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海伦-写作,就这么简单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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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天
        幽魂 美人 绿月亮清风和蒿草
        蛙 荷花蝉 耳聋地
        在枝头上大唱你这傻瓜,听不见呢
        唱什么唱是谁
        把心情故事在夏天挥洒网
        是夏天的风拢得住树梢
        拢不住心……夏天
        就活成了这个样子
        整个夏天……
        我和妈妈待在家里阅读。
        画画或者学写东西。
        那个时候,我爸爸把家里的电脑拿到了深圳创业,我就用铅笔写。
        记得有一次,我看成语故事“此地无银三百两”,觉得非常有趣,竟然提笔“讲起故事来”。你知道的,早在我五岁,就撅着屁屁在床上写关于孙悟空师徒取经的顺口溜,并且写得像模像样的了。
        那么,这一次,大约是我第一次写“小说”。
        不过,那个时候我9岁,还不知道什么是小说呢!就请你看看我第一次用钢笔歪歪扭扭写下的这篇小东东——此地无银三百两
        ——故事新编
        1从前有个人叫阿大,有一天他挣得元宝三百两,恐怕被人偷了,就在自家院子里把这元宝三百两埋在地里。做好后,他要回家睡觉,但又不放心,又找了个木牌,上写:“此地无银三百两”,插在地里,然后他就回去睡大觉。
        隔壁的阿二看见了,看见了牌子上写的字,便猜想地里一定有银子!于是他就拿来锄头,把那些银子挖走了,还自作聪明地写了个牌子:“隔壁阿二不曾偷”云云。
        第二天阿大起来后发现自己的银子被人挖走了,大怒,又看见了阿二的牌子,他就拿着这个牌子去官府告了状。
        结果当然是阿二被抓进了大牢,那银子就还给了阿大。2自从阿二被关进大牢以后,心里就很气恼,决心报复阿大。
        两年后,阿二刑满释放,他回到家以后,想来想去,终于决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化装成刺客,杀死阿大,夺回银子。
        夜幕降临,阿二就带上匕首,潜入阿大家里,把门关好后悄悄来到阿大的床前,对着阿大的胸脯一刀刺去,阿大大叫一声昏死过去了。阿二以为阿大死了,就把银子拿走了。又弄了个木牌,上写:“阿大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杀。”
        次日阿大醒来,强忍剧痛,发现阿二留下的牌子就拿去到官府告状。大官听了原委后大发雷霆,下令把阿二抓回来,大刑侍候,阿二受不住,只好招供。大官令阿二写一遍那个木牌,果然字迹一模一样。大官最后下令:“阿二,本官判你服三年刑,充军服役!”
        大官又命令随从去阿二家里取回那三百两银子,还给了阿大。3话说阿二被充军三年后,音讯全无。而阿大做了三年的生意,发了一笔小财,买了幢漂亮的房子,还娶了个美丽的媳妇桃花。
        一天,阿大听人说阿二打仗回来了,由于他立了大功,所以朝廷让他做了大官。阿大叹道:“看来这不是好兆头啊!”
        阿二打仗回来,果然派人把阿大抓走了。
        阿二亲自升堂,他把惊堂木一拍,恶狠狠地对阿大吼道:“阿大!你犯了滔天大罪!有三条!第一,你抢了我的银子三百两!第二,你霸占了我的房子!第三,你抢了我的媳妇!你到底认不认罪?!”
        阿大辩称自己从没干过那些事情,于是阿二下令打阿大一百大板,阿大昏了过去,阿二就拿他的手在认罪状上按了个手印。
        于是,阿大被判六年的徒刑并充军。阿二就这样霸占了阿大的银子、房子和阿大的媳妇。4阿大的媳妇很忠贞,屡次不从阿二,阿二恼羞成怒,把阿大的媳妇打了以后扔进大牢,和阿大在一起。后来阿大的媳妇桃花怀了孕,阿二以为是自己的种,就又把阿大的媳妇接了回去。
        阿大的媳妇就是这样偷偷收集了阿二犯罪的证据,并把牌子也偷了出来,然后连夜逃跑,进京告状。
        皇帝接见了阿大的媳妇,听过阿大冤案的案由后,勃然大怒,把阿二抓进京城审判,经过多方查证,终于证明阿二确实犯了罪,皇帝下令罢去阿二的官职,流放三千里。后由于阿二行贿一个大官,才改判六年的徒刑。
        阿大的冤案终于昭雪,阿大得以回到家,这时阿大的媳妇已经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阿大给他取名叫做:“阿大二”。当然,这只是一个梗概,原文有13页那么多呢!
        史蒂文森曾经说过:初学写作的人,一般都会本能地摹仿自己最钦羡的作品,然后以一种惊人的变化力来转化它。哪怕是伟大的作家,也要经过多年的实践,才能驾御所有拥塞在思想道旁文字的领域。
        虽然我的写作那时候还有很多模仿,但是,这在我的生活,的确是个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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