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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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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行那日,黑玉儿不知怎的感知到了,从小树林里踏踏踏的冲到我身边,大头在我身上磨来蹭去的好一阵撒娇,又是拿那紫葡萄般的晶亮大眼眼巴巴的望着我,死乞活赖的要我带他去柳梦。
       但我不能心软,更没法带它去柳梦,只能要求琴天,为它多费些心思。
       ——要怪,便怪这家伙长得太过帅气,太过招人的眼睛。 我若直接骑了它去柳梦,等于直接向柳昊月宣告:
       我花弄影到柳梦来捉你来了。
       ……
       柳昊月是个劲敌,他那一身本事,几乎能够跟我旗鼓相当。
       柳梦,更是他的国家,完全属于他的地盘。
       我素来自负狷狂,但还不至于狂妄自大到以为仅凭自己赤手空拳,就可明目张胆的在别人的国家里,掳回一个跟我实力相当的皇帝回国。
       明着抢人,肯定行不通。
       所以,象黑玉儿这样目标庞大的标志性建筑物,当然绝不能带在身边。
       在何祈良处弄得的那张人皮面具,对付旁人的眼睛,当然没有问题,可问题就在于,这张干扁无特色的白板脸,柳昊月是看到过的,而且相信,他对这张白板脸,印象必然深刻。
       但我并无他法。
       传说中的易容术,我压根不会。我虽然擅长于用笔在纸上勾勒出万千的形象,却独独做不来在自己脸上涂墨敷粉之事。
       即使在异时空误进了女身,也从来未曾试过,在脸上涂脂抹粉描眉画唇之事,那等柔媚婉约之事,从来,就不适合我做。
       所以,就凑合着继续用何祈良的那张扁平白板脸吧,好在这张脸只怕也只有柳昊月会印象深刻,对于旁人,想来,也不会有多看一眼的兴趣,毕竟比我真容露面,简单方便许多。
       至于柳昊月,等他能看见我这张假面时,估计我要做的事,也已做得差不了太多。
       琴天婉转跟我提出一回,说是四将如今足以守护边关,言下之意,便是想跟我一起去柳梦。
       但当日花鸷夜坐在我腿上,搂着我的脖子,撒了半日的娇,也不曾达到的目的,对上他,我自然也不可能松口。
       直到我把《兵谋》《阵略》连同一应事务交到他手上,他方绝了此念头。
       回头,却给我领出一个伶俐干净的小侍兵过来,说是将军的生活起居,总须有人侍候打理,他才可放心。
       我想了一想,试了试那小侍兵的身手,不算太好,但却绝非手无缚鸡之力,还不至于造成我的拖累。
       此去柳梦,并非赶命,要用计弄回柳昊月,又要寻找冥翼的转世,只怕要待不少时间。若身边没个人,一应大小事务,都得自个儿操心,确是不太方便。
       这小侍兵看着清清爽爽,不碍眼睛,手脚也伶俐机敏,看着便是个晓事儿的。有他在我身边侍候着,倒也不是件坏事儿。
       于是,我的身边,多了这个叫做“小楚”的小侍兵。
       ……
       小楚秀眉大眼,圆圆的小脸,尖尖的小下巴,白净的脸颊上,一边各有几颗不太明显的雀斑,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看起来有三分羞涩七分可爱。
       他上个月刚满的十六,跟我同年,但是却比我足足矮了一个多头,身形纤瘦,加之脸上稚气未脱,跟我站在一处,实在十足十的,就象个未长大的孩子。
       不过,这个孩子的心思,却十分细致。话不多,但句句回答得体大方。做事,又晓得分寸,
       我从前没有注意过军营中有这样的一个孩子。他当然也没有可能侍候过我。
       但他对我的生活习惯,却好似并不陌生,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能顺我心意。
       虽然比起琴天来,尚还有一定差距,但比起我营里现成侍候我的那两个孩子来说,已经好了过去。
       倒真是难为了琴天,想是听到我去柳梦的决定,便知道自己必拗不过我,没法自己亲陪我去柳梦,所以寻了这么个伶俐孩子来,要他照顾我的生活。
       我其实很习惯自己照顾自己,并没有琴天以为的这么“生活不能自理”。
       不过,一来,小楚这个孩子本身的确不讨人厌。二来,也心疼琴天的这份心思。
       想来在军营中,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要寻得这么一个伶俐懂事的孩子,并不容易,且,还得背过我去,把这个孩子调教得行事说话都顺我心意,也着实辛苦。
       我带这么个人在身边,于已,并无损失,于琴天,却能够安抚到他那颗因为爱我,而整日为我牵肠挂肚的心。实在没什么不好。
       细问之下,才知小楚原来就是新招的那名炊事兵。多日以来,吃他精心烹饪的可口饭食,我对那闻名而未见面的炊事兵本就心存好感,这回一见,便是这么一个清清爽爽的伶俐孩子,心上,自然又加了三分喜欢。
       所以,琴天几乎没有多费唇舌,我便同意了让小楚跟在我的身边。
       ……
       ☆☆★○●◎◇◇◆§№▲☆☆★○●◎◇◇◆§№▲☆☆★○●◎◇◇◆§№▲
       柳梦和大炎交战数载,两国之间,甚至连商路,都被完全断绝。
       此番柳梦大败,我手上有柳梦主帅奚尚武跪呈的降书。若柳梦的皇帝跟他那个只会口出狂言的无知主帅一般的无能,我会以战胜国小翼王暨大炎西北三路军兵马大元帅的身份,大摇大摆的出使柳梦国,顺便羞辱整个柳梦国的君臣。
       偏偏柳昊月却是我在这个时空,唯一看得上眼的冤家对手。
       这家伙的本事儿,只怕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都不比我逊色多少。
       我若如此招摇的冲到柳梦,只怕,等着我的,不会是什么好果子吃。
       我自是不会傻到要去呈这种匹夫之勇。
       我这少屹城的马儿,都是军马。体形彪健,四肢修长,且马臀上都有大炎军马的铬印刺青。虽不明显,但有心人一眼便可看破。
       琴天为我准备的是相邻城池弄来的深棕色商马。毛色并不纯净,外形看起来也不甚出色,但商马的耐力极佳,早已习惯于长途跋涉。
       但即使是商马,也不可能让我们从大炎一路畅通无阻的骑到柳梦去。
       所以,这一路,带着小楚,贴了那张极不起眼的扁平白板脸,换了一身绝不招人注意的灰蓝布衣,弃了官道,专走僻径。
       好在并非火烧眉毛的要赶去柳梦,一路行来,倒有些象是带着僮儿出外郊游。
       小楚与我主仆相称,无论何时,都记得恪守他的职责,把我的生活起居“照顾”得周到贴心,恰到好处。
       尤其一双妙手,无论何时,总能就地取材,弄出极其可口的野味来增添出游的兴致,他弄得出香喷喷的禽鸟肉、兔子肉又或獐子肉之类倒也不稀奇。
       那日,居然拿野鸡肉吸引出一大堆蜈蚣,又熬一大锅开水悉数烫死了,去头掐尾,醮了他自配的特殊香料,炸了一大碗金灿灿的蜈蚣肉出来。
       那金灿灿的一碗虫肉,炸得皮焦肉嫩,一眼看去,卖相先已吸引眼球,又兼闻着一种说不出的特殊肉香扑鼻迎面,实在令人馋涎欲滴。
       他与我亲近数日,知我完全不在乎什么主仆身份,渐渐就放开了手脚,露出了活泼调皮的天性来。
       那碗蜈蚣肉一做出来,自个儿就猴急急的拈出一根,放嘴里大嚼,嚼完笑咪咪的看我,一边双手齐动,左右开弓,各抓数条蜈蚣,那意思分明是告诉我,主子,这是毒蜈蚣,不过很美味,嘿嘿,若主子不敢吃,小楚可都吃光光了哦……
       不过是蜈蚣而已,从前在异时空的广州,早已吃过。知道这玩意去了毒,做成菜,可比河虾更美味。
       何况,小楚去毒手法干净利落,一看便知早已深得做这道“特色菜”的精髓,如此极品“大厨”做出来的极品“美食”,我为何不敢吃?
       何况,我这身体,又岂是小小蜈蚣之毒能够奈何我的?
       唯独觉得奇怪的是,小楚居然懂得这么多不该是普通人家孩子懂得的东西,这样一个灵巧伶俐的孩子,无论在哪里,都应该出类拔萃,为何从前在军中,却一直默默无闻?
       没有深究这个问题,小楚首先是经过了琴天的一双利眼,既然琴天都能放心把他放到我的身边,我又有什么好疑虑的?
       最重要的是,小楚对上我,一双黑亮眼睛永远清澈无暇,拥有一双这样干净眼睛的人,又怎可能对我心怀不诡?
       心笑自己多心,面上却作势狠瞪了这小子一眼,又在这小猴儿的脑袋上敲了一记,作为目无主子和瞧不起主子的惩罚,一边也双手齐动的跟这小孩子抢起美食来……
       呵呵……小楚真是个宝啊,竟然能令得我这个从来不贪口腹之欲的人,也对美食兴起了无比的兴趣。
       ……
       如此,在山间荒径中亦行亦玩的走了四五日,这一日,终于临近柳梦的边城——宁州。
       索性连马儿也弃了。带着小楚悄悄潜了过去。小楚的武功本就不坏,进城的时候,我稍稍携他一把,两人便神不知鬼不觉的进了柳梦守备森严的边城宁州。
       之后在宁州弄死了两个不起眼的商贩,弄到了他们身上的柳梦“身份文书”,干脆摇身一变,化身成了柳梦的一个小商贾,弄了辆马车,一路不遮不避的晃到了柳梦的京城——梦都。
       ……
       小楚并不简单,至于小楚真正的身世,到了柳梦,亲们自然慢慢就会知晓,至于要不要小楚进小影家的门,就看亲们的意思了。
       柳这数日,一直在忙国庆唱红歌的排练,码文慢些,请亲们谅解!
     
       95、残兵败将
     
       拉车的马有两匹,都是很一般的商马。
       灰不溜秋的皮毛黯淡无光泽,看牙口,役龄已经十好几年,或者是老马性子本就温顺。或者是小楚本就长于驾车的技巧。
       这几日行来,两匹老马倒是迈着稳健的步伐,踏得不疾不缓。
       而弄来的这辆马车,外观虽然陈旧,看起来是毫不起眼,然而却足够宽敞,小楚又把车厢里头收拾得干净清爽,十分舒适。
       我不赶时间,也难得这么放松,这几日并不嫌气闷,把自己终日幽闭于马车之中,吐纳调息、曲腿打坐,舒导冥翼内丹之中那股阴柔狠厉之气,把它悉数化为我冰魄内息的祥和内敛。
       数日清清净净的调息吐纳,又有老君仙丹在体内折中调和,此番运功,收效甚大,冥翼的内丹,十之八九完全化为我的冰魄内息。
       冥王是受封上万年的正神,一颗内丹之中蕴含的能量,比之普通妖魔鬼怪的强上何止千百倍?
       我受情劫之限,本命体在劫中,完全无法开启灵力和神力,所以,冥王内丹之中包含的法力,我半点都使用不上。
       不过,此番冥王内丹有十之八九转化成了我的冰魄内息,又有太上老儿的丹丸勉强补够我骤然失去的大半仙血,令得我的内力比之从前,至少凭空多出二十年来。
       虽在吐纳调息,然六感却放到了方圆数十里之外,闭目凝神之间,这方圆数十里有任何异动,都能事先获悉。
       这一路,多次为三五成群的,左耳处斜包着布巾,右手残缺大拇指的柳梦残军滋扰,我心上甚是不耐,,但却一次也未有下手做掉他们的意思。
       一则,军队不比民众,组织性强,目标大,就算只是残兵败将,若直接做了他们,都会引人耳目。不比那起流动性强,极少人知晓其来去动向的商贩们,做了便做了,短期内,引不起旁人注意。
       我来柳梦的目的,要逮的是柳昊月这条大鱼,绝不能因此等小虾小蟹而坏了我的大事。
       二则,对于柳梦军败退回国后,滋民扰民,一副不成气侯的颓败模样,令我看着鄙恶的同时,心上也大觉欣喜。
       柳梦人的体魄,大多雄健彪悍,便是普通百姓,看着也比我大炎国民壮实许多。他们的民风夯实粗野,女人们似乎也可顶住半边天。
       我在宁州的街头和郊外,便看到不少柳梦的女人,如男人一般无所顾忌的在街上纵马掠奔,或是在酒楼之中,大碗的喝酒吃肉,男女混杂,并没有大炎那么多的规矩束缚。
       就连那些柳梦的稚龄孩童,看着也比我大炎的同龄孩童看着结实精壮许多。
       这是柳梦人先天的优势。
       所以,大半年前,柳梦那善于用兵的奚尚离仅带八万人马,便敢气势汹汹的侵犯我拥有二十八万精兵的边城少屹。
       令得我大炎十七万将士折戟沉沙,血溅沙场。
       那一战,若不是琴天于关键时候生撕了柳梦的主帅,我西北三路军二十八万大军,甚至有可能全军覆没,柳梦的铁骑已踏穿我大炎的国门。
       此番柳梦举二十万精兵来犯我国门,若非那主帅奚尚武本身是个窝囊废,若非柳昊月自负轻敌,被我擒于手中威胁利用,我那十八万被我拿异时空特训方法强化的精兵,就算占尽天时地利人和,若真要硬拼,我虽有把握仍能取胜,但那结果却一定惨烈。
       真要硬战,不知又将折损我大炎多少大好儿男的性命。
       我大炎有柳梦这样的虎狼之邻,实是心腹大患中的大患。
       当日,我要柳梦军自削左耳和右手大拇指,这点肢体的伤害,初看对于长年浴血沙场的军人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所以,他们并没有挣扎太久,便不情不愿的拿着这两项肢体礼物,换回了他们的皇帝不被我当众凌迟。
       然而长远来看,人若失去左耳,造成左右接收神经的失衡,容易引发神经性的燥狂,心浮气燥之下的败军,一定更加难以管理。
       人若失去右手拇指,对于习惯于使用右手的人来说,不仅难以再操持武器械具,只怕连日常生活的自理,都有诸多不便。
       大脑的指挥失衡与生活的失衡交叉影响,个人的心理受挫辐射到整支军队的士气低糜,这柳梦二十万残败兵若无一极善治军练兵的统帅带领,从这股子低糜颓丧的士气中恢复回来,基本便算是被我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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