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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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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他早就心知肚明。
      心里一松,又开始不平:“哎,好歹我也是二世为人,你应该对我有些敬意。”
      他在我臀上轻轻拍了一下:“敬你哪里啊?不早了,睡吧。”
     
      扳扳手指……好象我是没有哪里值得他怕的。论心机我不如他,论武功我不如他,论权势……更是不用说。
      也的确是有些困了,挪挪身子找个更舒服的姿势,靠著他,沈沈睡了过去。
     
      ××××××××××××××××××××××××
     
      秋雨连绵这话真的不假。春雨虽然冷寒料峭,却总让人希望盎然。秋雨缠绵绯侧,只让人觉得凄凉伤感。
      当然,这个凄凉也好,伤感也好,现在都不属於我。
      叫人给商行和岛上送了信儿,我小包袱一收,跟著明宇出去游历。
      他没有再戴面具,纱笠遮面,依旧是竹箱步幌,作游方郎中打扮。姚钧的名头是没有再用,但是他本身的医术也绝非庸手。见他诊过两次脉,我就看出来了。切脉快准轻稳,开方似行云流水般洒然。
      看得我在一边两眼直冒心形粉泡泡。
     
      至於我呢?头发束一把,穿件布褂,给他磨墨端茶背箱子,打杂兼跑腿儿。
      总有人会来找他,夜里穿一身黑衣,标准的夜行装束。我总是很知机的避到一边去,免得他为难。但几次下来他叫我不用躲,反正不是什麽要紧的大事。
      用他的话说,现在的皇帝太能干,所以暗宫就清闲了。再说,他在名义上也是个死过的人了,起的作用不是太大,暗宫自有护法和长老,堂主旗主什麽的在撑著。
     
      我们形影不离,同食共宿。亲热的事不是没有,但是明宇总不肯相让,我又一定要占上风,常常是争执一番,恼羞成怒的动起手,一来二去,我的拳脚倒是又学好几招。就是……与明宇相比,这些花拳绣腿还是远远不够看。
      所以这个上风,还是没占到过的。
     
      人就是这样,越是没有越是想的厉害。硬的不行,来软的。抱著腰苦苦的求,十次里,他也有一两次相让。我便把住机会好好的用力的认真的给他做下去,常做得他这样武功盖世的大宫主第二天起不来身。然後下次再求,就更困难了些。
      这等於是进了一个恶性循环嘛,因为机会难得所以拼命做。做的太狠下次机会就更难求。
      天气好不容易晴一点,把衣裳草药纸包都翻出来晒晒去潮气。
      明宇在屋子里写信。我不知道是写给谁,反正是公务。我现在是无业游民,出门时已经把铺子地契,一应的进货和账目都写下来交给了刘头儿。这个人老成稳重,隐然是岛上的一个老派人,大家都很听他的话。
      本来我做的,只是想改变大家的观念,让岛上的人过好日子。
      现在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我当然不必为难自己继续做牛做马。
     
      抱著脸傻笑……明宇呵……
     
      屋里他扬声说:“给我买二两茶叶来。”
      我答应了一声,摸摸钱袋向外走。
     
      这个小镇处处是河道,蛛网密布。已经时近十月,绿叶泰半凋黄,我一路走一路哼歌。在这里住了三四天,客栈周围让我转个了遍,左转街口就有间茶行。
      钱袋在手里甩啊甩的,冷不防身後窜出个人影,一把抓了我的钱袋就跑!
      “哎哎!抓贼啊……”我扯著嗓子喊。可是街上行人稀少,没什麽人理会我。
      撒开腿就追。
      料定一个小贼肯定跑不远,而且我现在不比从前,功夫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收拾个小毛贼还不是绰绰有余的麽?
      因为觉得肯定他跑不了,所以也没用轻功,就耐著性子在後头追。眼见他越跑越来劲,越跑周围越荒凉,我不耐烦起来,提口气,纵身几跃赶了上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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