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一人一剑,镇压七大原罪神!_圣母病_宠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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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2章 一人一剑,镇压七大原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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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古代题材还是现代题材的剧作,都喜欢用一个梗:在女人生小孩的时候,医生问:保大人还是保小孩?这个问题,一直是悬在无数女性心头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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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1日,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里,产妇马女士跳楼身亡。医院出示了视频和各种家属签字,证明是家属拒绝产妇剖宫产;而家属不承认,说是医院认为没必要剖宫产。

最终的调查结果证明,医院的诊断与治疗没有问题;但医院多处撒谎,误导公众、推卸责任;涉事医生及相关人员将接受调查与处分,赔偿情况未对公众公布。

责任的认定已告一段落了。

但“产妇疼痛难忍求剖宫产而不可得”的事件本身,就引起了很多女性的恐慌:一个健康的、各项指征正常的产妇,竟然就这样走了。这种恐慌,并不是源自对现代医术的不信任,而是源于对“自己的命由家属来安排”的不信任,也就是对自己相对于丈夫(和他的父母)的地位和价值的不信任。



在讨论当中大家的焦点都在于:为什么不能让产妇自己签字、让医生决定,而非要家属签字?一定要推动这个制度!

这种愤慨包含了另一层意思:我们宁愿相信医生、相信陌生人,也未必对身边的“家属”信任。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正规大医院的医生,大家只能相信他们的医术和医德不会差。而且,在手术这种紧急关头,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是与他们利益攸关的;他们衷心地希望手术成功、病人安全,这才符合他们的诉求。

而丈夫,甚至婆婆,则复杂太多。

当然,一个正常人,有一点同理心有一点感情的人,也该衷心希望妻子安全。但中国几亿已婚男性、几亿个婆婆,未必能保证每一个都是品德正常的。而且,在妻子生产的时候,生命安全与痛苦感受,更未必与丈夫的利益一致。比如:

产妇希望剖宫产减少痛苦,但丈夫觉得浪费钱;

剖宫产需要间隔三年才适合再生,但丈夫希望尽快再生二胎;

在产妇和胎儿之间,丈夫觉得胎儿比产妇重要,必要时,牺牲产妇的生命也无所谓;

一旦产妇在手术台上有意外,丈夫有可能拿到医院的巨额赔偿;

……

有些人大概还记得“李丽云事件”。这也是推动现在医疗签字制度的一个案例。2007年11月21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孕妇李丽云因患感冒及畏寒、咳嗽等症状,在肖志军的陪同下走入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医院在接诊后,将其转到妇产科进行医治,并提出要对李丽云进行剖宫产手术。而陪同李丽云的肖志军号称系其丈夫(后查明,两人只是同居关系),明确拒绝在手术同意单上签字。手术未能进行。当天下午七点半左右,李丽云死亡。

这件事情在当年引起了很大轰动,成为年度法律事件之一;这也让大家对于“家属签字权”有了极深的恐惧。

产妇的生命权与丈夫和夫家利益,是不一致的。当然,在生死关头,像李丽云男友那么残忍自私的人很少见;但不体恤产妇的痛苦、不体恤产妇的危险,在她们最脆弱的时候,有意无意地伤害她们的丈夫、公婆,甚至亲生父母,却比比皆是。

不管是古代题材还是现代题材的作品,都喜欢用一个梗:在女人生小孩的时候,医生问:保大人还是保小孩?这个问题,一直是悬在无数女性心头的噩梦。虽然现在的医生们也多次指出了:医院不会问这句话的,一旦母子存亡有冲突,大人的生命权是第一位的。——但即便如此,也很难纾解女性的忧虑。因为很多人心里明白,自己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可能无法与一个还没有成形的、没有生命权的胎儿相比。如果医院来决定,自己可保命;如果由丈夫来决定,则未必。

女性独立也好、自强也好、聪明能干也好,如果在平时,她们可以自己做主,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大不了还可以离开。唯有在生孩子的时候,除了身体上虚弱、极端痛苦、要照料新生儿之外,她对自己的生命权和各种疼痛管理都毫无办法,一切都得仰仗丈夫、父母、公婆,所有的一切都是出自对方的良心、对方的同理心、对方对自己的感情;她自己几乎就是放在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无能为力是一种极可怕的体验。这也难怪现在的产后抑郁症如此普遍了;侥幸没有得抑郁症,也一样要面对很多痛苦。

不要说为什么旧时代的女性没有现代医学、没有剖宫产、没有无痛分娩、没有侧切,她们都能熬过来,怎么你不能?是啊,所以以前死的女人很多。她们一生都在无能为力。但现代人,只要不想回到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原始人时代,就不要拿那种生死不由人的传统来要求女人了。



不少鸡汤文章借此在宣扬“产妇之死,说明嫁错人多可怕”;告诉你,你可以通过找一个“好男人”来规避风险:“好男人”会把你看得最重要,还会有“好公公好婆婆”,不会难为你。

——其实,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这个能主宰你生死的人,与其说是丈夫,不如说是主子。我们的生命权,在这种时候,就靠着另一个人的仁慈、垂怜与爱情来决定了。把希望寄托到碰上“好人”上面,是多么脆弱和荒诞啊。

现代医学的昌明,不仅在于技术的发达,更在于有一套逐渐建立完善的医学伦理。它确认每一个人的生命权都是独立的,人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比如,事关生死的紧急情况,在有明确手术指征的情况下家属又不同意,以医生说的为准……类似这样的医学伦理,都是优先个体的生命,看重人本身超过其家属意志。

不能贯彻这些价值观的医院,都是有违医学伦理的,是要负责任的。

这些问题,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思考过,但在大城市里,有生活经验的人心里是明白的,危急关头的医疗制度和医学伦理,比“家属”可信得多。

其实,中国现有的产妇死亡率已经很低了。2016年中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9.9/105,发展中国家的孕产妇死亡率是239/105,而发达国家则为12/105,中国孕产妇死亡率已经处在发展中国家前列并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如果考虑到其中很大一部分孕产妇死亡,是发生在没有送医或者在三无诊所里接生等情况,医院里产妇的死亡率更低。

而且,一般情况下的产科手术并不昂贵。这与其他大病重病动辄把一个家庭的财富耗尽有本质不同。

不缺钱也不缺技术,问题出在哪里呢?

我曾在新闻事件之后,邀请广州某三甲医院的产科主任来谈“现代女性生育是否还有很大风险”这个热门话题。她告诉我,除了正常的医疗事务,他们还花大量的时间与病人家属进行沟通,劝说他们接受手术方案。有时,他们为了说服一个家属同意手术,整个科室甚至院方的主要医生都车轮战一样去劝说;还要调解家庭矛盾,分析各人的心理,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劝解方案……

大量的医疗资源,都消耗在与产妇家人的斗智斗勇上面。

本来,家属是该有知情权的,这是合理的;但现在,这种知情权,变成了签字权,变成了决定权,就变味了。有些产妇家属,为了保障数年以后可能会存在的二胎而不介意产妇是不是现在就死掉;为此,家属开始去决定产妇的生死,决定要大人还是要孩子,决定是剖宫产还是顺产,决定意外情况下能不能切子宫、能不能抢救。这都是很现实的情况。

这能不让无数已经和即将生育的女性害怕吗?

应该乐观一点,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坏人,他们也可能是好人,也不想事情发生。就连跳楼产妇的生母也说:她怀的是男孩,她婆婆不想抱孙子?她的丈夫和婆婆并不想她死,因为她还有一个马上要出生的男胎,还有子宫,还有生育功能;产妇死了,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有没有被当作“人”看待,但凡不是太笨的女人,在生产阶段,都可以看得特别分明了。哪怕是无惊无险顺利分娩的女性,破碎的身体还在疼痛呢,看到大家都只围着孩子转,自己却无人问津,也会心里一凉吧?更有重男轻女的公婆、丈夫,看见生的是女孩,转身把鸡汤全倒进厕所,多少也该引起警惕了。

把女性当成一个自带工资的行走的子宫,一个孕育着男性后代(仅有男孩算后代)的载体,与夫为妻纲、丈夫拥有对妻子的主权这些观念,是一体两面。



也就是在这种观念下,跟产妇的痛苦相比,可能他们更看重胎儿,可能他们更看重你的二胎生育功能,可能认为你只有痛了才会更爱你的孩子,只有痛了才更能体会到当妈妈的感觉……

女人生孩子哪有不痛的,忍忍就好了。这是老一辈的教诲。实际上在欧美国家,无痛分娩主要是指椎管内分娩镇痛(硬膜外镇痛和腰麻镇痛),早已十分普遍,实施分娩镇痛率达80%以上,但国内实施椎管内麻醉分娩镇痛不足1%。

发明止痛药很长时间以来,都没有人想到,生小孩也需要止痛;女性因分娩产生的剧烈痛苦往往被人们视为正常过程而惨遭忽略。——似乎女性的痛苦就是天经地义的。

还有医生认为,那是因为欧美国家女性太怕痛了,动不动就要无痛分娩。但我很想说,不是因为欧美女性敏感怕痛,也不是中国女性先天就神经麻木感觉不到痛;而是因为,人家都被当人看,自己也自重,注重自己的感觉,注重自己的疼痛管理,提高自己的幸福感。而中国女性被忽悠着,越痛你就会越爱这个孩子,越痛你就越印象深刻、能建立起与这个孩子的感情,越痛就证明母爱越伟大,你的痛苦就是你的财富……

去你的财富和伟大。我只想尽可能安全和舒服。让你割阑尾或开胸手术,主动选择不打麻药,来证明你的精神财富和伟大如何?我保证天天歌颂你。

在完全有技术和经济能力可以承担的情况下,这些痛苦是毫无价值的,永远不会变成任何财富,仅仅是痛苦。

歌颂那些明知自己身体不适合生育、一生育就会死还坚持生育的妻子,歌颂那些为了保小孩而自愿死亡的妻子,其实就是一种对生命权的掳掠。

还有,与其歌颂“母亲承受生孩子的痛苦,好伟大啊”,不如老老实实地普及更安全有效的无痛分娩,尽可能减少妻子的痛苦,那才真是尊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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