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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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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墨澜,男,38岁,身高175cm,职业演员,年轻时曾走红过一阵,流星般短暂的辉煌之后其演艺事业一直走下坡路,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30岁之后开始酗酒,暴饮暴食,身材走形,到现在已经沦落为临时演员,勉强维持生计。据说事发当时陈墨澜正在做替身演员在海水中拍一场落水戏,按照导演的要求往更远一点的海面游去,谁也没想到上面会突然砸下来一个人,而且在汪洋的大海上正砸在陈墨澜的头上,一下子将他砸晕在大海里。幸亏一秒钟后从天上又掉下一人,神勇地潜下去将陈墨澜从海底捞出来,随后送进了医院。
      以上便是凌霄——他的经纪人为煜叔描述的属于这个陌生身体主人的人生。
      望着医院洗手间斑驳的镜子里一张油饼似的的大脸,煜叔脑中一片混乱。
      “我到底是谁?”他按着额角发出痛苦的呻吟,“是噩梦?庄周梦蝶?我是桑煜,是桑家这一代的当家,我是桑煜……”他打开水龙头用冰冷的自来水泼脸,连泼了好几下,深呼吸几口,缓缓抬头慢慢地面对镜子里那虚胖的中年男人,刚看一眼又忍不住别过头去。
      现在是什么状况?灵魂转移?死后重生?还是一根超级恶作剧?在他昏迷的时候有人给他做了恶毒的整形手术?……怎么想都不打可能吧。
      那么明明已经死去的自己却换了个身体站在这里,看来也只能是这一种解释了。
      煜叔终于还是冷静下来,冷静的头脑曾经是他叱咤风云最引以为傲的资本,即便是转生了,他还是他,是桑煜,那么他便可以再短时间内掌握状况,冷静下来。
      他微微偏转着脑袋,用了一种审视的目光观察陈墨澜。
      三十八岁,还可以参选十大杰出青年的年纪,比煜叔的本体还要年轻五岁,何况本身还是个演员,正该爱惜羽毛妥善保管一身皮囊,可是看看这个陈墨澜是怎么对待自己的——宣胖的肉,通红的眼,浮肿的脸,因为肉多脸上的轮廓十分模糊了,到处皆是圆的,脖子痛肩膀的交接处也十分随便,唯一的好处是符合漫画简洁的线条……
      煜叔刚刚从被重生的巨大冲击中稍稍冷静下来,就立刻陷入了另一种愁绪——这身体实在不能符合他作为桑煜的审美。
      桑煜是什么样的人?但凡见过他的人回想起来首先会想到一双狐狸样眼角微微上挑的眼,然后想到那不常笑,然而一笑起来便是一道很微妙弧度的嘴;接着是束在脑后的长发,古风荡然;最后是一身白缎子唐装常年在身,冬天只在外面加一身貂绒长衣。唐装下行动间略略可以想见是具骨肉停均的身体……此外可想的还很多,比如喝茶时偶尔露出的一段细腻的手腕,杀人时溅在脸上梅花般的血痕。
      荡然桑煜本人是想不到这些的,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十分追求品位的人,怎么舒服怎么来,可是他舒服的标准却于品位品质这样的字眼十分契合。所以说有些东西是在骨头里的。
      那样干爽洁净奢侈品一样的煜叔却变成了这样地摊货的陈墨澜。
      “冷静,冷静!”煜叔再次对自己说,低下头用冷水猛拍自己的脸,“我是桑煜!我是桑煜。”
      凌霄出现在他身后。
      “头疼吗?”在得知陈墨澜并非装病,而是脑震荡后遗症之后他并没有继续苛责这倒霉的男人,而是缓和了语气。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倒并非是个粗暴到底的经纪人。
      拍了拍陈墨澜的背,凌霄道,“老陈,出院的事先放一放,你在这里再住几天观察观察,公司那边我会替你说情,实在不行,就去找李总说说,也不会出什么大事。你好好养病。”
      煜叔双手按在洗脸池畔,犹豫了一下,道:“谢谢。”
      凌霄意外地看了眼他,道:“我怎么突然觉得失忆对你来说也不是件绝对的坏事。”
      煜叔稍有不解。
      凌霄道:“你看,从前我要是提到去求李总你一定跟我又哭又闹,这些年错过多少事情……算了,现在我不跟你说这些,说了你也不记得。”
      李总?看来是和陈墨澜有纠葛的某人,煜叔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搜集关于这身体主人的一切信息。既来之则安之,他是桑煜,可是从现在开始他要要做“陈墨澜牌”的桑煜了。
      一个星期后,医生诊断说他的脑震荡已无大碍,即使记忆仍未恢复也不影响生产生活。
      煜叔便跟着经纪人凌霄出了院,回到自己家中。
      所谓的家,其实是“星势力”公司的员工宿舍,以陈墨澜混的惨淡的样子住进这里似乎是大大的越矩了。
      煜叔斟酌了下,试探问道:“我一直做这里吗?”
      凌霄一瞬间的反应还是吃惊,随即想起来他失忆了,道:“也不是。八年前离婚的时候你把房子留给前妻了,无家可归,租了阵房子,后来公司给你安排了员工宿舍,不用付房钱,我是在那之后才被安排做了你的经济人,听说这房子还是李总替你弄到的。”
      路过公寓下面的大堂,管理员跟他打招呼还挺热情,“哟,老陈,你出院了?听说伤得挺重的,挺好,这不捡回条命!你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BLABLABLA……”这管理员老伯十分健谈,可能之前和陈墨澜的私人关系也比较好,拉着他的手聊了会儿,见他脸色不是很好,才一拍脑门道,“瞧我这没眼力见的,你这刚出院身体还没大好,我不耽误你休息了。”
      又殷切地送到电梯口。
      凌霄用钥匙开了门熟门熟路地进了房间,转身把钥匙递给他。
      煜叔看了一眼,抬手接过。
      这是一间四十多坪的单身公寓,卧室,厨房,卫生间,一个小的明厅,甚至还附有一个阳台。屋子里乱七八糟,到处堆满了东西,客厅里有一个破的布艺沙发,沙发一头角落里摞着一堆鞋盒子,茶几上烟灰缸里圈是烟蒂,地上横七竖八的啤酒罐和啤酒瓶子,稍稍打开卧室的门可以看到里面窗帘还拉着,床上摊着一堆被子,光线暗也看不出什么颜色的;厨房里也是,杯碗盘碟,到处都是,有的干脆就在地上,内容就更不用说了;至于卫生间,煜叔都没有勇气一探究竟。
      由于堆满了东西,本来就不宽裕的空间更显得逼仄,看上去都没有煜叔别墅的卫生间大。
      这个叫陈墨澜的男人每天在这样的屋子里睡去吗?煜叔难以想象,那究竟是怎样的日子。
      凌霄倒见怪不怪了,不过在打开冰箱门想拿点啤酒喝的时候还是被熏得皱了鼻子。匆匆关上冰箱,也没了胃口。
      “我说老陈,你能不能把自己的狗窝收拾收拾,都是住公寓的,你到隔壁去看看……得啦,我也懒得说了,等你开工之后我从你的收入里扣点钱给你请个钟点工每个星期来收拾收拾吧。上次给你雇人的钱你是不是拿去买酒了?”
      煜叔说:“不知道。我不记得了。”
      凌霄走之前吩咐他好好休息,他会尽快给他联系新的工作,还有少喝点酒什么的。
      煜叔怕露出破绽,话不多,再说他本来也不是健谈之人,从前只要想要什么底下人就会揣度,不待他多说什么便会办得妥当。
      凌霄打开门,摇摇头,微笑道:“老陈,你现在的性子比从前可要讨喜多了。”
      煜叔道:“从前怎么?”
      凌霄道:“从前你话多,特别是喝了酒之后。而且我发现你这几天一直没喝酒。”
      凌霄走之后,真正独处的时候,煜叔环顾周围,很泄气,本来对于无意间杀害了陈墨澜又挤走他的灵魂这件事他还是心存内疚的,可是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俩个未必谁就比谁更无辜。他心在的境遇怎么看都不妙啊。
      也许陈墨澜是属蟑螂的,可以再恶劣的自然环境下安之若泰,不过很显然煜叔不行,他开始试着自己收拾屋子,虽然很多年没这么亲力亲为弯下腰干活了,可是二十多年前他留学的时候可是完全靠自己生存着。
      从客厅开始,一点点地收拾,渐渐地上手了,进度也还好,不过这屋子虽然不大隐藏的垃圾却比想象的还要多,从各处搜集来堆放在门口竟然相当可观,等到收拾到差不多能坐下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四个多小时了,煜叔捶着有点酸的腰,满脸虚汗。
      “老了,不中用了,这么一点活竟然就累成这样。”不过转念一想,“不中用的应该是陈墨澜吧……”
      满身汗的煜叔打算洗个澡,好容易找出一件勉强能穿不太脏的T恤,到卫生间才发现那老式的莲蓬头莫名地坏掉了。
      煜叔闻了闻自己身上的汗味,决定必须洗个澡。
      他带上钥匙和换洗衣服走到隔壁敲了敲门,“谁呀?”一个年轻的声音应门。
      “我是陈墨澜,住在你隔壁的邻居。我家的淋浴坏掉了,能不能借个地方冲个澡。”
      门打开了,一个年轻漂亮的男人站在门口。煜叔以为得到了主人的首肯,点点头便要走进去,却被一把拦下,道:“猪油陈你还没死呀。”
      煜叔皱了皱眉,现在的年轻人太浮躁了,对年长者没有一点该有的尊重。
      年轻人看了看他,突然推了他一把,十分不客气地说:“你欠我的钱什么时候还?!不还钱还那副德性!怎么?!想赖账怎么的?我告诉你,我这里还有你的欠条!”……
      结果,澡没洗成,煜叔又拿着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是不敢再去敲别的门了,不知道里面还会出来多少债主。
      最后烧了一盆水,煜叔讲究着擦了擦身。
      坐在浴室的小板凳上,煜叔辛苦地弯腰拧着手巾,擦着自己肉呼呼的肚子,肉呼呼的手臂,肉乎乎的大腿,到处都是肉,就只有那里比常人还要短小些……煜叔忍不住发脾气踹翻了那盆水。
      该死的!上帝为什么要和他开这种玩笑!
      不管怎样生活还要继续,收拾好浴室,煜叔换上T恤,T恤穿在身上仍旧有点勒,越发勾勒出一个圆乎乎的肚子。
      煜叔告诉自己尽量不要注意自己的身材外貌,现在他没有选择的权利。
      再一次仔细翻查了这个房子里的一切有用信息,从那堆鞋盒子里发现了两张存折,存款加起来只有1000多块,此外这个房间里几乎没有可以称之为“财产”的东西。
      鞋盒子里还有另一个东西引起了煜叔的注意,一个相册,体积可观,放在最下面的大盒子里。
      因为口渴想喝点什么的时候发现自己也不能忍受那冰箱散发的刺鼻异味而决定不动那里的任何东西,只能给自己倒了杯水,煜叔一边喝在沙发上坐下,翻看那本看似被珍藏着的相册。
      第一页上是个小婴儿的黑白周岁照,上面写着字:陈墨澜,春风照相馆,XXXX年。下面几张都是陈墨澜五岁之前的照片,竟是个漂亮的小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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