林卫卫给他的暧昧缠绵的信息,这些,余静书一概没有向他提出过异议。直到有一次,杨益终于彻夜未归了。
     
      杨益在林卫卫的床上待到了天亮,在这之前,他只是经常和她一起在外面吃晚饭,因为各自有老婆和老公,所以不能太晚回家,偶尔回去晚了,还得编造一些理由搪塞家里人,弄得每次约会总是有些意犹未尽,也正是这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让杨益越发希望有更多的机会和林卫卫多说说话。这晚,也许是因为两人分喝了一瓶葡萄酒,杨益有些兴奋,他对人高马大的林卫卫说:“今天晚点回家吧,我们再去喝杯咖啡。”
     
      林卫卫欣然答应,她说:“今天晚点回家没关系,家里的人出差去了。”
     
      她没有直接说“老公出差去了”,她只说“家里的人出差去了”,这说法让杨益感觉到了她对他的用心、她对他的爱护,或者说,她对他真心实意的喜欢。杨益便伸出自己的胳膊,一把揽住了林卫卫的肩膀,一瞬间,杨益发现自己的感觉并不是十分舒服,因为林卫卫的肩膀有些过于高大,她的身高也十分可观,所以他站在她身边用自己的手臂去揽她的样子就像去揽住一个和自己各方面都相当的哥们儿。事实上,他们是一对关系暧昧的男女,他就觉得自己必须要比她高大许多,才能把她一把揽在自己的臂弯里,犹如小鸟依人一般,他才会对她产生一些怜香惜玉之情,那样,才显得更有情调更有意思。可是现在杨益揽着林卫卫的肩头,却并未感觉她有一丝小鸟依人的样子,他便也无法对她产生些许怜香惜玉之情。他似乎并不甘心,于是,他把手往下移动了十厘米左右,这样,他的手掌就握住了林卫卫穿着短袖衬衣的手臂了,林卫卫的手臂是冰凉的,摸上去挺舒服,但他发现刚才那种微微不适的感觉没有任何好转,林卫卫的手臂显然也有些过于粗壮,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杨益没有让自己的手沿着林卫卫的手臂再向下而去,再下去就是手掌了,一个男人用手掌握住一个女人的手掌,这又有什么稀奇呢?如果希望有所发展,那么光搂搂肩膀、摸摸手臂、握握手掌,那是完全不够的。于是,接下来,杨益的手便十分不听使唤、或者说十分听使唤地移向了林卫卫鼓胀的前胸。
     
      那一瞬间,杨益想通了一个问题:男人会被一个女人的美色所诱惑,男人同样会被一个缺乏美色的女人诱惑,所以,对于男人来说,女人的诱惑力与美色是没有关系的,比如此刻,他便是因为林卫卫的不够娇美而把手伸向了她的胸前,他希望他进一步的探索,会让他发现她身上真正诱惑他的地方。
     
      那时刻,上海正是华灯初上的黄金时段。杨益和林卫卫刚从一家不知名但十分优雅的西餐馆里出来,他们正走向淮海路与茂名路口的地铁站。他们并不是为了在一起享受浪漫的饭后散步才走这条路的,这只是一条程式之路,是他们碰面或者回家的集散点,方便快速见面或者快速回家。这里也是上海最热闹的路段之一,路边开着许多酒吧和高档酒店,新锦江顶层的旋转餐厅闪烁着璀璨的霓虹灯火,茂名路上有不少小店,卖各种调鸡尾酒的基础酒和利口酒,从玻璃门看进去,大多数商品没有中文的商标。
     
      杨益伸手摸向林卫卫的胸脯时,他们就是站在一家卖酒的小店玻璃橱窗外,他们背向大街,面孔对着橱窗,他们似乎正在看橱窗里五颜六色的酒。而英语专业大学毕业的林卫卫的确面对着橱窗念着一些诸如“薄荷酒”、“咖啡利口酒”或者“墨西哥烈性酒”之类的名称,她似乎在为杨益充当翻译,杨益也好像对那种外国人喜欢、中国人大多觉得十分难喝的鸡尾酒的制作原料十分有兴趣。总之,林卫卫对那些酒瓶子上的商标煞有介事的翻译显得有些卖弄她的英文,而杨益神色专注地盯着某一个玻璃瓶子的眼神明显带着酒色和假惺惺。走在街上的人多半行色匆匆,玻璃橱窗里有一个年轻的女店员,她似乎并未看见有一对男女正对着她的橱窗指指点点,因为她在屋里的亮处,而这对男女却在橱窗外的暗处。霓虹灯在很高的天空里闪耀,路灯只照亮了方寸之地,杨益与林卫卫,正是在霓虹灯与路灯的空当之间,在行人与小店营业员的视线之外,这样的时间和空间,每一个角落的景致,夜空里咖啡或者咖喱的香味,无一例外地让这一对男女产生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冲动。夜色、鸡尾酒、橱窗、背后的大街、橱窗里目光茫然的女店员,这一切,似乎全部成了合适的理由,他有什么理由不去抚摸身边这个丰腴的女人同样丰腴的乳房呢?
     
      于是,这个男人用自己的一只手,一路从女人的肩膀开始,移到了胸前,然后,长久地、举重若轻地覆盖在了女人的某一只带着胸罩的硕壮的乳房上。肩膀的感觉并不好,手臂的感觉也差强人意,直到那只手掌里终于充满了火烫的肉体,那一团饱满实在的肉体,他才找到了一种感觉。这感觉是奇异的,不能说美好,但这是出乎常规的,他甚至感觉到自己有些肮脏,居然在大街上抚摸一个女人的乳房,这是在过去的任何日子里未曾尝试过的。可正是这略显肮脏的感觉,却令他格外兴奋而欲罢不能。
     
      林卫卫并未有拒绝的意思,似乎是怕在大街上有挣扎的动作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便小心翼翼地站着,一动不动。这自然不能叫配合,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她能做什么动作呢?不动作就是一种配合了。喝了半瓶红葡萄酒的杨益在彼时就是这么想的,于是,他的胆子更大了,他干脆把另一只手也从她的外套里伸进去,他的手一接触到她的皮肤,她的浑身肌肉便紧绷起来,使这个本就高大的女人显得身姿分外僵硬。但他却并未放弃,一路摸索,热乎乎的手掌在她的后背上摩挲着,这是让她放松的信号,她的身体便稍稍地松弛下来。于是,他们就这样,站在大街上一家小商店的玻璃橱窗前,他隐蔽在她上衣里的手正紧张而悄无声息地运作着,他摸到了她胸罩的后衣扣,他想起了余静书的胸罩是腋窝边的扣子,属于那种很早年代的老样式,而且是棉布质地的。现在,他的手触摸到的决不是棉布,而是某一种叫做莱卡或者别的什么名字的新式衣料,有弹性,有衬托提升作用,而且,后背的扣子给了他很大的方便,甚至这又成了一种暗示,这是放任着他去打开这个细细的带子连接处,很容易,只用两个手指轻轻一捏,扣子就松开了,林卫卫的胸脯便像两座崩塌的山头,哗啦一下喷涌出原本被这山头阻挡的滔滔洪水。这简直是一种侵犯,当然不是杨益对林卫卫的侵犯,而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侵犯。尽管胸罩的扣子是杨益未经她的同意自行打开的,但她没有反对,因此,他还是感觉到了一种被袭击的感觉,他被那种自己无法掌控的性感和丰腴击倒了,他感觉到了来自她的身体的诱惑,只要她轻轻动弹,他便似乎看见了两个肥硕的肉球在他面前翻滚波动,这些站在街头通过触摸而想像的情景,严重地刺激了他,这感觉几乎让杨益不能自持了。
     
      他终于想起了刚才林卫卫对自己说过的那句话:“今天晚点回家没关系,家里的人出差去了。”
     
      晚点回家没关系,原因是家里的人出差去了,那么多一个人回去也没关系,原因还是家里的人出差去了。于是,杨益把自己的手从林卫卫的衣服里抽出来,拉起她的手,转过身子。他们终于又把脸面向着大街了,卖洋酒的小店的玻璃橱窗在他们的身后灯火明亮却生意冷清,现在他们要离开了,小店便连这两个仅有的观看者都失去了。他们果然走了,没有用一句语言,他们似乎是一对配合十分默契的夫妻,心照不宣地把卖酒小店抛掷脑后,把脚步迈向了同一个方向。他们回了林卫卫的家,因为她家里的人出差去了。
     
      杨益终于和自己的妻子之外的第二个女人过了一夜,第二天早晨,当他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没有躺在熟悉的大床上,因为床头柜上摆满了相框,相框里是一个色彩颇为丰富的女人,这个女人叫林卫卫;他的鼻子里也没有闻到大米粥的香味,余静书每天早上必定会煮一小锅大米白粥,稠稠的,粘粘的,清香暖胃,这是杨益结婚以来吃过的十年如一日的早餐,虽然单一而传统,但也似乎已经习惯。现在,他闻到了煎鸡蛋和火腿肠的香味,带着现代城市人生活典型特征的气味。
     
      林卫卫把煎鸡蛋和火腿夹面包放在盘子里端到床前,笑盈盈地说:“饿了吧,吃早饭。”
     
      林卫卫穿着拖鞋和睡衣,因为睡衣比较大,身材便显得宽阔雄伟。这个女人刚刷过牙,她凑到杨益跟前说话,嘴巴几乎要吻到他的嘴唇上来了,杨益因此而闻到她嘴里散发出的牙膏清香。这令杨益有些反感,他不敢张嘴和她对话,因为他十分清楚,没有刷过牙的他此刻要是张嘴,肯定有恶臭的口气喷射而出。他别过脑袋,故意装着站起来去看窗帘外的天气,在离林卫卫超过一米以上时他才开口说:“卫生间在哪里?”
     
      林卫卫把他带到卫生间,他进门,然后哗啦一声拉上了门。他对着镜子用审视的眼光看自己,他发现,镜子里完全是一张酒色过度的脸,焦黄、多皱、眼角布满眼屎,眼球浑浊,胡子拉碴。他又一次想到了余静书,他想他一夜未归,她会盘问他吗?如果不问,那他是否需要坦白告诉她?他在心里衡量,他把余静书和林卫卫反复做着比较。他想到了余静书的种种好处,可他更想到了余静书不可能允许他在还未刷牙时就吃早餐,余静书也不可能像林卫卫那样不在乎他清晨起床时的口臭而把脸凑他那么近,余静书更不可能让他在大街上抚摸她的乳房,绝对不可能,如果他真的那么做,她会把他当一个流氓恶棍的。而且,余静书的确不像林卫卫那样拥有一对丰硕而手感颇佳的乳房,这一点,杨益不得不承认。
     
      林卫卫在卫生间外再一次催促杨益吃早饭,他才粗粗洗了一把脸,他没有刮一夜疯长弄得一脸黑糊糊的胡子,他看到了洗面池边的剃须刀,似乎上面还留有几簇昨日男主人用过后没洗干净的胡碴子。他想,她家的人什么时候出差回来呢?然后,他“哗啦”一声拉开卫生间的门,冲着林卫卫咧嘴一笑:“我得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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